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是个没音乐细胞的人,父母文化程度较低,家中没一点音乐环境。至于嗓音更是高音高不上去,低音低下不来,五音不全。我干啥要么不做,做起来总是特别投入,记得中学的时候两个班大合唱,我在人群中正唱的起劲呢,音乐老师喊停后过来对我说你最好还是光张嘴别出声了,一百多人都让你一个人给带偏了。他不说我一直还感觉自己唱的不错呢,从那时起我才知道其实自己是没乐感的人。听音乐的时候根本听不来什么旋律、什么乐器,只是感觉好听或不好听而已,也从没想到过自己以后会与音乐结缘,直到碰到蒋永红。
一想起他,首先脑中浮现的是那一头棕色的卷发。蒋永红个子不高,秀秀气气的,总是郁郁寡欢的样子。宿舍一共六个人,他背着吉他松松散散的走了进来。从那一天起,我们宿舍就成了学校的中心。那时学校的生活是懒散惬意的,工作是包分配的,大家都没什么压力,学习对我们来说应付差事而已。初到学校的新鲜感过后,空虚无聊的日子居多。几乎每天他总是抱着吉他在狂嚎,好像齐秦的歌最契合他的状态,他就天天唱齐秦的歌,唱着唱着经常把自己感动的快哭了,至于女生们听着更是癫狂,大家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小齐秦”。宿舍的几个时间长了没事就拿他的吉他拨弄两下,慢慢的有了点感觉。除了我还有个同学袁朝晖也是特别喜欢吉他,我俩一商量,干脆自己搞一把。那时家中给的钱很有限,不敢开口要就自己攒钱,经过两个月的馒头夹豆腐乳后我们两个满嘴已是溃疡,钱却攒够了,一头冲到西安音乐学院门口的乐器行各买了一把吉他,这样我们宿舍就有了三把吉他。虽然我每次听到歌声常感觉一腔热血洒向何处的感觉,但是一张口却像唐老鸭一样惨不忍睹。很有自知之明,就潜心练习古典吉他。而那位哥们虽也是一腔热血,只是没有自知之明,只是陪着买了把吉他而已。
三把吉他的我们在学校名声大振,班中只有七名男生,很是团结,虽只是学弟,学哥们也是心向往之。其中有名学哥是个西安本地的混混,没有住校,个子不高,头发前面一撮小黄毛,满嘴的脏话,痞痞的,可是他非常喜欢吉他,弹的别有一番滋味,几乎天天过来切磋,他的最大理想是搬到我们宿舍。可是老实本分的我们怎么能让一个混混进来呢?大家对他充满戒惧,他也无所谓,还是整天过来。另一个学哥就不一样了,也是本地人,也没有住校,长的高高帅帅的,很阳光的样子,听说有好多女孩追他,也是几乎天天抱着吉他跑来,还经常请我们吃喝,很快就和我们混在一起。
直到有个周末,我们几个出去玩回宿舍后发现我的吉他不见了!宿舍在二楼的尽头,我们挨个宿舍捋了一遍后才确定被人偷了。谁偷的呢?我挨个找人谈话,先落实了本班两个宿舍每个人离开宿舍的先后顺序然后再根据时间排除法把本层楼的每个人的时间进行对应,再去门房调查,最终确定了嫌疑人就是那个高高帅帅的学哥。可是他不在本校住,而且第二天就失踪了。虽然根据各方面的证据证明是他可是没直接的证据。第二天那个混混来了,一听说这事马上跳起来说我可以作证,我看到他背着吉他出去的,听说他到别的学校还把吉他已经卖了。大家一听都傻了,都没想到报案之类的,那时都还有江湖情结,只是想着吉他要不回来了,而且老实本分的人对坏人还是比较畏惧的。可是对我来说那是我的唯一爱好呢,我一考虑,跟混混说,这事你得帮忙,他不在学校,你去找他跟他说下晚上来宿舍一下,至于借口你想,我们等着,事成之后你搬过来住。他一听激动不已,说你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当天晚上,我们宿舍的兄弟严阵以待,我坐在正对门口的位置,几位兄弟列在两边,在门口的位置放了一个凳子,当时虽然没学心理学,那个场面已经像审讯犯人一般。不一会混混把帅哥带了进来,帅哥进门一看这场面就软了,坐在那惶恐不安。我问他,你知道喊你来什么事不,他说不知道,额头上的汗已经出来了。我说我的吉他哪去了?他说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说别装了都有人看到你拿了。这时候混混跳出来说我看到就是你拿的,那天你背着吉他出学校了,我认得那把吉他的。帅哥吓坏了,看着一房间怒目而视的人差点从凳子上瘫了下去。我说,我不管别的,明天把吉他拿回来什么事都没有,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他还想要说什么我手一挥直接赶出门去。第二天早上我们还在睡觉呢他就把吉他送了过来。从此之后我们宿舍变成了四把吉他。事情过后有的同学才跟我说其实他们也看到谁偷的了但是没人敢告诉我更不敢出来指认。我以为的坏人原来是个英雄,我以为的偶像其实是个恶棍。之后的岁月中我自负的眼光一次次被现实无情纠正,我们每个人眼中的世界原来各自不同。
即使很多年以后我都没意识到学生时代无聊时打发时间的爱好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其实每个人回首往事会发现你的一生之所以如此正是由各种看似无意义的小事组成的,一句无心的话,可能在亲人心中悄悄种下了不满的种子,碰到适当的时机就会生根发芽,哪天爆发时你还懵然不知。你以为和领导很熟,一句玩笑,领导对你已经暗生嫌隙,关键时刻已经奠定了你的命运,若你多年后梳理往事能明白已是较为可贵,大多却俨然不知。
毕业参加工作后正是青春年少,整日恣意挥霍时光,现实中的诱惑那么多,哪还有时间静静坐着弹那吉他,它在角落中渐生尘埃。直到有一天母亲扫地时不小心碰到摔断了琴头。从此吉他离我而去,我在现实中也逐渐沉沦,将它遗忘。
很多年后的一天走在街头偶然听到吉他弹奏爱的罗曼史,那种感觉无法形容,恰似芭芭拉唱的“The Way We Were”,往事恍然如梦,美好的回忆又重新浮现在我心底。当时就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重新捡起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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