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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配偶出轨你该知道的十条法律常识

面对配偶出轨你该知道的十条法律常识

作者: 古风心理咨询 | 来源:发表于2023-10-27 08:41 被阅读0次

    《民法典》实施前,夫妻生活中发现的婚外情、出轨等行为,并不等同于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普通夫妻违反忠诚义务,类似嫖娼、一夜情等偶然出轨,大多只能交道德谴责,离婚时很难主张赔偿。《民法典》出台后,出轨成本增加,可以说,出轨零成本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如果在生活中不幸遇到配偶出轨,这十条法律常识你应该知道:

    一、出轨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如果只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属于道德问题,严格来说不承担民事责任。但下面两种情况涉嫌犯罪:(1)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者在不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并不构成重婚。(2)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说的“同居”不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只要与现役军人的配偶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行为,即可构成破坏军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忠诚协议有用吗?目前各地法院裁判不一。有认定“忠诚协议”有效的,也有认定无效的,还有主张“忠诚协议”属于道德、感情范畴的协议,法院不应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从最新司法动向来看,忠诚协议的效力可能会越来越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遇到对方出轨,就不要再迷恋什么保证书、忠诚协议了。要么离婚,要么来点实在的——把婚前房子加名或签署财产协议直接约定某些重大财产归一方所有,不以出轨为条件。

    三、如何搜集出轨证据。(1)譬如“保证书”、“道歉书”等;(2)嫖娼事件被查处,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处理材料;(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被采用。(6)视听资料。酒店偷拍的出轨证据无法作为合法证据使用。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酒店属于私密场所,应该属于个人隐私权的范围,在酒店偷拍的出轨证据一般在法庭上难以得到质证,不能作为合法证据使用。搜集出轨的证据往往会有被认定为非法证据的风险,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委托律师来协助取证。

    四、是否有权要求出轨一方净身出户?出轨行为并不一定导致净身出户。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均等分割,照顾妇女儿童、照顾无过错方、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出轨证据属于法官酌情考虑的证据。有很多出轨受害方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出轨的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但事实上,无论出轨方构成哪种形式的出轨行为,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并不大。也就是说,出轨不是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定理由,但是一个酌情少分财产的理由。出轨方是否会少分财产,主要看法官的认知。

    五、是否存在离婚损害赔偿?最新颁布的《民法典》有新规定,增加了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条款,即其他重大过错,也就是说如果以后因婚外情、出轨等原因离婚,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民法典》对离婚损害赔偿进行了新的补充。《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抛弃家庭成员;(五)还有其他重大过错。与《婚姻法》第46条相比,《民法典》增加了第五款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条款,即其他重大过错,这意味着如果离婚是由于婚外情、出轨等原因造成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这也是无过错方的一大心理安慰。

    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最新《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民法典》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新评价标准,扩大了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的保护范围。也就是说,如果婚姻中因出轨、家暴等过错导致离婚,过错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能会承担较少财产的法律后果。

    七、离婚时一方隐藏、转让、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并没有离婚时的前置约束,而是将这种行为扩展到整个婚姻关系存续期。如果一方有上述隐藏、转移、出售、损坏和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主张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八、出轨方赠与小三的财物、房产配偶可追回。《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出轨方偷偷背着配偶给小三购置房产或给予大额钱财,这些行为未经原配同意,已侵犯原配的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原配有权追回财物或者房产。

    九、若莫名其妙被当小三还怀孕,女方有权要求出轨方赔偿。《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若女方被“小三”并且怀孕流产,因终止妊娠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和经济损失理应由出轨方进行赔偿。此外,如果出轨方行为致女方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女方还可以请求法院判令男方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发现配偶出轨要离婚怎么办?要不动声色,也不要打草惊蛇,默默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不要一上来就质问、咒骂,那只会引起对方的警惕心理,让取证变得困难。在搜集他婚外情证据的同时,要尽快摸清、掌握家庭财产状况。比如,房产、存款、自家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外债权债务等,能够固定为证据的就要将之固定为证据,当然怎样固定证据,可能需要求助于专业的家事律师。同时要合理化地处置自己名下的财产。这需要专业家事律师介入,而非自行处理。对方被发现出轨后,出轨的人一般是惊慌失措、害怕离婚和愧疚,很可能会试图挽回。此时就是录音取证、签订有利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最佳时机。若时间长了,对方就会由惶恐、内疚转变为自保心理,开始算计财产。此时再想签订对自己非常有利的财产协议,就难了许多。当你很好地完成了前面的工作,那么在接下来的协议离婚谈判或诉讼离婚中,就会立于不败之地了。无论什么形式的离婚,无非就是以下几个方面: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损害赔偿等。协议离婚谈判,比拼的是双方手中有多少令对方让步的筹码;诉讼离婚讲究你握有怎样的证据。所以说,生活中对方出现了情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乱阵脚。自乱阵脚的后果就仅剩泼妇骂街一条路了。

    婚姻就像花园,要有种植,要有翻土,要有浇水,要有施肥,要有移植,有时还要铲除杂草,要想获得一个美丽的大花园,惟有努力的灌溉,精心的呵护。当发生配偶出轨问题后,为了将伤害减到最小,只有两种选择:或者彻底原谅他的过错,努力修补裂痕,走好下半生;或者彻底放弃,断然离开。在这里,最关键的是当事人的态度,不管你最终的选择是什么,一定要彻底。无论如何,轻易不要去对簿公堂,这对自己、配偶和孩子可能都将会造成终生的痛苦。婚姻出轨不仅受到道德谴责,还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遇到情感背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仔细考虑是否离婚,尽快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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