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搞延时服务,我一周上两个晚自习,8:40放学,我9:30才能到家。每个周六还有两节课,一节早自习,6:30至7:30,一节中午辅导12:50至13:40。我不想上,可是没勇气不上,怕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后果是日子不好过。
于是采用一贯做法,找临课的老师换课。这样大家都可以隔周上一次课,晚自习也可以换掉不利的时间。我看了一个最佳方案,找人去说。满以为会大家愉快的决定了,没想到,她连课表都没看就直接拒绝:“我不想换课。”这可真是稀奇事,双赢的事竟然不要!后来隔壁班的同事劝她,“换换多好,其他班都是这么换的”。结果依然是不换。
唉,不换就不换呗,没人说别人非得同意我的提议。不换了无非就是多跑点路,多受点累呗。虽然心中不快,但也得接受现实,捍卫人家的拒绝的权利。
突然有一天,她过来跟我商量换一节课。虽然于我不十分理想,但是人家张口了,就换吧。我同意了。下一轮,她又来跟我换课,我同意了。
看着课表,目光停留在我最讨厌的周二的晚自习上,如果能与她讨厌的周五晚自习换一下也不错。
“周五晚自习,你自己上还是换了?”我试探性地问。
“跟某某换了。”
我忽然想起,好像有一次是看见某某在上她的课。她不是不换课吗!我怒了,她不是不换课,而是不换我的课。
好吧,既然如此,我也不换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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