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萌宠散文
我从未想过我会喜欢上他

我从未想过我会喜欢上他

作者: 033e6bda0b15 | 来源:发表于2018-12-30 15:51 被阅读1次
    我从未想过我会喜欢上他

    (一)

    他叫“欢欢”,一个俗气的名字,而且和我的一个小学同学同名。记忆中我很少和那个女生说话,却无意间用了人家的名字。

    欢欢是一只黄色的狗,是爸爸在朋友那里买回来的。买他回来的用处,既不是为了给我作玩伴,也不是作为我爸爸的爱好,他在我们家,被赋予一个重要的职责——看门。

    对,他就是一只看门狗。

    相比那些长相时髦,待遇优越的宠物狗,欢欢的角色扮演要低级很多,大概在他们族群里,他是属于被歧视的一类的,高于流浪,低于宠物。没到被唾弃的程度,也没法被当做重要“人物”看待。

    他大概和我在人类的族群中的地位差不多。他看着我家的家门,我看着我自己的心门。

    那段日子我家盖房子,听爸妈的构想是想盖二层小楼房。我在灰色的水泥堆、生锈的钢筋管旁边,想象着以后的日子、以后房子的模样。然而水泥的颜色是灰色的,夜晚天空的颜色是黑色的,趴在台灯前赶作业的我也是黑色的,所以我实在想象不出未来的房子会是怎么的光明而灿烂的模样,只是觉得那是一个“新家”,为此我需要像一个新住客一样仔细地审视它,然后花时间适应它,最后习惯它。但是我其实一辈子都无法习惯它,因为它和我一样,每天都在变化,指不定哪天水泥从天花板脱落,正好砸中我的小小脑袋!那我一定会恨死它的!我想我会把脱落的那块水泥踩在脚下,狠狠地跺几脚,以此来表达我的愤怒,那时候我一定是带着眼泪的,甚至流着血。当然了这一切想象都是需要在我没被砸晕的时候实现。

    (二)

    每当我陷入沉思,欢欢的吼声总会把我拉回现实。这可不是我们之间的心有灵犀,而是他已经被饿得抓狂而已。当肚子贴近后背,全身吸着凉气的时候,他早已无心去考虑主人的情绪。

    我嘶着喉咙喊在厨房做饭的妈妈,鼓风机的燥热而喧吵的声音让我确定她听不见我的喊声。然而我依旧不愿停下手中握着的铅笔,出去给他送一些食物。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残忍。或许我不该说自己残忍,因为这不只是我的过错。

    我开始因为这个问题再次陷入沉思——为什么我这么不喜欢这条狗?这条黄色的狗?我弯着脖子,用铅笔敲打我的小小脑袋,进来串门的大婶看见此状,一个劲儿夸我上进,顶着微弱的灯光做作业。我红了脸,没说话。总不能告诉她我在想为什么不喜欢一条黄色的狗吧。

    大婶走去厨房找我妈。灵机就是在那一刻一动——我为什么不喜欢欢欢?因为——他长得太丑了!!!

    像狗这类动物,和人的审美标准是不一样的。你可以称赞一条拖着身子,步履维艰的胖狗可爱,却没法昧着良心说一条瘦不拉几的瘦狗身材好。你可能会在那条胖狗面前驻足,发出嘲笑或者解压的大笑声,却想着如何远离另一旁的那条瘦狗,并且发出厌恶的叹息声。

    欢欢就是这样一条激不起我的保护欲的瘦狗。自从我爸爸带他回来,他就很瘦,看起来病殃殃的,我妈猜测是原主人虐待他,但是她并没有指责原主人,也没有怜悯这条瘦狗,而是转身责怪我爸,怪他带回来一条病殃殃的狗!还是花钱买的!要知道她打一个电话便可以从亲戚那里得到一条狗,而且是健康而可爱的!听完后,我也觉得爸爸做了一件错事,真希望时间倒流,如果爸爸能提前告诉我——他要买狗这件事情,大抵来我家的就不是这条瘦不拉几的、不讨人喜爱的狗了!

    (三)

    抵不过他的惹人厌的狂吼声,我扔下铅笔,气哄哄地冲出房间,要是他看到我的这幅快要杀人的表情,一定会吓得不敢出声的。

    然而毕竟狗链子是死的,我是活的。所以只能用活的去拯救死的。

    我妈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给他买狗粮,那是宠物狗的待遇。然而在那个年代,宠物狗还是贵族阶级,没人愿意把时间和钱砸在一只可有可无的狗身上!当时要是真有人这样做了,一定会被抽脊梁骨,在那个——饿死人的年代之后,还没几年的日子里。

    我准备将剩菜剩饭丢在他的饭盒里,他成了饿狼,眼睛直直地盯着我手中的饭菜,也不叫喊,那双原本无力的眼睛变得硬朗起来,要是没有铁链子,大概他会六亲不认,直接冲上来抢夺食物,完全不管我的死活!

    我将食物丢进去,看着他在那里狼吞虎咽。他来我家还不到一周的时间,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将我记在他的通讯录里,也不知道如果此刻我松开链子,他会不会逃走?要是逃走了他还会再回来吗?

    我想象着一系列没人作答的问题,这些问题只有实践了才能知道结果。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庆幸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依旧戴着好学生的面具,将思想品德课本上的知识“学以致用”。不同的是国家领导人是为了国家大事,为了人民安危,而我只是为了一条黄色的、瘦不拉几不讨人喜欢的狗。

    然而我依旧没能付诸行动,因为我不想被我妈骂,被我爸骂,更不想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来给自己当借口、冲理由。那样他们听得一头雾水,我讲得口干舌燥,到头来还是挨骂!

