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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蓼醉清秋

红蓼醉清秋

作者: 素笔描青花 | 来源:发表于2023-09-28 05:33 被阅读0次
    红蓼醉清秋

    “红蓼垂垂烟雨中,不应摇落始知秋”,又是一年深秋,辣蓼花开的正艳,细碎的花,形状酷似狗尾花,一串串弯着弧度,猩红黛白缀在绿叶丛中,那么平凡,就像每天的日升月落一样平常。

    凌飞雪从来不认为那是花,在她心里,那是一颗无人问津的小草,没有花香,没有树高。屋前巷后每年扯了许多辣蓼草,可是第二年它还是跟随春风的脚步野蛮生长,春风吹又生。

    凌飞雪考上了高中,可是她家没有钱送她上学,她大病了一场,在医院,挂水的时候,突然那脸上呈酱紫色,吓坏了旁边的人,包括她的父亲,她不知道自己干嘛了,只是突如其来的不舒服袭击而来,从旁人的眼神中,她感觉到了有些异样。凌飞雪的父亲冲出了病房,大声呼叫着“医生,医生,快来呀!”飞雪卧躺不安,只见她父亲叫来了许多穿白大褂的,在她的病床前围了一圈,束手无策,只有她的父亲急着去拔针,举起的手被医生拦住了,“不能拔。”

    凌飞雪的父亲急得满脸通红,有几个医生,赶紧检查她的心律,问她哪里不舒服?围观的人都静静地注视着凌飞雪的变化,由酱紫色渐渐变成了卡白色,大家悬着的心终于尘埃落定,虚惊一场。

    医生一直也检查不出什么原因,最后的结论是她心情不好,急出病了。

    是呀,她多想和其他同学一起去上学,再回到学生时代的生活,然而人生有时就是这样,就在不经意间失去了本可以抓住的机会。命运之绳差之毫米,失之千里。

    那个暴风雨降临的夜晚,她曾苦苦哀求父亲给自己上学,她以成绩担保,如果没有考到前几名主动退学,可是那次父亲没有答应她,他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什么?你看看身边其他女孩子都没有上学了,你弟弟妹妹还要上学,我到哪里找那么多钱供你读书。

    那一夜,雨下的好大,她伤心地跑上楼,躲在被子里,她预知了自己的命运。

    想到父亲每天起早贪黑凌飞雪心软了,她想,是呀,家里的收入全靠父亲一个人,母亲从来不管家里的钱够不够花,她不负责赚钱养家。她有些恨母亲。

    算了吧,就这样吧,这也许就是命,她仿佛看到了未来踌躇不前的自己。她认命了,也彻底死心了,不想再看到书,她决定再也不看书。

    半个月过去了,凌飞雪的病终于好了,她可以出院了,这时已经开学半个多月了,她不敢去前面,她怕看见放学回家的同学。她害怕遇见他们。曾经他们是最好的朋友、同学,曾经是竞争对手,而今一切都不战而败,她不知道其他同学会怎样看自己,因为命运就摆在眼前。谁会看得起她呢?

    矮穷丑她几乎样样都占齐了。至少她自己是这样认为的。人群中她是那个不起眼的人,就像没有花香,没有树高的小草一样,其实和这毫不起眼的辣蓼草如此相似,长在荒野里无人问津,年年岁岁。

    红缪醉清秋

                          第一次去打工

    凌飞雪初中毕业,家里没钱供她上学,她急得大病一场,险些丧命。 在负隅顽抗之后只能选择认命。

    时至9月中旬,夏天依然酷暑难耐,蝉鸣在树枝上嘶鸣,她端着一碗饭,吃着昨天剩下的苦瓜,有时苦瓜的味道其实挺好的,那更像是人生的味道,苦过之后是悠长的甘甜。正吃着饭,发小燕子来了她家,她说“飞雪,和我一起去城里打工吧!”发小之前就已经在城里做事了,还带了村里其他的人在那里做事了。她想着,反正以后也不用上学了,呆在家里干嘛呢?还不如出去做事赚点钱,比闲在家里好。于是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早上,她带了一些简单的衣物跟着发小去了城里打工,工资200一个月,包吃包住,但是老板不给发工资,而是谁要钱用了,就去找老板支一点钱先用,剩余的工资一概等到年底再发。老板挺会盘算的,但是在那种情况下,没有其他更好选择的去处,只能暂时先留下了。

    虽说这是城里,可确是城里郊区的一个小村庄,名叫潘家湾。古老的压水井,还有大片绿哇哇的菜地,一排排低矮的红砖瓦房,杂草丛生的草坪,葡萄架伴着阳光下的影子,若有所思地伫立着。这其实和自己的村庄没有什么区别。

