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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受伤”的总是刑辩律师?

为何“受伤”的总是刑辩律师?

作者: 5f21a99d655c | 来源:发表于2017-09-19 19:30 被阅读8次
    为何“受伤”的总是刑辩律师?

    邢辩律师
    近日,随着北京知名刑辩律师易胜华微博公布接受翟欣欣的委托,苏享茂与翟欣欣之间的恩怨情仇逐渐走上了法律的解决途径,转变为两位知名律师在法律上的较量。
    然而,随之而来的还有对翟欣欣乙方代理律师易胜华的各种辱骂,威胁的消息。接受代理的消息公布后,易胜华律师每天都会接到上千条骚扰辱骂的短信、电话、私信、微信,对其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
    那么为什么现在对刑辩律师的争议如此之大,特别是代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收到道德谴责的一方,往往会收到各类人群的辱骂和人身威胁,其中原因又是什么呢,以及如何才能让社会各界理性的看待刑辩律师?


    为何“受伤”的总是刑辩律师?

    韦喜律师
    一、从法律上来说,任何人都有权聘请律师。《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即使是罪大恶极、穷凶极恶的人,都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且《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二、为什么刑辩律师总会收到辱骂威胁?
    1、社会民众的法律水平不高
    社会民众的法律水平总体上不比律师,人们对于应受道德谴责的一方的愤怒、辱骂等,往往会转移到其聘请的律师身上,认为律师不应当为应受道德谴责的一方辩护,避免律师为其开脱罪行。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且任何人都有权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人们将道德的谴责与法律的惩罚混为一谈。不能正确区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导致刑辩律师受到颇多争议。
    2、极少数律师的过度营销
    社会上评价一个律师是否成功,与其知名度有较大关系。部分律师为了自己的知名度愿意免费为当事人作辩护,甚至自己承担相应的差旅费,一方面可能是为了承担其律师做公益的责任,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营销自己。
    部分刑辩律师,有时为了营销自己,通过各种网络媒体透漏案情,违背了律师的职责,甘愿承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道德谴责。


    为何“受伤”的总是刑辩律师?
    韦喜律师
    三、如何改变当前刑辩律师所受到的辱骂威胁?
    1、加强对民众的法治化宣传教育
    我国的法律起步较晚,法治化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随着裁判文书的网上公开,一些大案要案的审理过程通过各种网络媒体直播,社会民众对于法律逐渐有了更深的了解,但是,要想扭转人们对于应受道德谴责的代理律师的看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
    拿到律师执业证,就是一名职业律师,但是,要想成知名大律师,还要德才兼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保守当事人的秘密。不能为了一己私利损害当事人的利益,违背律师职业道德在网络媒体上擅自公开案情,企图通过舆论影响司法判决。各地司法局及律师协会应当建立相应的职业道德继续教育机制,从侧面督促律师遵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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