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酷热,蝉肆意的鸣叫,感觉那无聊的鸣叫重复单调的旋律,在每个夏日响起,就像熟悉的歌,在一瞬间叩触内心的共鸣。
《诗经》,古代诗词的巅峰或许不准确,但这不是重点。“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大多都会被唱出来,而歌响彻在古时的明月。五音和六律,七弦和八音,是怎样的美妙在一起融合,或许像霓裳一样,只知其名却从未听过,不是神秘,而是太多的美好,停留在恰当的时空,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遐想。总是在午夜时刻,穿越时空的思绪,长安月,古城墙,古木徘徊,流动心底的歌,在不停在耳边萦绕,进入梦乡。梦里水乡总是浮云,会散去,刺眼的阳光,唤醒沉睡的思绪。
小时候,对歌没有什么概念。半导体,就是最早接触歌的工具。会听说书,新闻,那时能懂新闻吗?听到不知名的歌,也会跟着哼唱。复读机,不停的重复,莫名的单词,一次次的刺痛着耳朵。磁带,好像找遍家里每个角落,却再也找不到,那白色的内圈,黑色的长条,不停的旋转。一个耳机,两个人,好像这个世界只剩音乐,只剩一首歌,不同的心跳,同样的频率,然后一切如村头的河,慢慢干涸,野草遍坑。连熟悉的柳树,也只有一圈又一圈的年轮,似乎还能在年轮里听到任贤齐的《我是一只鱼》,“我是一只鱼,一只游来游去的鱼。”
有时候,不停的在想,何时歌已经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流行,古风,爵士,电子,摇滚等,那个类型风格,在恰当的时刻响起,温暖或是狂乱,抑或撕心裂肺的嘶喊。安静,一杯咖啡,一个人,阳光慵懒的游动;疯狂,一杯酒,摇摆的人群,灯光绚烂四射。愉悦,伤心,分手,恋爱,兄弟,似乎所有的东西,都在被歌演绎,都在被定义,熟悉陌生直到流行。
天空最近的地方,草原,马,白云,奔腾的旋律,澄澈的歌谣,走进最初的草原,找寻最初的质朴,干净的透明。长生天,还是遥远的风铃,风不停的吹,古老的经筒,布达拉宫的落日,漫步在草原的行者。歌,一首简单的歌,流淌。
在水一方,还是阴晴圆缺,古韵悠长,四溢芬芳。炎热的思绪,跳动的心间,不必刻意修饰,不必拙劣掩藏,在夏日的纷繁中,沉下慌乱的内心。听一首简单的歌,不必好听,心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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