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王府井狗不理包子店因为有人发抖音反应“又贵又不好吃” 而报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很多人指责其骄横霸道而对其口诛笔伐,一片谴责之声。对于这样人多势众一边倒的叫嚷挞伐,我不敢苟同。我觉得狗不理包子面对名誉受损,采取的应对举措并无特别的大逆不道,相反还有值得点赞的地方。
我没有吃过正宗的狗不理包子,也没有光顾过这家老店,对其包子价钱和味道不想发表什么意见。但对其应对有关抖音的做法,我倒想为其说几句公道话。
先说动机。狗不理包子报警也好,网上怼也好,目的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商誉,维护自己的品牌价值。作为一个商家,这样的动机是非常自然,非常正常的。试想如果你开了一个店子,有一个人在街上敲锣打鼓到处唱你这个店子不地道,你是不是本能的会想采取一些措施维护自己的良好声誉?因此我认为狗不理包子的动机没毛病。
再说方式。面对传播甚广的抖音视频,狗不理采取了网上PK和报警的方式来处理。很多人觉得我批评你,你就应该虚心接受批评意见,改善经营管理和商品质量。你竟然报警,显得既不谦虚,又有点儿蛮横霸道。其实冷静地想一想,谦虚接受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固然值得称道,也是得到普遍认可的一种姿态和方式,我也是赞同的。
但是面对一种传播极其广泛快速的抖音视频方式,要求商家只能默默无语,低调接受,关门整改,而不能采取其他“高调”的方式加以应对,是不是也显得有些苛刻和霸道呢?你说我“又贵又不好吃“,没问题,那是你表达的权利,可能也是你真实的个人体验。但并不能代表我的商品定价一定不合理,味道一定很差。你当面向店家提出来都没问题,这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但是你这么在网上到处一“抖”,那就让狗不理店家有被贴上“又贵又不好吃”的标签巨大的担忧。这个时候采取一些意在遏制和消除影响的措施,是作为一个商家的正常反应,不需要过于大惊小怪。
至于说报警合不合适,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狗不理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如果他认为有人的行为构成了诽谤,对其名誉权造成了不法侵害,他有权选择报警。我说的是他有报警的权利。至于报警合不合适,警方立不立案,那是由警方来判断和决定的事。该抖音视频到底构不构成非法侵害,只能由司法裁判。你可以和狗不理店家论道该抖音视频这件事儿到底构不构不成诽谤(这是个法律问题),但你不能说他没有报警的权利。至于警方接不接受,立不立案,由警方依法确定。因此我认为狗不理店家报警没毛病。这是它的权利。
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报警说到底,走的是一条司法途径。在一个法治社会,当人们遇到纠纷的时候,选择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是值得称道和提倡的。体现的是一种法治思维。而这正是我们传统社会所比较欠缺的。从这一点上说,狗不理难能可贵!
这让我想起前几年发生的一件事儿。有一个年轻人在某网店上买了东西,收到货后很不满意,于是给了差评。没想到过了几天后,店主气急败坏地找上门来,拿刀捅了给差评的年轻人。狗不理店家选择法律途径试图解决这个事儿,是不是比这个野蛮的网店店主要文明得多,进步得多?
还有南方都市的一个小区,部分业主不满意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强烈要求更换物管公司,结果物管公司雇人向业主家大门泼红油漆和粪便,意图阻吓提意见的业主。还有些开店铺的人,因生意上的竞争而发生类似的情形,并不鲜见。
很多国人在遇到麻烦和纠纷的时候,往往首先想到的是能不能找到熟人、“关系”帮忙,或者能不能通过收买等私了的方式去解决,有些甚至会通过暴力威胁和恐吓等简单粗暴之方式去解决。有多少人会第一时间想到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呢?现在狗不理选择了报警的方式,且不讨论构不构成警方受理的条件,起码人家是首先选择了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选择了一种法治的路径,单单就这一点来看,难道不值得点赞吗?
如果所有的人在遇到纠纷和冲突的时候,能首先想到法律,首先想到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信奉和崇尚法律,依赖司法公正,那我们的社会一定会更加美好。这正是无数人追求的法治社会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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