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日本的传统工艺保护策略》

作者: 赵gang | 来源:发表于2018-03-06 16:57 被阅读254次

    日本的传统工艺产业因不断修正完善的《保护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而得到了法律保障,在该法有效实施了 3 0 多年之后,在这个基础上制定了日本传统工艺产业在未来的发展目标。徐艺乙老师在《日本的传统工艺保护策略》一文中对日本传统工艺的保护历史、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成因,利用进行了叙述,有一些细节值得参考。

    1、1890年10月,日本政府根据皇室的授意,模仿法国的艺术院(Academy)制度,制定了以保护美术工艺家和奖励艺术品创作为目的的“帝室技艺员”的制度。

    2、昭和24年(1949年)1月26日,日本奈良法隆寺5的金堂建筑与壁画被烧毁, 朝野一片哗然,保护日本传统文化的呼声日益高涨。面对国际国内舆论的压力,日本政府于1950年5月30日颁布了《文化遗产保护法》(昭和25年法律第214号)。这部法律是在1919年的《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护法》( 大正 8 年法律第 4 4号)、1929 年的《国宝保存法》(昭和 4 年法律第17号)和1933年的《重要美术品保护法》(昭和8年法律第43号)的基础上重新制定的,所保护的对象包含了有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民俗文化遗产、天然纪念物、传统建筑群五种类型的文化遗产。

    3、昭和29年(1954年。修订内容主要有设立无形文化遗产的指定制度,强化民俗资料的保护等)、昭和43年(1968年。修订内容主要有废止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成立文化厅等)以及昭和50年(1975年。修订内容主要有地下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修改,设立传统建筑群保护地区制度,民俗文化 遗产制度的修改,设立文化遗产保存技术关的保护制度,强化地方公共团体的文化遗 产保护行政和财政的体制等)。

    4、 19 5 4 策年修订的《文化遗产保护法》,确立了无形文化遗产的制定制度,是否被认定为无形文化遗产可根据自身价值来加以判断。

    5、被叫作“人间国宝”。这是日本社会对日本的重要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持者”重要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持者”的尊称,地位非常尊贵。“人间国宝”的事务由文部科学省9所属的文化厅进行管理,由政府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与工作环境,同时必须履行传承与发展传统文化遗产的义务。“人间国宝”在传承“绝技”时的演示是公开的,活动的过程要进行记录并存档,这样的培训人才和传承技艺的活动每年可以从政府得到大约 2 0 0 万日元的资金补助。

    6、5 0 多年来,先后认定的艺能和工艺技术的“人间国宝”共有313人,目前在世的还有 1 1 0 人。其中,工艺技术方面的“人间国宝”有 5 7 人,分别掌握和保持着陶艺、染织、型纸、漆艺、金工、刀剑、 的工艺技术。

    7、虽然日本政府有着较为积极和有效的保护措施,但在经历了近 2 0 年的经济高度增长之后, 与日本社会同步发展的传统工艺再次受到很大冲击。在当时, 传统工艺行业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随着劳动力从农业向工足,许多传统工艺的品种后继无人; 因为工业资源的开发利用, 致使传统工艺品生产使用的原材料难以确保; 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工资成本增加,导致传统工艺品的定价过高。同时, 由城镇发展所带来的生活西化风气,使得原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开始崩溃;采用新材料由机器大量生产的日用品,逐渐取代了使用天然原材料以手工生产的传统工艺品;由于旅游业的兴旺,一些地方传统工艺品为了迎合旅客的趣味而改变工艺,更有甚者为了降低成本而偷工减料,或是用工业产品来冒充。另外,各地的传统工艺品生产也是地方的历史文化和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工艺的萎缩对地方经济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流传了千百年的传统工艺技术和技法将会失传,承载着日本文化精神的传统工艺将会逐渐消亡。

    8、1973年9月,有日本5个政党在71届国会上宫廷提出“关于设立《保护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的法案”/法案于1974年(昭和49年)5月25日证实颁布实施,日本传统工艺的传承保护与产业振兴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规范化道路。

    9、《保护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所确定的传统工艺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主要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物品。包括冠、婚、葬、祭和节庆活动中、或是在人的一生中或一年中多次举行的仪式中、并且是与生活有着密切关系的、在一般家庭中使用的物品,其色彩、纹样、造型等与日本的生活习惯和文化背景有着深远的关系的物品。2 .制造过程主要是手工操作。也可以不完全是手工制作,但物品的品质、形态、设计等体现物品特点和趣味的工序及其手工艺则是必备条件。同时,在一些不损坏整体趣味的辅助工作中可以使用机械工具。3 .采用传统的技术或技法制造的。所谓的传统是指要有 1 0 0 年以上的历史,因为传统工艺品的技术、技法需要在 1 0 0 年以上的历程中,经过多次的手工试验和改良才能初步确立。通常,技术与技法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所有的技术都与“精益求精”的“个人手工技艺”和“精度”有关,技法则与“由原材料的选择出发的制作方法乃至反复实践的历史积累”有关。4 .能够使用传统的原材料,这样的材料要具有 1 0 0 年以上的使用历史,并且对人类与自然都是有利的。若是已经枯竭而且难以获得的原材料,那么,在不改变趣味的前提下可以用同类的原材料替换。5 .在一定的地域内形成产业规模。是指传统工艺在一定的地域形成了一定的地域产业规模,即具有 1 0 个以上的企业或企业的从业人员在 3 0 人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传统工艺品企业可以通过全国或地方的传统工艺产业协会等组织提出申请,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查合格的,由经济产业大臣指定为“传统工艺品”,到平成19年(2007年)3月,日本全国被指定的传统工艺品已达210种。根据规定,被指定的传统工艺品企业还要制订传承人培养、技术及技法的提高、事业的共同化、原材料对策、开拓市场需求、质量表示等9个项目的振兴计划,如果获得批准, 可以从各级政府或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协会获得 5 亿日元以内的资助,用以促进地方的传统工艺品事业计划的发展与振兴。

