信用卡行业普遍有个鸡贼的霸王条款——“全额罚息”。大凡用信用卡的,除了专业金融人士,都可能被这个“全额罚息”坑过;而更多的人,对于金融计算不太在行,可能被坑了还不知道,比如年轻时候的小P。
所谓全额罚息,指的是在还款最后期限超过之后,无论当月信用卡是否产生了部分还款,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从记账日到还款日的每一笔消费计算利息。
申请信用卡时一般都有这样类型的格式条款:“甲方在对账单所载到期还款日前清偿全部欠款的,当期对账单所载消费及通过贷记账户的圈存交易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否则全部欠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乙方自银行记账日起,根据甲方实际欠款天数,按每日累计欠款余额乘以日利率计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简单说就是:比方说你这个月刷了一万块,还款时少还了一块钱。根据全额罚息条款,银行就可以按照一万块的标准对你进行罚息,并且从你刷卡的那一天开始算,一个多月的免息期变成罚息期。欠一块钱欠了几天,可以按照欠一万块一个多月来罚钱。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我册那真是fuck了。”
“无fuck说。”
更坑爹的是,这一切都是暗戳戳地发生的。办卡的时候一堆厚厚的资料,有多少人跟小P一样看都不看就签了字?哪里知道有什么“全额罚息”霸王条款?还款日临近的时候,还不起啊还不起,银行短信提醒,您本月应还xxx,最低还款金额xxx。银行真好,还个最低还款金额吧,太好了。
这个时候你十有八九已经被“全额罚息”盯上了。而在小金额的时候,很多非金融专业人士对资金并不敏感,相比于无力还款的窘迫,罚息多还几十块、几百块好像也没什么。银行最喜欢你们这些使用最低还款金额的用户了
。
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被坑了都不知道,很多人被坑了也翻不起浪花,而这次一个较真的人出现了,跟银行刚了两年,终于帮大家取得阶段性胜利
。
2016年3月份,有个央视主持人,持某国有银行信用卡消费1.8万余元,并在还款日4月27日由关联卡自动划扣,但因关联卡内资金不够,剩余69.36元未还,短短十天69.36元就产生了317.43元余额欠款利息。对此,该银行客服人员表示,这主要是由于银行信用卡逾期计息是按照当月账单刷卡消费总额计费,进行了全额罚息的处理。
近日,北京市二中院日前做出二审判决,采取了类似“分段计息”的认定方式,并认为银行全额计息的规则计算赔偿数额过高,给持卡人违约造成的透支利息,即违约金应予以适当减少,撤销一审民事判决,要求银行返还多划扣的金额。
二审法院认定持卡人支付的违约金包括两部分:一是69.36元欠款按协议约定日百分之五的标准计算利息;已偿还款项18800元,按照不超过日万分之一标准,自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计算利息,两项赔偿金额合计63.68元。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生效判决不会直接成为类似案件的直接参照,但是仍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上述判决也对信用卡非恶意逾期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
法院二审判决案件的代理律师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本案判决具有典型意义,对于正常使用信用卡的客户,非恶意导致信用卡金额未全额还足而承担全额罚息明显不公,以违约金调整作为平衡双方利益手段,在处理个案时能清晰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关系。
最后小P来总结几点:
1、没法全额还款的时候,切记办个分期还款。虽然看起来金额高,但比还个最低还款金额等银行罚息划算多了。想当年小P也还过最低还款金额,因为分期看起来很贵,罚息多少钱银行没提醒。。年轻,native~
2、仔细看看自己的信用卡账单,如果你正在被“全额罚息”坑着,试着撕逼下。有现成的案例可循,虽然不会直接成为类似案件的直接参照,但是仍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但话说回来,有多少人愿意为了几十块几百块打几年官司?现实还是如此的惨淡~~~
3、据称:借呗、微粒贷这种,随借随还,还了的部分就不收利息了。这么看来双马哥比银行厚道多了。有贷款需求的,有兴趣的可以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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