    (四)

    这是我第一次长时间站在他身边观摩他。他偶然看看我,眼睛传达的讯息是——你有事吗?别打我碗里东西的主意!

    我仔细看着他的全身,他确实瘦不拉几,和我第一眼的印象完全符合。但是他不是一条黄色的狗,而是棕色,有些部位的毛色接近黑色。他的毛很短,光溜溜地趴在他的身体上。一束光打下来,像——好几天没有洗的头发,很油,看起来有点脏,让人实在没有上前抚摸的兴趣和勇气!

    他也的确很瘦,称得上“皮包骨”。他的背上的骨头向上撅着,想投降时的最后一面旗帜——虽然败了但是悲壮。

    他的脸呈锥子型,加上他的脸很长,有几分尖酸刻薄的味道。所以他更加讨不了我喜欢了。我撇了撇嘴,不再理他,进屋继续写作业了。后来他也不叫了。

    (五)

    我和欢欢很少待在一起,我要上学,他要看家。除了晚上,他要吃饭,我要写作业。妈妈觉得抽一点时间给狗放个饭没有什么。我也觉得没有什么,于是我答应了。

    我们晚上一直见着面,他看我来了,前足一跳一跳的,眼睛里尽是星星。我善待着一个生命,这让我获得令我幸福和愉悦的成就感,看着他因为自己而逐渐圆胖起来,我觉得自己就是他的再生父母,是我给了他第二次生命,因此我对他有了支配权,要亲要爱归大家,要打要骂得归我。

    (六)

    他把我的眼镜当食物,叼进他的狗窝里百般蹂躏,用牙齿撕、用手指撕。我没听见那声音,一定很惨烈。我心爱的眼镜,陪伴着我上学读书的眼镜,竟然让他用了短短五分钟的时间毁掉了。我简直恨死他了!

    妈妈也恨死他了,于是又开始埋怨我爸,埋怨他带回来这样一个“祖宗”。

    从此我不再给他送饭,我们几乎不见面,他见我会叫,想着我能理一下他,但是我就是这样地绝情,可以随心所欲地、心无旁骛地在他面前进进出出。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正眼瞧过他,好久没有和他说过话。

    (七)

    他是一只不听话的狗,每当他不听话的时候我老是管不住自己的手,去打他的身子,他就像知错的乖小孩,跑得远远地低头认错。

    后来我需要每天骑着单车去上学。那时候我已经原谅了他,虽然每每看到他总会想起我的可爱的眼镜。但是眼镜是死的,他是活的,活的可以毁掉死的。

    一次他追着我的单车,直到学校。期间我喊着让他回去,但是他发疯似的追着、跑着,跟在我的后面。我时不时加速为了甩掉他,他便也加快速度,耳朵被风吹在脑门上,眼睛直直地盯着我。他眼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在他的面前奔跑的、准备遗弃他的人。或者他仅仅认为这是主人和他的一个游戏,等主人跑累了,游戏也就结束了,到那时他会获得“竞跑者”的荣誉称号,和他的主人一起沾沾自喜。

    到了学校,我可不想被同学看到我家的这只丑陋的狗。我迅速将单车放进车棚,混进最近的女生宿舍里。还好他被我甩了一段距离,此刻他刚进校门。没来得及关门的校卫大声嚷嚷着,心想哪里来的疯狗?校卫追赶着欢欢,企图将它赶出校门。欢欢似乎疯了,不知是因为被遗弃而恐惧疯了?还是因为游戏结束而喜悦疯了?他在校园转圈圈,在全校同学面前转圈圈,转得急切而快速。那天我始终没有走出去和他相认,反而觉得他是在丢人现眼,因为和我路上碰到的同学已经在大声嚷嚷——你家的狗来找你了!

    我希望她快点闭嘴,希望别的同学还没听到这句话。我可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一条狗纠缠、拉扯,那样会永无宁日,他或许还会跟着我上课,跟着我跑步,最后和我一起回家,从此我便名声大噪,成了学校的名人,而一条“黄色”的狗正是成就我的荣誉的“贵人”。

    最后他低垂着尾巴,被校卫赶出校门,临走前又转身过来望了望整座学校,在某个不经意间我觉察我好像和他对视了!但是应该没有,如果有的话,他一定不会走。

    (八)

    最后了。文章快结束了,我和欢欢的缘分也走到了尽头。

    新的学年我选择住校,因为爸妈选择出去打工,留我一个人在家不放心。

    欢欢没人可以喂养了,只能送人了。妈妈的一个电话便把他送给我的一个堂姐,也是当做看门狗。

    送他走的那天我没去,只是我记得那天下雪了,下了好大的雪,院子里有好多花瓣形状的小小脚印。

    再后来我没见过他。他被关在一个院子里,一墙之隔,墙壁一头是他,墙壁另一头是繁华的城市街头,花红酒绿,彻夜不眠。

    我们不见面好几年了,我妈说他长胖很多。很难想象,我的脑袋不会ps,p不出来他的模样。我说过好几次要去看他,但是老是遗忘。我真是一个不守信的人,不过还好他没有听到这个承诺……请谅解我为自己找的借口。

    在后来的一次过年,我终于想起来去问候他了,结果我姐姐告诉我说——欢欢去年就死了。

    但那扇墙壁后面明明还有狗吠声?那是一条新狗。我姐说比欢欢漂亮。我说,是吗?她点头。那天又下雪了,只是我站在墙壁的这头,繁华的街头没有出现花瓣状的小小脚印。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我从未想过我会喜欢上他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rkmvl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