    住的地方是一张大木床,可以睡很多人,放下行李,燕子便带着虞燕去上班的地方,只见小屋子里有好几个女孩,围着一张大案板,在搓麻花,一个光着膀子的年轻男孩手里举着一个长长的硕大的漏网,站在油锅面前,网炸好的麻花。刚坐下,这时有人叫了一声“飞雪”。她抬头一看,是自己同村的,于是两人闲聊了几句。便开始了学做麻花,其实一点也不难学,只要将那面团搓成细长的条,然后对折交缠在一起搓在一起就做好了一根麻花。

    飞雪初来乍到,和这些人不熟悉,也懒得说话,只静静地听着她们谈天说地。一台录音机播放着流行歌曲。时间很好打发,哪怕一天不说话,就静静地一边做事一边听音乐,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下班时间。这些女孩和男孩们没有一点倦意,反而更加精神抖擞,仿佛晚上才是一天的开始。

    吃了晚饭,夜幕徐徐拉开帷幕,燥热的阳光褪去了余温。清凉的晚风拂过树枝,远处的山脉一片漆黑,依稀亮起的点点灯火,像无数颗小星星。

    燕子和同村的女孩丽琴说,要去舞厅跳舞,拉着虞燕一同前往舞厅,路上行人三三两两,路旁橘红的路灯撒下温暖的光圈,夜晚比白天更热闹。

    舞厅就在这个村子的门口,飞雪害羞地跟在她们身后,这是她第一次去舞厅,而燕子和丽琴她们却是熟门熟路地,进了舞厅,眨眼功夫,丽琴就不见了,飞雪的眼光穿过成双成对的划着轻快舞步的人群搜索着找丽琴,燕子说,不用管她,她跳舞去了。找到一个靠边的位置坐了下来,这时燕子点起了歌,她点了一首《来生缘》“寻寻觅觅在无声无息中消失,……”那歌声仿佛天籁之音,虞燕若不是亲眼所见,都不敢相信那是她的发小燕子唱出来的。

    有男的走过来邀飞雪跳舞,都被她拒绝了,原因很简单,第一因为她不会跳舞,第二她反对这样近距离的接触男性。

    那一晚,听着发小的歌沉醉了,发小和她一起长大,只是她读书早了一年,早就来城里打工了,发小的爸爸几年前因为一起刑事盗窃案,被抓了。

    发小小小的年纪,却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与历练,她好像过早的地懂事了。

    “情深缘浅不得已

    你我也知道去珍惜

    只好等在来生里

    再踏上彼此故事的开始……”

    发小从未恋爱过,而这首歌仿佛却穿透了她的心扉,诠释着一些忧伤的故事。

    在潘家湾的食品厂,每天都是昨天的重复,只是做的食品不相同,有时是麻花,有时是鸡腿,有时是酥饼,临近中秋之际,又开始了做月饼了,那时生意很好,老板接了很多订单,只好晚上加班做月饼,那时候轮流上晚班,一群年轻的女孩,每天上晚班,早上下班洗冷水澡。吃完早餐还去逛街。

    老板每天光着膀子,戴一顶草帽,踩着他那破旧的三轮车去送货,他黑黝黝的皮肤,一口福建话。有时我们在出去的路上会遇到他,说真的,一般不会有人关注他,咋一看,他就是那毫不起眼的农村人,一个送货或做苦力的搬运工,他的三轮车上有时拉着乡下装谷才会用的大蛇皮袋,看上去脏兮兮的。

    老板娘长相甜美,穿着很讲究,她的金耳环,金项链,金手镯晃瞎了旁人的眼,听说她在家排行老四,我们管她叫四姐,她总是笑眯眯地。

    在潘家湾打工,每天一群年轻的女孩聚在一起,聊的最多的就是男女之间的恋情,那些曾经在这里做过事的人,她们的前尘往事,都成了后辈们茶语饭后的话题。

    曾经村里一位叫艳飞,也在这里打过工,她的家庭条件比村里其他人的条件好了很多,她爸爸是杀猪的,家里生了四姐妹,她大姐高中毕业一直待在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隔壁的婶婶常常笑她会嫁不出去,那天有人给她说媒,让她去相亲,她本不想去,可是家里人逼着她去了,她只是换了一件衣服,就去了。

