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汽车上保险,就是为了保证出意外时能获得赔偿。以下状况中造成的赔偿,都不予以赔偿。
状况一: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损失
交警建议:若新车仅有临时牌照,在购买保险时要提前与保险公司做好约定。
状况二: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现事故并造成损失
交警建议:年检这件事一定要引起注意。车辆未进行年检,或车辆安检未过,保险没有任何意义,车辆处于无保障状态,是很危险的。
状况三:车辆修理期间出现事故造成损失
交警建议:除此之外,还包括车辆在出险后,或送去维修的路上额外出现的意外损失时,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
状况四:撞到自己家人
交警建议:若保险公司赔钱给死者近亲,而死者近亲恰好是投保人,也就是说最终受益者正是投保人。如果这类状况予以赔偿,可能引发部分人为了获得保险金将其杀害,引发“道德风险”。
状况五:收费停车场丢车
交警建议:如果车辆在这类场合被盗,作为车主应保管好停车场的收费凭证或发票,必要时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证据。
状况六: 驾驶证丢失、损坏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
交警建议:当驾驶证丢失,或者更换注销原驾驶证期间,驾车相当于无证驾驶,若有事故发生不但不会给以赔偿,甚至会因无证驾驶而被处罚。
所以,即使购买了保险,也不要以为任何事都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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