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情的十几岁,喜欢读乐府诗,也爱在课本下偷偷压一本宋词,嘴里放块糖,游离在数学课政治课历史课地理课之外,用长长短短的句子打发一个个无所事事的下午。
那个时候真是闲啊,课堂太长,难以打发的漫长时光,零零碎碎填了一些有的没的的书本,从纳兰容若到席慕蓉,从张爱玲到郭敬明,甚至还羞耻的想起,好像还读过于丹。这些矫情的不矫情的书,陪我走过了冗长又枯燥的课堂,也让我变成了一个文艺又矫情得死的人。就像一个在看电视的沙发土豆,随手抓起一把零食就吃了,并不是因为多爱,而是嘴巴寂寞了,但是身体才不管你是真心还是假爱,吃进去就统统要变成脂肪,长在你的肚子上和原本就有点粗的手臂上。
只有一本书,我从来不拿在课堂上看,也不用它打发零碎的无聊,曾收集过它在市面上所有的版本,要看的时候会端端正正的坐在书桌前。是的,它就是很俗气的小王子,不知道多少女生会告诉别人是自己最爱的书,以至于后来都懒得提起,因为总矫情的想和别人不一样。
开始觉得玫瑰花很幸福,小王子会在玫瑰园里恐慌又笃定的说我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长大一点开始讨厌玫瑰花的矫情,因为他总让金黄泡面头的小王子伤心,开始喜欢那只狐狸,觉得他人格独立又懂事,机智得让人心疼,而再后来,发现自己其实就是那个酒鬼,沉迷于自我折磨的怪圈怎么也挑不出来。
然后发现,这其实不过是做人的几个阶段,玫瑰花就像会撒娇喊痛的小女生,事儿多却也偏偏得宠,狐狸以为自己聪明又懂事,也不过是明明饿了,却傲娇的不肯接受别人的施舍,看透一切的酒鬼会突然忘了人生的意义,后面的阶段都嫌前面的阶段呆傻又看不透,玫瑰花也可以摆出华妃的嘴脸,冷笑着对后面的人说一句:贱人就是矫情。
贱人就是矫情,矫情就是贱人,老老实实的当一朵玫瑰花就好了,自然会有人会为你除草挡雨,说出真心话,才有可能有人愿意为你大冒险,狐狸等来的可能是猎人,酒鬼得到的大概是脂肪肝。这个被我悟出过无数遍的道理,在做的时候,不是莫名做成了狐狸,就是失足成了酒鬼,就像那句烂俗的台词,听过很多道理,却还是过不好这一生。
忘了庄雅婷在哪本书的序言里说过一句话,大意是流氓是文艺女青年的天花,每个阶段总要出那么一次,而这个时候我的希望不过是,这个天花出的时间能够长一点,再长一点,或者,让文艺变成女流氓的天花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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