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看书,但并不属于博览群书的那一类,我只看我爱看的,执念很深地看上好几遍,并且乐此不疲。
但这个爱好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小时候,感觉自己有多动症,一拿起书心里就发毛。
直到高中的某一天,逛书店偶然发现一本书。封面很特别,黑色的背景下,一个悲伤的男孩。从来不买书的我,第一次买了书,我自己对此很是惊奇。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我喜欢的,不论是作家,还是歌手,很少被大众所熟知。刚喜欢的时候不红,喜欢了很久之后还是不红,幸亏我并不在意。
“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眼睛看不到的。”
很喜欢这句话。
暗黄的灯光,复古的灰褐色牛皮纸,八个昼夜, 一本带有插画的《小王子》手抄本。
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美术以及耐心被拯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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