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有人开始嘲笑我的标题:拍张照有什么了不起的,这还值得拿出来写一写?诸位,当你们不知道的时候,最好不要妄加评论,最好听我把它讲完 。“天时地利人和”这几个字,就连拍照也逃不过。
等到二十三岁,那时我刚好大学毕业,身边应该有一群朋友,当然,其中会有一个特别一点的 ,不出意料的话,他应该是一个北方人,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他会是一个北方人。身形高大,毛发旺盛,但眉眼细长。
在一个夏天,我们约好一起去旅行,和一群朋友。
火车呜啦啦地开,我们去到某个小镇 ,沿途是接连不断的油菜花田。
这张照片即将诞生。
我们从镇上的某个小酒馆吵吵闹闹地走出来,时值正午,高温让从冰块里取出的啤酒瓶上发生着液化,水珠渗到我们的手上,这是夏日特有的清凉。
那个北方的孩子和我一样,拿着一瓶啤酒,与我并肩走着,他的瓶颈碰到我的瓶颈,我们的啤酒瓶交叉相碰,他说:“来,走一个!”
“咔嚓”一声,我俩朝镜头望去,是的,这张照片完成。
那天,这个北方孩子穿了一件白T恤,一条短裤,露出很多腿毛,踩着一双人字拖。我站在他身边,瘦小但不瘦弱,一件吊带,一条短款,也学他踩着一双人字拖。照片的背景是一条扎着彩旗的街,五颜六色,旁边或许还有一些卖旅游产品的小店,还有一家店门口写着:手机维修。当然,那家酒馆也在不远处。反正就是各色的店,五颜六色。
这张照片一定很俗,两个拿着啤酒瓶正要干杯的小青年,在一条五颜六色的街,在一个阳光很足的午后。
但我就是喜欢,我就是憧憬,我觉得这照片很“江湖”,虽然江湖这个词现在已经变味了。但是,想想看,在一条无人认识自己的街,和喜欢的人一起踩着人字拖,喝着啤酒,哦对了,还得一起戴渔夫帽!这是一件多么俗而快乐的事啊!
也就是想想吧,在高三毕业的这个不能再无聊的暑假的某几个夜晚,为这张照片不断加深的想象,不断添加色彩,久好像它切切实实地会发生一样。
我想拍一张这样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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