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知名心理学家劳伦斯·科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提出这么一个问题:
海因兹的妻子罹患一种罕见疾病,濒临死亡,唯一的希望是一个医生刚发明的药物,但价格昂贵。这种药物的成本只有200美元,医生却要卖2000美元。
海因兹举家只有1000美元。他把所有钱都给了医生,然而医生并不同意;海因兹请求以后再支付余下部分或分期付款,却依然遭到医生拒绝。
绝望中,海因兹开始考虑偷药。
在此想问大家:海因兹应该为他的妻子进店偷药吗?为什么?
①海因茨该不该偷药?
②海因茨是对的还是错的?
③海因茨有责任和义务去偷药吗?
④人们竭尽所能去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是否很重要?为什么?
⑤海因茨偷药是违法的,他偷药在道义上是否错误?为什么?
⑥你认为海因茨最负责任的行为应该是什么?为什么?
道德发展的3个水平6个阶段
科尔伯格研究发现:道德思维能力是内在于个体身上,并随着个体的成熟而发展。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随着年岁的增加,我们的道德水平是不断提高的。
鉴于此,科尔伯格提出道德发展的3个水平6个阶段:前习俗道德水平(preconventional morality)、习俗道德水平(conventional morality)和后习俗道德水平(postconventional morality)。每个水平包含两个阶段。
如果处于前习俗道德水平中,可能有人会这样回答:
海因兹不可以偷药。如果海因兹偷药,他会因此被捕入狱,在牢底受难。
当然,也有人会说:
海因兹可以偷药,因为药物只值200美元,医生的定价那么高根本就不合理。况且海因兹还愿意花钱购买,他去药店又不偷其他东西
秉持这种想法的人处于道德发展水平的第一阶段——服从与惩罚。
举个例子,一个小孩偷糖果被父母发现,父母狠狠教训了他一顿,于是这个小孩便知道“偷糖果”这件事情是不对的。
不是因为”偷”是不对的,也不是因为“吃糖”是不对的,而是“偷糖果”所导致的后果——挨揍,是坏的
服从得奖,不服从受罚,是第一阶段道德推理的原则。
而处于第二阶段——功利主义的人大概会这样想:
第一种就是:海因兹不可以偷药。坐监狱的滋味比丧妻要难受许多,为什么要放弃自己的后半生去换妻子性命的延续,这实在不值得。妻子死了,再找一个不就好了吗?
第二种是:海因兹可以偷药。偷了药,妻子就可以活下来,她活下来我就开心快乐,即使坐牢我也愿意。
处于这一阶段的个体没有自己内在的道德标准。他们对偷药这一行为是对是错并没有任何认识。
他们所在意的是偷药之后给自己带来的结果是好是坏,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他们处在一种纯粹的自我中心和利己主义中。
前习俗道德水平的人还没有学会从社会或者群体的角度考虑道德问题,他们往往是将这个问题看作孤立的个人问题,要么害怕受罚,要么无视社会规范只在乎个人利益。
水平一:前习俗水平。外在标准控制,通过行为后果来判断行为。例如:受奖励为好行为,收惩罚为坏行为。
阶段一:惩罚和服从取向。以服从权威和避免受惩罚作为判断行为好坏的标准,不理解道德标准,不理解故事中主人公两种价值观冲突。
阶段二:功利取向。以是够能满足个人需要作为判断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准,即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
水平二:习俗水平。以遵从社会规范、社会规章制度为准则。
阶段三:“好孩子”取向。以取悦并得到他人的认同,以他人的意图进行判断。认为权威人物所指定的社会准则、行为标准都是对的,应该遵守。
阶段四:“好公民”取向。也称为维护社会秩序取向,即作为社会成员,应该遵守社会规章制度,维护社会秩序,这是公民的义务,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水平三:后习俗水平。道德标准内化于己,称为自己的道德标准,遇到道德标准矛盾冲突的时,自我可以做出选择。
阶段五:社会契约取向。认识到各种法规都是为公众权利和利益服务的,符合公众需要的便应遵守;如果不适宜,就可以按多数人的意愿修改。
阶段六:普遍道德原则取向。这是理性良心取向,个体道德认识超越社会法律法规,普适于尊重每个人的尊严、生命价值和全人类的正义。个人可按伦理原则进行选择。例如,海因茨有责任挽救任何人的生命(包括妻子或陌生人)。
无知之幕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能够达到第六阶段的人少之又少。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最高阶段是基于普遍的、正义的道德原则进行道德推理。
他认为,海因兹难题中正义的实现,需要我们假定所有人都处于“无知之幕”,然后再决定怎么行事以符合每个人的利益。
那么“无知之幕”又是什么呢?
无知之幕是美国经济学家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的一种对特定道德问题判断的方法,是一个思想实验:
设想在某状态下,参加这个实验的人对自己所拥有的技能、品味和地位一概不知。
而于此状况下让他们对权力、地位和社会资源通过一定的原则分配诸人。
在现实生活中,个体的差异是明显的。从智力、经济到社会地位、身体的健康情况,每个人在各自扮演者各自的社会角色。

但一旦被“无知之幕”挡住,这个人就可能出生在社会的任意位置,这驱使人们从社会最不幸者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和设计社会制度。
也就是说,只有在海因兹和医生都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的情况下,他们所制定的最符合自己的利益的规则才算是正义。
如果医生对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毫不知情,那他就不会把药物的定价太高,因为揭开“无知之幕”之后,他可能是一个需要药的人,定价过高只会使自己受损。
因此,在“无知之幕”之下,海因兹和医生会达成共识——挽救海因兹的妻子。
然而在海因兹偷药的两难测试中,出现了一个有趣现象:
按照科尔伯格的理论进行判断,大多数女性似乎仅停留在六阶段次序的第三阶段上,即好孩子的层面。
难道女性在道德发展上先天要弱于男性吗?女性道德水准要普遍低于男性吗?
女性心理学家吉利根(Gillagan)认为,男性和女性具有不同的伦理推理方法。
科尔伯格便是典型的男性伦理推理——以普遍道德原则为基础进行抽象逻辑分析,以求到达社会公平。
而以她为首的广大女性同胞则觉得道德推理应当还具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则——基于关系和感情的关怀。
通常当我们看到自己所关心的人处于痛苦当中的时候,我们自己也会感受到一种切身的痛,这种感受就是共情。
大多数情况下,共情会促进我们付出代价去帮助他人。于我们越亲近的人,共情程度越高,我们愿意为之付出的代价就越高。
道德发展理论代表着判断和决策的理性,而吉利根所提出的关环伦理学则象征着实际情景中人们对关系和细节的沉浸。
她将同情心、关怀心纳入道德的考量,使原本理性的、代表着“公正”的道德发展观第一次重视女性的想法。
摒除男女思维的差异,道德发展观在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上的适用性也同样遭人质疑。据调查,日本公民的道德水准普遍处于第三阶段——好孩子时期。
由于传统文化中的集团主义和“大和”思想,日本人极其在意个人在社会中的角色,注重人际和谐问题,他们注重的不是事件本身的好坏,而是这件事完成之后其他人对他的看法。
同样,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也少有人达到后习俗道德水平。然而,得益于法治中国的建设,大多数中国人可以称为一个好公民。
有关道德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道德的标准也时刻在革新。
这套上世纪的法则在如今的中国或许并不能有效反映人民普遍的道德水平,但是他却可以作为一个标尺,提醒我们不要忘记道德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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