    10、“传统工艺士”是根据《保护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第 2 4 条第8款的规定,由日本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协会对技艺高超的传统工艺从业者认定的荣誉称号。经过多年的实践,在充分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的《传统工艺士认定事业实施办法》,于平成 10 年(1998 年)3 月 20 日正式颁布实施。办法规定:日本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协会每年在传统工艺品的生产地举行一次资格考试;凡是直接从事由经济产业大臣指定的传统工艺品制作的、并且在传统工艺品产地区域内居住的、在当年的4月1日前已经具有12年以上实际操作经验者,可以通过产地委员会申请参加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

    11、昭和49年(1974年)4月25日参议院商工委员会通过“关于设立培养后继者资格制度”的附带决议案起,到平成19年(2007年)2月25日, 已经认定的陶瓷器、织物、漆器、和纸、金属工艺、木工艺、人形、旋木工艺等品类的传统工艺士达 4 5 9 4 人。这些传统工艺士在各自的传统工艺领域内有着很高的威望,是促进各地区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发展的中坚力量。

    12、对于不具备《保护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所规定条件的传统工艺品及其从业人员,日本政府则采用另外的激励机制。经济产业省对那些 6 0 岁以上的,长期在未经指定的规模较小的传统工艺品企业中工作的,并在提高传统工艺技术、培养后学人员、对地方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等方面做出贡献者进行表彰。每年奖励 8 0 人,每人发给10万日元的奖金。同时,为了鼓励青年人研习继承传统工艺,对那些年龄在 4 0 岁以下、在传统工艺品产地从事某项传统工艺品制作不足 5 年、但又期望通过进修提高技术者,由经济产业省通过发给提高技术奖励金的方式进行资助,每年资助 1 2 0 人,每人发给 3 0 万日元。

    13、10工艺技术的“人间国宝”共 5 7 人,有陶艺:十四代酒井田柿右衛門(彩绘瓷器),原清(铁釉陶器),三轮寿雪(十一代三轮休雪。萩烧陶器),伊势崎淳(备前陶器),井上万二(白瓷),岛冈达三(民艺陶器,绳紋镶嵌),三代德田八十吉(彩釉瓷器),三代山田常山(常滑陶器),吉田美统(釉下金彩),五代伊藤赤水(无名异陶);染织:小宫康孝(江户小纹),森口华弘、山田贡、羽田登喜男、田島比呂子(友禅),北村武资(罗),甲田绥郎(精好仙台平),喜多川俵二(有职织物),小川规三郎(献上博德织),志村ふくみ、佐佐木苑子(䌷织),古賀フミ(佐贺锦),玉那覇有公(红型),细见华岳(缀织),福田喜重(刺绣),宮平初子(首里织物),平良敏子(芭蕉布),北村武资(经锦);漆艺:大场松鱼(莳绘),前史雄(沈金),矶井正美、太田俦(蒟醤),大西勋、小森邦卫(髹漆),北村昭斋(螺钿);金工:三代鱼住为乐(铜锣),増田三男、中川卫(雕金),高桥敬典(茶汤釜),斋藤明、大泽光民(铸金),奥山峰石、田口寿恒(锻金);刀剑:天田昭次、大隅俊平(日本刀),永山光干(刀剑研磨);人形:秋山信子(衣裳人形),林驹夫(桐塑人形);木竹工:五世早川尚古斋、胜城苍凤(竹工艺),川北良造、大坂弘道、中川清司、村山明( 木工艺) ; 诸工艺:江里佐代子(截金),吉田文之( 拨镂) ; 和纸:九代岩野市兵卫(越前奉书), 滨田幸雄(土佐典具帖纸),谷野刚惟( 名盐雁皮纸) 。其中北村武资为两项工艺技术拥有者。

    14、通商产业省,日本政府的组成部门,昭和 2 4 年(1 9 4 9 年)5 月 2 5 日由于商工省和贸易厅、煤炭厅合并成立,设资源厅、工业技术厅、专利厅、中小企业厅。其职能为制订产业政策、通商政策,促进产业技术和贸易的发展。

    15、日本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协会, 简称“传产协会”。经济产业省的外围团体, 是根据日本民法34条于昭和50年(1975年)7月成立的法人机构,是贯彻落实《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促进传统工艺品产业发展的中枢机构, 其职责为: 依法对传统工艺品产地进行指导, 对一般消费者普及传统工艺品的知识, 举办传统工艺品的展示会, 向传统工艺品产地派遣专家, 对传统工艺品产地进行调查研究, 向传统工艺品企业提供产业和贸易情报,对少年儿童进行传统工艺的知识教育等。活动经费由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产地组合团体等单位提供。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

    Journal of Nanjing Arts Institute(Fine Arts & Design)

    2008年01期p001

    ISSN:1008-9675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读《日本的传统工艺保护策略》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rmlrf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