    谁知道等她到了相亲的地点,却见门口已经站了好多女孩,一个个浓妆艳抹,她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就被媒人拉了进去。后来才知道那些女孩都是来相亲的,相亲的对象是一位香港人,在这边有一套别墅,女孩平平淡淡,清水出芙蓉。她自己也不抱什么希望,她想比自己漂亮的女人那么多。男方却偏偏看上了她,从此飞上枝头变凤凰,一家人也跟着光芒万丈。

    艳飞高中毕业之后也在这里打工,认识了福建老板的弟弟,他们家的条件都是当地数一数二的,两人恋爱了,双方都已经见了家长,男的还送了一枚硕大的钻戒给她。她的恋情羡煞了这些来这里打工的姐妹们,谁都希望自己是那个被白马王子看上的灰姑娘。

    正当两人你侬我侬之际,艳飞的姐姐打来电话叫她去香港,说是在那边找了一份差事给她。男的不让她去,可是她和她家人都决定去,就这样两人吵的闷闷不乐,无论男的有多么不舍她还是飞去了香港。

    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男的天天盼望着艳飞的来信,隔三差五地打电话,让她回来,最终他等来的是她寄回来的那一枚钻戒,男孩伤心地回了福建,从此两人再也没有见过。

    漫长的加班的日子终于熬过去了,再过两天就是中秋节了,大堆的月饼堆满了各个房间,不同的口味不同的包装,在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满足了女孩们贪吃的嘴,无论你吃多少,没人会说你,只要你能吃的进,有些女孩晚上都会下来拿东西吃,面粉做的食品就是养人,女孩们一个个养的白白胖胖的。老板还特意选了上好的料包做了一些月饼发给我们带回家去过中秋节。

    中秋回去了两天大家又陆陆续续地返回来上班了,只是晚上不用加班的日子,燕子和丽琴每天下班都会化一个浓妆,精心打扮一番再出去,听说她们两个也谈恋爱了,又听说她们两完全是捉弄别人的。

    她们回来的时候都很晚了,有时候我睡着了都被她们吵醒了。有一次她们很晚也没有回来,接近凌晨五点才回来,不过那天晚上,几个男的在广场打架了,因为她们而打了群架。被带到了公安局问话。虽然我们是同一个村的,但是许多事情,仿佛我和她们有一种隔阂,她们不说,我也不会问。

    没过多久燕子回来了一段时间,她嫁给了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人,在爱情与金钱面前,她选择了金钱,过上了富人的生活。她与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只能等到来生再踏上彼此的故事。难道在她第一次唱这首歌时,已未卜先知,早知今日之结局。

    岁月辗转,潘家湾那一条弯湾的铁路依旧如故、那一排排红砖瓦房依旧如故,那一颗颗葡萄架依然伫立在风中,若有所思,仿佛在讲述一段陈年旧事。第一次来城里打工,没有多余的思绪,满心满眼都是怎样玩的开心。

                        离家出走

    中秋节过后,天气依旧有些热。清晨,阳光有些刺眼了,凌飞雪还在家里睡觉,是父母的争吵声惊醒了睡梦中的她,她从床板上跳下来,直接走到阳台上,坐在楼上的门槛上。父亲拿着砍刀砍树枝,母亲接过砍好的树枝在围门前的菜地,只听母亲骂骂咧咧,“要不是你叫她回来,她现在还在那里上班赚钱,现在把那边工作推了,这边又没有说好,又在家里待着,找不着事做。”

    “不是你发神经让我去叫她”父亲大声吼道,似乎生怕别人听不见似的,凌飞雪懊恼极了,她就不该回来,才回来两天,父母就开始吵架了,她再熟悉不过了,这样的吵闹声已经困恼她整个童年已及青少年时期了。她不愿意听到这吵闹声,可是偏偏这吵架的声音越来越大。飞雪害怕,害怕父母吵着吵着又打起来了。到那时自己又该咋办?

    算了吧,她一刻也不想再听到这吵闹声了,她下楼换了一身衣服就出门了,与其看到父母打架,母亲离家出走,还不如她自己先走,眼不见心不烦,免得他们为了自己而吵架。

    凌飞雪走了,她决定自己出去找工作,可是这附近不知道哪里招工,她没有带多少钱出来,没钱坐车去城里。她想起有一次自己和干妈一起去城里有一位阿姨一直打听她的消息。那位阿姨看到她印象很好,想请她去自己家里看家,她们家在镇上开了一家店,两夫妻晚上要看店,家里只有一个九岁的孩子,没人看管。

