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使用宜家一款名为斯黛纳的玻璃水杯喝水时,水杯突然爆裂,下唇缝合4针,一颗门牙断掉。王女士将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货款并双倍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00万余元。
缝四针、断了一个门牙,可以赔偿百万,在中国目前还达不到这种赔偿的标准。
在美国有所谓的“惩罚性赔偿”,轻微受伤可能赔偿上百万、千万,但是在中国是不可能的,一般来说只能赔偿实际损失。
不过要求赔偿多少,是消费者的自由,只不过要求过高的部分,法院可能不会支持。
根据《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由上法律规定可知,作为消费者,其向宜家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充足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