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文章还在修改,基本上每一次定下一个主题后我都能很流畅的写出来,林清玄先生说古龙曾讲过这样一段话:“其实,我不是很爱喝酒的,我爱的不是酒的味道,而是喝酒时的朋友,还有喝过了酒的气氛和趣味,这种气氛只有酒才能制造的出来。”
古龙的笔下有过无数的浪子,不论是生性风流,好管闲事的陆小凤,还是月光如刀,刀如月光的李寻欢,
其中都会有他的影子。
“我靠一只笔,得到了一切,连不该有的我都有了,那就是寂寞。”
他还曾这么说。
写字的人都有一个几近相似的特质,不爱多说话,因为故事里百转千回的情节已将心事依次表达,每一个文艺过的青年,或许心里都住过一个小说家。
是啊,我也是一个写小说的人。
刚开始动笔时,什么都愿意去写,什么也都愿意去想象,男女主角的相遇、周边环境的温度,未摆到别人面前,就已经在心里推敲了百十遍,在自己不受局限的世界里一边矫情一边开心,没有见过为1万块钱放弃生命的人,也没有见过为了一段感情在雨里奔跑的人,我有的就是一个充满未知的天气。
爱写作文,爱看杂志,爱泡书店,也爱把自己前天晚上刚写好的古代神话故事传给班上的同学看,然后为得到一句“你写的还挺不错的”而沾沾自喜。
那时的我,从来不去考虑故事本身的意义是什么,单纯的就是为了自己对没有接触的东西一种巨大的好奇心。我想知道在那些我没去过地方,有那么多我不认识的人,ta们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是不是像我一样,早上会因为没听到闹铃响在上学的路上一路狂奔,是不是像我一样,路上遇到好看的男生会盯着他多瞄几眼,是不是像我一样,在太阳光直射的操场上一边跑着步一边觉得流了汗就会瘦…
在物理课上眉头紧锁,大多时间是在想新的男女主角该叫什么,最后到底那人该怎么离开这个世界才让人觉得惨烈又凄婉,致命的那一招式叫什么才会让人过目不忘。
虚构的世界和人物,我无法企及,却任由我操纵。
很多人都是健忘的人,曾经说要做的事情到最后会变成只是说说,放假回家,在妈妈的唠叨声里费了好大劲才把放在床底下的旧箱子搬出来,当它完全呈现在太阳光下时,卡通漫画的蓝色封面,印记深深的一笔一划,透过旧时光又重新走到我面前。
那些爱恨分明、不悔南墙的人,那些矢志不渝、从一而终的情,后来或多或少的都逐渐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了。
才明白,这个世界,有故事的人永远少于写故事的人。
这些年,我从未放下过写字的心,却不再执念每一个人都要有完美的结局,无论生死或别离,越来越明确的是顺其自然。
我不再虚构另一个平行时空,我开始学会安静的听人说话。
愿意让我写下的,我会像给朋友准备一份礼物一般用心刻画,愿意让我遗忘的,我会像路人一样隔着屏幕给TA一个鼓励的微笑。
我看见,平凡的女生也会拥有偶像剧里的相遇,被祝福的开始也会意外的让人唏嘘,痛哭过的马路第二天照样迎来阳光,当所有的心理变化和成长历程不能再简单的用文字来一笔而概,才懂得真实的人生和生活本该这样过。
有人说会写好故事的人很酷,会被很多人转发和分享,会收到很多留言和评价,我承认,我承认的是后面一句,因为我还不觉得自己写的故事能用上“好”这个形容词,可我足够幸运遇到了一些人,她们每一次浏览都像是给了我一个赞,没想过放弃,却为此多添了几份勇气与信心。
在不愿与人交流的时候,我爱与自己交谈。
这个体现在我会重新去读一遍自己写过的故事,发现原来写字这件事最神奇之处在于代入感,个中人物的一颦一笑总会有那么一点特别像昨天的自己,从前我觉得写字是一种表达,如今才觉得写字还是一种记录,就好像老相机中的胶卷一样,无事时不会触摸,一旦拿出来放到有光的地方细细观看就会望见曾经的我,胶卷镌刻的是笑容,文字承载的是初心。
“还在写东西吗?”
聚会时,班上的同学总爱像这样问上一句。
“嗯,当然写,什么时候不写了,就感觉自己老了。”
北岛有诗。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我只想说:走过的路都算数,写过的字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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