    凌飞雪想着不由得加快了脚步,穿过铁桥,走到马路那边,一位穿着白色衬衫的叔叔骑着自行车迎面而来,“叮叮叮……”随着一阵悦耳的铃声,自行车越来越近,凌飞雪定睛一看“李叔叔,你好!阿姨在家吗?”她心里暗自窃喜,怎么也没有想到会遇见那位阿姨的老公。只见那男的听到声音,停了下来。

    “哦,你好!她不在家。”他回答道,然后骑着自行车又走了。凌飞雪的心有那么一阵惊喜很快又转为失落,就像阳光这一刻晴空万里立马转阴。

    她望着那离去的自行车,无比失落地往前走着,她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找工作,路的尽头还是路,如果有一个地方可以收留自己,她不愿意回家,因为家里没有温暖,有的只是无尽的争吵与责骂。当她走到马路拐弯处时,她有些犹豫自己到底该往哪条路走,这时她又听到了自行车的铃声,她回头一看,那位叔叔不知为何又折回来了。凌飞雪傻傻地站在原地。

    男子从自行车上下来,推着车走近了,李叔叔说“我想了一下,我还是先把你带到我家去吧,等一会我叫我老婆回来一下。”显然李叔叔听他老婆说过这件事。凌飞雪开心地点头答应了。

    凌飞雪坐在自行车后座,李叔叔带着飞雪经过了木材站,穿过球场,下一个坡,他家住在最后面那一栋,原来李叔叔家离干妈家只是隔了两栋房子那么远,前一段时间干妈去广东茂名了,她们大概会在那里住上一段时间再回来。

    上了2楼中间那户。凌飞雪跟在他身后,他打开房门,房间里有些凌乱,只见地上一地的瓜子壳。

    李叔叔带飞雪简单地参观了一下房间,然后来到中间的那个书房,这就是你的房间了,飞雪站在窗户边眺望了一下,隔着大片金黄的稻田仍然清晰地看见家乡的小河,心里乐开了花。这里的环境真好。

    李叔叔很快就走了,飞雪搞完卫生,就整理一下自己的房间。不一会功夫,宋阿姨回来了,她推开房门,提着大袋小袋的,买了蔬菜还有水果。简单地交代了一下就急匆匆地走了。

    飞雪做了两道简单的菜,刚端上桌,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小女孩站在门口,惊讶地望着飞雪,小女孩用手捂住了嘴,但是仍然掩不住刚从她嘴里说出来的“狐狸”两个字,飞雪很疑惑地望着小女孩,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说狐狸。

    小女孩走了进来,说“阿姨,你的眼睛形状好像狐狸的眼睛。”飞雪这才晃过神来,原来是这样。小女孩调皮又可爱。她们两很快就熟悉了。小女孩名叫阿娇,阿娇弹琴给飞雪听。

    宋阿姨从来不把飞雪当外人,说话细声细语的,她也很少回来,只有飞雪和阿娇两待在家。阿娇上学去了,飞雪很无聊,就一个人跑到后面的稻田中间去游玩,成片金黄的稻田,秋风吹过,田野泛起金黄的稻浪,禾杆被稻谷压弯了腰,秋高气爽,路边的野菊花迎风摇曳,还有那辣蓼花遍地都是,也许在所有的花中,凌飞雪最不喜欢的就是辣蓼花,那应该是叫辣蓼草,它长得毫不起眼,那花哪里配得上叫花,就是彩色的辣蓼籽,一串串弯着弧度的辣蓼籽,带着一种辛辣刺鼻的味道,在风中舒展,它消失在冬天,又在来年春天,春天吹又深。

    蓝天白云,金黄的稻田,清澈的小河,美景尽收眼底,凌飞雪从没有这样放松过,离开了家听不到父母的责骂和唠叨,心情自然愉悦,这才是一个小女孩应该有的快乐。快乐到底是什么?也许只是这短暂的麻痹与片刻的欢愉。

    毕竟没有上学,总是一件让她抑郁的心事。凌飞雪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独想心事,可惜她没办法改写自己的命运。她认为此生不过如此了。在合适的年纪找一个合适的人嫁了。吹吹风或许会清醒许多。

    宋阿姨回来了,她亲手做了饭菜,阿娇和飞雪每人一个鸡腿,飞雪感到无比的温暖。晚饭过后,楼下的邻居谢春花来家里坐,凌飞雪不想听她们聊天,就独自进屋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谢春花走了,大约晚上十一点,谢春花又上来了,说是自己的项链掉了,问宋姨和飞雪有没有看到一条项链?宋阿姨特意问飞雪,你有没有看到谢春花掉的项链,凌飞雪说,没有看到。谢春花还在家里地上四处找寻了一下,说了一会话又回去了。

