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某公众号里阅读文章时,偶遇一位喜欢的作家。她的那些经过阳光抚摸的文字,一如既往的温暖、家常,充满生活气息。
《每一棵草都会开花》这本书,是几年前在图书馆随手翻到的。这个书名吸引了我,翻开第一页,再也舍不得放手了。
从此,我记住了这本书的作者丁立梅老师,记住了她文字里的爱与暖。
以前从未听说过这位作家,需不需要在她的文字里逗留?
总有人说我不按常规出牌,不走寻常路。我想改变,太想了。我要从眼前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从喜欢的事情出发,越过重重高山,趟过条条大河,混入街头巷尾,让大众的想法像风一样吹进我的头脑,把我变成千千万万个她中的她,或者她。
我想我应该读一些著名的书,读一些名气大的作家的书,读一些高大上的东西,读一些时髦的东西。“韩”流来了,跟着走一程,“西”风来了,跟着刮一阵。也许这样才是符合潮流顺应民心的事儿吧。
后来很多次买书和借书,看了很多作家的文字,厚重的,深髓的,冷寂的,惊悚的,各式各样的悲欢文字。
全没有她的文字家常。全没有那种贴心贴肺的感觉。全没有她留在我脑子里的印象深刻。
忘不了她文字里浸透的那些细碎情感。一看到她的文字就想起一个小村子,一些自家种的各种各样的并不名贵的花。或是一个叫做大娘或大婶的人,一个跛脚的老伯,一个眼睛溜圆的放牛娃。或是母亲烧的一桌子家常菜,或是父亲新种的麦子做的面疙瘩。
总是那么亲切啊,那么阳光。
多年以后,再看她近期的作品,还是那个样子,一点儿也没变,还是平民生活,百姓情感,还是村头巷尾的故事。
也写花店,可花店里面卖的是野生的花。也写春风,她说春风是可以煮着吃的,她对那些被春风吹绿的菜苔,莴苣,春韭,都充满爱,充满情感。
你知道吗?她的这些带着泥土芬芳的文字,连续十年选入中考试卷。
原来我们的孩子是有审美观点的,是家常的,是文学的,是不需要打太多鸡血的。孩子们需要警醒的、积极的、温暖的、阳光的,感恩的文字。
丁立梅老师的文字具备这些特点。孩子喜欢这样的文字,孩子的老师喜欢这样的文字。孩子的家长喜欢么?
反正我喜欢,我也是一名中学生的家长。我也想做一名中学生,和孩子们一起看月亮、数星星,追着花间飞舞的小蜜蜂拍照,做一个简单的人。
可以吗?可以吗?
我生活在国际大都市呀,我做贸易的,我还是两个孩子的妈。我是不是要丢掉那些纯真的质朴的东西,丢掉那些美好的虔诚的信仰,丢掉那些单纯的不世俗的想法,“扑通”一声跳进黄浦江里,游一回泳,着一回色。
管他什么颜色呢,反正再也不是黑的黑,白的白了,再也洗不清了。
我是不是要变成这样一个人,才算是一个正常人的寻常路呢?
二
曾经,我也写文,投在各大文学网站上,从来不敢署自己的真名。我害怕有人把“我”和“我”联系起来,把写文字的我和现实中的我联系起来。
小说可以虚构,可以瞎诌,可以作假,散文不可以。我偏偏喜欢写散文,我必须小心地隐藏自己,才可以把最真实的想法表达出来,我要为自己取个不相干的笔名。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被同学们知道是我怎么办?被亲戚朋友知道了怎么办?我紧张得要死,担心得要命。结果还是有同学说通过某篇文字认出了我。他们说好感动啊,好真实啊,好想哭啊。
我知道他们不是被我的文字感动,而是为我还能坚持写一点文字而感动。
读我的文字时,读到文字里出现的一个小时候的故事,或者一个大家都熟悉的地名,或者所写的一件大家都认同的小事情,他们是欣喜的,赞同的。好像我在代表他们写字,这一刻我就是他们,我的文字就变成了他们的文字。
他们给我留言,告诉我一定要坚持,一定要努力,一定会写得更好。文字,让一群经历相似、志趣相同、品味相近的心灵,距离变短,情感加深。
就像丁立梅老师一样,看她的文字时,我就以为自己曾经就是她,或者她就是我。那些文字原本就应该是那个样子的呀,那个鹅卵石真的很圆,那个快要落山的太阳真的很像咸蛋黄呀,那清晨草尖尖上的露水真的是沁甜的呢……似乎她在我们村子里呆过,似乎她就住在我家隔壁。不然怎么写得那么真实那么具体那么动人呢?
这种感觉非常奇妙,也非常好。
三
多年以后,开车经过一条乡间的柏油马路,看到几个背着书包上学的孩童一边走一边争论着什么。那其中的一位,多么像曾经的自己呀!我们也曾“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呀!
多年以后,城里时兴吃玉米红薯了,总想照着小时候的样子,把红薯放到炭火堆里烧来吃,红薯皮烧出一块黑色的硬壳来,扒开后,露出桔红色的滚烫的瓤。香,真叫一个香。小伙伴都被烤红薯的香味引过来了,怕什么,一共烤了十多个呢,每人都有份。
多年以后,回到老家,脱下西装,解下领带,换上妈妈洗了晒,晒了洗的旧时衣。这衣服,二十八岁时穿过吧,三十八岁了还可以穿。真是欣喜呀,居然款式一点都没有过时,身材一点都没有走样。旧时光一霎那倾洒在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农家院落里,真想沉醉在这温暖里,不要醒来呀,真的不想醒来。
多年以后,与父母一起外出,他们走前面,我们走后面。我从摇摇晃晃的幼童走来,就是为了今天能稳稳地走在父母的身后呀。在某个拥挤的队伍里,我会张开双臂,阻挡身后拥挤的人群。我要为我的白发爹娘,筑一座坚固的城,供他们依靠,护他们安全呀。
多年以后,漫步时遇见一块荒芜的草地,一棵棵毛绒绒绿油油的狗尾巴草映入眼帘,采了一把带回家,插在瓶子里。那么真实那么自然,像是把整个童年都搬到了家里,把整个故乡都搬回了家里。童年的故乡就是这样的呀,沟沟坎坎到处长满了狗尾巴草,把那个毛绒绒的小尾巴掰下来,放到手心里滚呀滚,嘴里念念有词:小狗快出来,小狗快出来。狗尾巴草里真的钻出几只黑色的光亮的小虫子,那些小虫子,就是我们所说的“小狗”呀。
多年以后,我们都变成了异乡的主人,故乡的客人。我们中间有太多太多他或者她,都在怀念曾经,却再也无法真正回到曾经。
多年以后,许多人的曾经,常常在我的文字里若隐若现。那些青葱的岁月,攀爬的年华,清澈如溪的记忆,随着我的文字迤逦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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