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单位体检,我作为组织者负责这项活动。体检开始后,有的单位交开始排队,我把表交到医院负责人手里。我问他,我们是排在他们后面吗,他说是。我看他把表放到正在体检单位的下面,我就去忙别的了。
我正在忙,单位的同事说,那个单位体检完了,你问问是不是轮到咱们了。我放下手头的工作,走廊排了很长的队。因为我递表的时候只有两个单位,我们就没有排队。我挤到医生面前,该我们了吧?这时候别的单位凑到跟前说,该我们了吧,我们都一直排着呢!医生看了看说,让他们吧,你们也得排队。我很生气,“刚才不是说好了吗,再说你也没说排队啊?”医生很无奈。
我生气的走开了。我不像在这种场合吵架,也讲不出什么道理。同事问我怎么样,我说,去排队,不排队人家不让做。我还很生气,语气有点上扬。
在这件事情当中,我,医生,同事为当事人。我作为一个组织者应该承担责任,我错误是过于信任医生,当其他单位排队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这个事情医生是无法做主的。当我得知必须排队的时候,我应该让同事去排队,而不是独自生气。医生自然也要承担责任,他很清楚要多少人要检查,要告知我检查的规则。同事无责。
我说: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我还缺乏一个组织者应具备的能力。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有自己的角色,我们要扮演这个角色,就要把这个角色演好。能力不够,去锻炼。另外一个是对自己的定位。我是第一次作为一个组织者,在里还是认定自己是跑腿的,该生气,就生气,撒手了有别人管。这是最致命的。所谓乍富不知新受用,乍贫难改旧家风。
人曰:在一个公共事件当中,规则是第一的。公开透明的规则才能有秩序,才能守秩序。当规则被破坏时,我们可以按照规定去惩罚。如果没有规则,奖惩都是“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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