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喜恶论好坏

作者: gezhenting | 来源:发表于2018-04-14 03:53 被阅读0次
    不以喜恶论好坏

        最近总在思考,究竟什么就是“好”,什么又算是“坏”?十全十美是好?那么稍有瑕疵就是坏喽!可是,好像也不对。瑕不掩瑜呀!原来一个人、一件事若真能只用好坏评判,倒是简单了许多。

        就拿人来说,一生为人,若能被千百年后的人仍尊称为“圣人”,怕是再没有比这更高的赞美了,这应该就是“好”了吧。可就是被我们尊为圣人的孔子,即使提倡着“礼”“仁”,也同样免不了遭受争议,仍然有人认为他不够好,反对儒家思想,但我们也不能因为一些人的否定,就认为孔子“坏”。

        再拿事来说,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对文化的传承、思想的多元开放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事糟糕透了,怎么都该算得上“坏”了。可就当时而言,焚书坑儒却也有利于统一思想,强化中央集权,巩固了秦王朝的统治,也正是因为秦始皇的大一统,为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奠定了基础,这样看来,焚书坑儒并不都是“坏”。

        可见,我们从不同的时代、环境、角度、立场出发去评判一个人或一件事,是好是坏截然不同。

    不以喜恶论好坏

        首先,其实决定一个人或一件事好坏的,不是其本身,而是看待此人此事的角度。利大于弊为好,弊大于利则为坏,而利弊的权衡是从评判者的角度出发的,不是被评判的人或事本身。一个人、一件事的存在是客观的,对其好坏的评判却是主观的。其次,正如哲学中的相对论和辩证法所说,物质并没有绝对的真常不变的实体,事物是联系的和发展的,我们要一分为二、全面地认识事物,不能片面、一刀切。要尽力做到全面辩证地看待人和事,换位思考或许会让我们的看法更为豁达。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评判一个人或一件事好坏的标准或许更简单,即是个人喜恶。符合自我审美的,三观相投的,满足利益需求的,令我们喜欢的人或事便是“好”,反之则为“坏”。就像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很难理解孤独的美妙之处,而一个喜欢独处的人又很难忍受群处时的熙熙攘攘。热闹与孤独,独处与群处并无好坏之分,区别在于个人的喜恶,喜欢的视为珍宝,讨厌的如弃草芥。

        这样想来,“好”与“坏”都不是绝对的,根据自己的喜恶去评价一个人或一件事的好坏,太过简单鲁莽,也不够客观公平,万事万物贵在“合适”二字,合适的就是最好的。比起随意地下结论,不以喜恶论好坏,多角度地分析人或事应该更有意义,更为明朗。

        另外,就我们个人而言,也不必因为别人的肯定而沾沾自喜、盲目自信,更不必因为别人的否定而郁郁寡欢、妄自菲薄。对于别人的赞美与批评,我们大可欣然接受、泰然处之,不骄不躁、不怨不艾,清醒地认识自己,不让别人的言论左右自己的人生,也不让自己活在别人的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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