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情可以称之为注定徒劳的事,爱上一个永远爱而不得的人,去做一件永远也不可能成功的事情,也就是所谓的傻、固执、一意孤行.....
可“注定”是谁注定的,只能由自己注定啊,如果没有尝试,凭什么把还没有做的事情定义为“徒劳”?是通过别人的经验和嘴巴来定义的吗?那未免也太儿戏了。
这个题目本身就是个矛盾体。
其实说到这里,我感觉没多少话可说。
因为人的本性ta就是充满无限好奇和纠结和追求一切得不到的东西的本质,有句话是怎么说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能轻易得到的大都不会太珍惜,而那个你得不到的,甚至不惜终其一生去追求……
霍乱时期的爱情中,阿里萨从年少时期那种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爱情,他坚守一生去追求,他到底是在追求女主菲尔米娜还是在追求他那一颗执着的心,不知过程怎样,结果是由不得他选的。
所以,关于注定徒劳的事情要不要做,我只能说,没有注定徒劳,做了,才有权利定义事情本身的价值。
而且,就去尝试吧,人生苦短,怕什么,又不会死,又能输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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