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即是缘,相遇时发现很早之前就曾遇见过,那就是更深的缘。
二十多岁的时候,因工作调动,和先生来到一个单位。
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到相守相杀不相离,不觉已是很多年。
昨日因为我写的想要赚钱的文章,先生看了不屑一顾:“你?三分钟的热度!”
先生还说:“我自小就是劳碌命。哪像你,大户人家出生,不知柴米油盐贵。我十岁左右的时候,就背着一书包小人书,在新华书店门口摆摊。那时候,看一本小人书才二分钱啊!”
我一惊。
我十一岁从农村转学到父亲上班的县城,也就是先生居住的地方。
那时候,人生地不熟,满眼都是陌生与恐慌。
但有一个地方,常常让我留恋忘返。
那就是新华书店门口的小人书摊。
我几乎看过了那个留着寸头脸圆乎乎的小男孩所有的小人书。
三个长条小板凳,人多不够坐的时候,我就坐在地上。
现在说起来,我才知道,那个小男孩就是先生小时候。
真是奇妙啊。
那个县城,少说也有几百万人口,我们俩却兜兜转转总能遇到。
先生也感慨万千:“看看,自那时候我就是打工的命,你就是消费的命,我认命啊!”
或许,他上辈子真欠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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