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夏天,我12岁。
刚小学毕业,自然要出去耍一耍。我生于安徽,却从未去过黄山。我不懂乡愁,连乡音都在离乡后的若干个月内就消失殆尽。但从爸爸谈及奶奶家门口那条铺满鸡屎的小路时眼波中泛着的柔情里,我渐渐也觉出了一点故乡二字中包含着的湿润隐晦的情感,自然也就生出了几分对黄山的期盼。但那时未曾思考过旅行的意义,只觉得浏览全天下的皮囊便是开拓视野,自我升华,所以即使只是随团走马观花地浪费黄山骨子里的雅致,我也还是乐在其中。
那一年我站在儿童与少年的分界线,羞涩敏感且做作。希望通过姿态的肤浅模仿来加速成长,并刺探成人世界,但同时又不可避免地总被心胸之中固执的幼稚缠绕。我自认为是个沉稳冷静不调皮的可爱姑娘,不屑于与同一旅行团中的同龄人们在颠簸的大巴中摸爬滚打,整日安安静静淑女得很。那时的我还在为大人口中“乖巧”的评价感到骄傲,隐隐觉得这是对我价值的极大肯定。我轻轻地抿嘴甜甜地笑,欣喜地听着大人们赞我听话,在当时却没有能力意识到“听话”是多么违背天性的规纪。我靠着从娘胎中带来的文静,轻易就将自己与上蹿下跳的儿童们分隔开来,同时也轻易就被同一旅行团中的一名小男生捉去目光。
小男生大我三岁,刚考完中考,录了个有头有脸的学校,在一群人中不以哗众取宠,内敛得很。待人也友善,嘴角总是挂着浅浅的笑。当然,最重要的是长得帅。现在已想不起他的模样,只记得怎么看怎么舒服。他留细碎的短刘海,轻飘飘地浮在额前。后来这样低调又美观的小刘海儿一度成为我心目中重要的异性加分项。
本以为我与他的交集也不过停留在学妹对帅气学长的仰慕与欣赏上,没想到后来有一日在火车上,我与他同样因年龄而显得强健的体魄将我们一起分配到了上铺,并且两家人因同样喜清静而住进了同一个小隔间。我欣喜得不得了,但我淑女包袱太重,喜悦被重重心事拖着,无法展现。年龄的差距让我对自己的所知之乏心知肚明,所以我不得不用沉默伪装内秀,希望可以借此搏得一抹停驻的目光。
小男生知道我喜食辣货,便随口开起了玩笑,且以此为由头开启了一段轻浅的聊天。他见我听歌,便与我聊音乐。被问及喜欢的歌手时,我隐隐觉得那些平日里听得较多的歌手有些拿不出手,于是谨小慎微地答Groove Coverage。其实当时的我只听过他们的五首歌,且连他们是个乐队都不知道,只是觉得名字至少是英文的,那听上去大概会比较上档次。
我努力将自己伪装成幻想中的“更好的人”,倒也不是费尽心力只为搏他一人欢心。年少时的心思大都小且淡,尚且无法驱动我为了这份情谊而付出略带痛楚的汗水,更不必说为之改变什么。我一直更爱自己。但我依旧在迎合着我理解中的小男生的喜好,更多的是因为这能给予我憧憬与安慰。现实生活中的小少年情谊都不那么讲究开花结果与轰轰烈烈,那些大多是大人的把戏。朦胧的善意、缥缈的好感反倒比掷地有声的情感表达来得真实,也更能让小少女心花怒放。
我卧在小少年的对面,与他分享单调生活。我执意在耳朵里塞着耳机,觉得这样大概会酷一点,于是就这样在《冲动》的背景音中与他聊着博客,聊着音乐,聊着辣和痘痘。我很开心。年纪越小,那三两岁的出生时间差所带来的心理隔阂就越大,所以小朋友们对于年纪稍长的孩子们总是十分崇拜,也渴盼有机会接近心目中成长的化身。
我喜欢过很多小男生,一年级时就看上了一个长得颇像周杰伦的小酷哥。但我坚持认为自己并不喜欢小少年。在年少时,喜欢是种太普通的情感,甚至呼之即来招之即去,其中掺杂着许多不够单纯的因素。喜欢是种象征成熟的情感,所以孩童们在潜意识里总难免想要亲身体会这青涩的感受,这大概也是一种稍显荒诞的推力。再者,孩童们所接触的通俗文艺作品给他们灌输了一种思想,喜欢总是伴随着寂寞、痛苦、悲凄等负能量的。而这负能量所散发的颓废气质,恰是孩童们喜欢借来彰显个性的万金油。
小少年是个超越了喜欢的存在。于懵懂、少女的我而言,他是十五岁的航标,是前行的明灯。虽然评判异性的标准已然变得越来越奇特与尖刻,但温文尔雅、帅气有礼的小少年依旧是我十八年生命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很感谢他善待了敏感好奇且无知的十二岁的我,使我感受到了来自于那个更权威的小大人世界的暖意。他带给我的不是顿悟,更不是翻天覆地的改变。他给我开辟了一番新天地,使我知晓了一种崭新的可能性,使一个乖孩子单调的悸动史不再那么乏善可陈。毕竟,相遇一脱离日常生活的轨迹,沾染上“有缘才相会”的气息,就变得神奇了起来,也让年轻的人们不得不珍视。
所以,《冲动》在我脑海中一直是很有画面感的一首歌。这无关歌词与旋律,只是因为际遇而已。时隔六年,是久了点。小少年的形象历经岁月的重新勾划,已然变成一个历史中的完美模样,失了血肉气。但他依旧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小少年。想想还真有点小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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