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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赫兹(十五)

五十二赫兹(十五)

作者: 青壶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17-11-18 11:10 被阅读0次

      崔笙和每一个在这个城市努力奋斗的女生一样,任由自己飘零。

      “静吾,你送给我的手机,我用了整整五年。不是不想换,也不是怀念你,是真的没有钱换。”崔笙说,“幸好有金钱这种东西,要不然我们这种人就得死。只是钱这种东西作为心灵的代替品,才让我们活起来更有力量,当然也更为可怕。你拥有的越多,你害怕的也就越多。不曾拥有倒还好,一旦有了,你就得不停的一再重复去拥有,没办法再失去。”

      “而且,你拥有的越多,也就越害怕孤单。简直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法解脱的死循环,没办法跳出来。我尝试了很多办法,喝酒、抽烟、蹦迪、喝茶,嗨,可以说除了吸毒能试的都试了,可都不行。我明白我中毒了,这种毒叫做人生,是没有解药的。”

      “我们一生可能会与几百万人遇见,能认识的就有几千几万人,但是有谁会记得你呢?记得你的人有谁会在乎你呢?我们的家人、朋友,总会陆陆续续的离你而去,最终你还是要一个人生活。静吾啊,千万不要一个人去看电影,那样会显得自己尤为孤单。”

      “后来我明白了,这个世界很多的东西是建立在性爱的基础上的,而我丧失了这种能力,这是一种缺陷。这种缺陷是其他所有的东西都无法给予的。人类生存的本能是相亲相爱,这个本能也是生存的本来意义所在,或者说的直接一点,就是繁衍。可作为繁衍载体的女人,我把这部分最基本的功能丧失掉了。失去这种功能,我已经没办法再称之为女人了,甚至都不能称之为人。”

      “后来我就想,我再也不能这样了,我要认命,人只有认命了才能生活的更好。所以,我就离开了这座城市,到处走,一个人,背着包,哪里没人去哪里。哎呀,那个苦呀,我在森林里走了好几天,走不出去,没有吃的也没有水。就找果子吃,吃蘑菇,吃树叶,吃的拉稀,整个人拉的脱水。找到一个溪水一照,我才知道什么叫菜色,脸色都是绿的。跑到大兴安岭,在林场跟工人住了小半年,穿个大棉袄,除了伐木头,什么活都干,砍柴,生火,套狍子,抓野兔,打野鸡。后来开春,人家把头大爷说,丫头,我们该走了,你还不走?还跟了一个摄制组去了科索沃,说是拍纪录片,一枪打来,连镜头带脑袋打的稀碎,脑浆子崩我一脸,也不知道怕。后来从那里逃出来,坐上回国的飞机,才知道后怕,夜里睡觉做恶梦。又到大山里支教,也不知道属于哪里,孩子们都没走出去过那片山。光棍娶不着老婆,夜夜来敲我门,我举个铁叉子就把腿给捅了。那里人都不知道报警,村长当家就问我怎么办,我就说杀了吧。把村长吓了一跳,他咧着嘴,咦,杀是不能杀,留着给你干活吧。那个地方的人哪懂什么文化,哥哥死了弟弟睡嫂子,也不知道哪学来的说资源共享。支教大半年就回来了,不是不想教下去,而是那里的大人不让孩子上学,十一二岁就带出去打工要饭,大人跟我嬉皮笑脸讲理,说挣钱比上学强。我绕了一个大圈,去西藏,看那些朝圣的,直接就死在了路边,剁吧剁吧拌点青稞面就喂了秃鹫。我就哭,一脑子就想外婆。说真的,静吾,除了外婆满脑子就是你,着了魔了真是。就跟着车回来,三个男的路上对我动手动脚,我掏刀子就攮,谁怕谁呀真是的。后来人家不让我上车,我在荒原里走,大半夜的,让一群狼跟了一宿,那时候就想,真让狼吃了就吃了吧,算个啥事。瞎折腾了小两年,回来还得上班,你说图啥。”

      “就想到大学那会儿,人家喊我一句我就一哆嗦,连一句我操都不敢说。现在谁敢跟我顶嘴,我大嘴巴子就上去。人高马大的一男的,调戏我手下小姑娘,不让占便宜不行。我一脚踹开门,接连几嘴巴给打哭了。跟我嚷嚷啥?我哪有那么多工夫跟你废话。”