    第二天,凌飞雪早上起来的时候,宋阿姨已经走了,阿娇去上学了,她在家里搞卫生的时候,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宋姨的包怎么忘记带了?平时她每天都会带着包出门的,凌飞雪见包放在床边上,就想挪进去一点,这时她看见包拉链没有拉,一张红色的毛爷爷露出来,她拉开看了一下,里面真的是百元大钞,不过她赶快把包放了进去。宋阿姨平时比较细心,今天怎么这么粗心,忘记带包还连拉链都忘记拉了。凌飞雪也没有多想什么。过了几天还是听到谢春花在找她项链的事。她恍然大悟,原来宋阿姨其实并不是忘记带包了,而是在试探凌飞雪的人品,看她老不老实,如果那天她拿了宋阿姨的钱,她们可能怀疑谢春花的项链也是凌飞雪捡到了。凌飞雪心里有些失落,人家不信任自己,也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虽然凌飞雪不是那样的人。

    宋阿姨好像挺高兴的,周末的时候带着阿娇和凌飞雪去店里玩,偌大的汽修厂,停着许多维修的车辆。

    凌飞雪跟着宋阿姨去了楼上,宋阿姨见飞雪很无聊就拿了自己的工作服让飞雪去洗,飞雪正在刷衣服的时候,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男孩冲了进来,“你在洗衣服呀?要不你顺便帮我洗洗这件工作服。”然后把衣服往绳子上一扔,还没等凌飞雪反应过来就走了。凌飞雪实在想不出这人怎么脸皮比城墙还厚,都不认识还好意思叫别人洗衣服,她想,难不成是宋阿姨叫他拿来的,没办法,凌飞雪只好也把陌生男孩的衣服也一同洗了。

    这里实在太无聊了,洗完衣服就只能坐在房间里吃零食,或者站在阳台上发呆。下一次说什么也不来这里了。好不容易熬到了下午,终于要回去了,她们站在楼下的维修店里等单位的公交车,旁边有个皮肤黝黑的男孩,他时不时地来和凌飞雪打岔,凌飞雪不太想理他。说来也奇怪,怎么不见早上那个拿着衣服要自己洗的男孩,他应该是这里的维修店员。

    一个月以后,凌飞雪来这里拿东西,听说那个拿衣服给自己洗的男孩已经辞职走了。深秋的早晨,雾渐渐散开了,阳光穿透云层撒下光斑,凌飞雪去坐着摩托车赶集市,在拐弯处与迎面而来的摩托车插肩而过,那一瞬间,男孩冲她莞尔一笑,是他,就是那天拿着衣服让他洗的那个男孩,其实那天并没有看清楚他的脸,凭着模糊的印记,依旧能够认出他,似曾相识之感。有些人初次见面,仿佛相识许久。摩托车过去了许久,可是他的笑脸依旧在凌飞雪的脑海里浮现。

    刹那的相逢,也许转瞬即忘,冬来秋去,那个寒冷的冬天,吃了午饭,凌飞雪去邮局寄信给同学,她出了单元楼,不远处却有一股汽油味飘过来,忽然一阵“轰隆隆”的声音,她寻声望去,只见有人在发动机器,那背影好熟悉,飞雪赶忙走过去,果真是飞雪的干爹干妈回来了。她们拉着进了屋,干妈送了一件亲手织的毛衣,还有护肤品给飞雪。唠叨了好长一段时间,飞雪才出门。

    她穿过球场,却远远望见一个人站在招待所门口,待走近时,惊讶地发现,居然是他,似乎他也看见飞雪了,正微笑着望着她,飞雪有些害羞地走过去,“原来你在这里”多么熟悉的一句话,凌飞雪情不自禁地说出了这句话,竟不知这原是一句情话。这笑容为何这么熟悉,在哪里见过?前一段时间吗?好像他之前没有对自己笑过,在梦里吗?不会的,怎么可能。之前素不相识,可是为何这么熟悉。“最是凝眉无限意,似曾相识在前世。”

    “你去哪里?”男孩终于开口了,“我去邮局寄信,你能陪我一起去吗?”飞雪问道。

    “喔,我不去。”男孩回答得很肯定。

    凌飞雪自己往前走了几步,她又倒回来,“对不起,很冒昧,还是请你陪我一起去吧!以后可能没有机会再见了。”凌飞雪不想再错过了这一次机会,曾几次与男孩擦肩而过。

    “你叫什么名字?”她们互相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原来男孩名叫颜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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