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
新买的书又到了...
寒假买了六本书,一本都还没看完。
趁这个机会捋捋读书。
我读的书很少。
回想起来,读书的起源是家里人对读书无条件的称赞。每见我捧着本书,也不看书名,就高调地表扬。“呀,你又在读书啦。读书好,书中有黄金。”
为了更多的表扬,每次去图书批发市场买教辅的时候,都会顺手拿上一两本书。也不贵,厚厚的一大本才二十来块。端在手上,光沉甸甸的手感就让人感觉满足。
后来,看到一个网友对书价格的感受,顿时觉得自己简直是蹲在黄土地里捧着苞谷的土秀才。大意是,二三十就能买一本书,相当于买一个作家大半辈子的生命,你说这二三十买的值不值。
和注重沉甸甸手感的我相比,人家大半辈子的分量不知沉到哪儿去了。
如果只是表扬,没有有趣曲折的故事,恐怕也不会喜欢上读书。
我喜欢小说。不如说,热爱故事。想来想去,都觉得这是本能的热爱,既不是背景、人物的吸引,也不是故事结构的缘故。精妙故事带来的幸福、激动没有别的可以取代,就像发现宝藏一样,那感觉直逼“朝闻道,夕死可矣”。
读小说时,里面每个人物,每间屋都得从字里行间提取到脑海里。脑海里,读的过程中就放电影一样,谁做了什么动作,在哪个位置,都一清二楚。
但没有具体细节,就像做梦一样。有时看了影视作品才去读书原著,就没法摆脱演员的模样,读时,尽是那些演员的样子。
小说中,又独爱短篇。对那种故事编排精巧,结局出人意料的短小精悍,毫无抵抗力。
如果还带有许多隐喻、象征,能从一个故事中解读出更深的内容,而自己又恰恰幸运地想到了,那种满足。
我喜欢故事,却不擅长读。一直听说有个“一目十行”的神奇本领,总也没练成,每页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想来,大概是我读的是小说的缘故。
一个字一个字读,就很难把现在发生的事情和整个故事的脉络联系起来。有时,像害喜想吃菠萝一样,很想读一部长篇,经常是读完几章就得回头捋捋,是如何一步步走到现在的。
读长篇,每天就睡前读一两章,看困了,就睡,不困就多读点。每天读读,长了能读上两三个月,经常感觉自己的生活和小说里的生活在平行发生。
小说,是我突破书,割开的一个口子,让我不惧怕密麻的文字,不断延伸到其他书,让我有机会领略更复杂的世界,认识更多有趣的人。
说回来,读书,是暂时钻入另一种生活的方式之一,能不能得到别的,全靠自个儿本事。获得知识的方式非常多,读书不是必须,有些人天生就是不适合,没必要强求。
这也是我读书不多的原因之一,没那么擅长,也不厌恶。我还能从其他很多地方学习。
一生,能找到自己快乐的兴趣就好。
能找到适合自己学习的循环那就更好了。
This is it.
题图摄影: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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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国(来自豆瓣)(微信公众号:相国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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