      我和崔笙吃了好多次饭,崔笙也说了很多话,但是我们没睡过,也没提过睡。那时候的崔笙正和一个艺术家交往,按照那个艺术家的话,他们是柏拉图式的爱情,不需要性。我在国展看过那个艺术家的画,看不明白他画的到底是什么东西。那个艺术家据说很出名,也去过澳大利亚和法国参加过展览,还拿过大奖,人家评论他说是后现代艺术。后来在上海世博会也有展出,弄了一堆奇奇怪怪的雕塑,说是生命体,血呲呼啦的,恶心的很。再后来那个艺术家去了法国,就没再回来。再后来崔笙给我看那个人的报道,才知道那个人早就是法国人了,认识崔笙的时候,孩子都上了高中。崔笙对这段往事很看得开,并且说,那个男人是除了我之外对她最好的男人,百依百顺。

      那段时间我也单身,自那个和辅导老师结婚的杨姓姑娘之后,我又交往了一个同行业的,人很好。大姐离过一次婚,和前夫有一个孩子,大我五岁,每次高潮都会抽噎着哭。不过后来,她又和她前夫复婚了,说是为了孩子。复婚之后,我们又见了几面。见面的目的都是工作,看我的眼神也回归冰冷。按照她的话说:“既然是谈判桌,咱们就要有职业素养。”自那之后就没在交往过。倒是和一个夜总会的陪酒小姐睡过两回,人很漂亮,也很懂礼貌,大家对彼此的关系也都是浅尝辄止。不过,那个夜总会从金源中心搬到北四环之后,我就再没光顾过,大家也就没有再联系。

      有一年多的时间,工作上的事情也开始不顺。所以时间变得空闲起来,崔笙就提议说出去走走。我说咱们出去了你那个猫怎么办?外婆去世之后,崔笙就把那只猫带了回来。那只猫年纪大了,有糖尿病,走路走的不太稳,眼睛也瞎了一只。可能是身体的原因,也许是别的原因,那只猫不敢出房子,出了房子就怕的要死,体如筛糠。

      崔笙说那就一起带上吧。

      为了庆祝逃离,我们在那天晚上喝了一场大酒,两个人酩酊大醉。不知道怎么,一起坐到了惠普大厦后面的小公园里,两个人一起哭,一直哭到大半夜。都不知道为啥哭的,感觉一定要哭一场。最后也不知道怎么回的家,早晨起来只记得走错了楼层,怎么都打不开房门,后来吐了,吐得鞋子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早上醒的时候两个人赤身裸体睡在床上,崔笙比我好一点,一只脚上还套着袜子。我们两个相互拥抱在一起,睡的很熟。头天晚上具体发生了什么一点儿都不知道,具体崔笙怎么会到我家来也是很不清楚。那天我仔细的看了看卧在被子里的崔笙,想起了安君说的话,妙处。最后死命想了许久,确定两个人什么都没做。估计是没了意识,想发生什么也很难。想到这里,我心里还有些遗憾的,但是我一晃脑袋,一阵头晕目眩,什么遗憾都没有了。

      我穿了裤子去刷牙,刷牙回来崔笙醒了,她说:“你这里真乱。”

      能不乱吗?地上到处丢着衣服、鞋子、袜子、内裤、内衣、手机、钱包。

      崔笙一点儿都不尴尬,只是挪到床沿突然捂着头唉声叹气:“再他妈的不和你喝酒了。”她穿内裤的时候我清楚的看见她稀疏的阴毛,有点儿发黄。崔笙发现我看她,故意站起来抖了抖胸部。我赶紧挪开眼睛。

      崔笙走的时候说下午来接我,我说好。

      下午三点我们出发。崔笙开车,窗外是一缕又一缕的风景。那天出行的仓促匆忙,很多东西都是后来路上才添置的,总觉得像是在逃离。后来想明白了,确实是在逃离。之所以会用逃离这个词,是因为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适合这个城市,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真正的融入到这个城市的生活当中去。无论做什么,总是神色匆匆,仿佛不忙碌起来就马上会被这个城市抛弃一样。之后和崔笙讨论起来这个话题,崔笙说:“我们本就不适合这样的生活,他们总是能身着自己满意的服装,端着咖啡,在这座江湖中酣畅淋漓。或许这才是正常的秩序,工作结婚生子买房买车挣钱,以维持这个社会最正常不过的流程。如果不这样,这个社会马上就会垮塌。但是像我这样的人不行,身体没有外壳,过于柔软。只能学着那些正常的成功人士,就像是迈步,一左一右一左一右,一定要先迈左脚,千万不能出错,错了就万劫不复。”

      “他们并非没有过挣扎犹豫,但是坚强的意志力总能把他们掰回正常的途径当中去,我没有那种毅力,你也不行。我们都不行。所以总归要逃离,无论贫穷富有,总归是要逃离的。我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类,或者可以称之为残次品。就像是五十二赫兹的爱丽丝。”说到这里,崔笙及时的止住了话头。

      我们的目的地是巴彦浩特,准备从巴彦浩特穿越腾格里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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