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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习得的特性与课程创新

知识习得的特性与课程创新

作者: 求真尚贤 | 来源:发表于2018-03-25 15:20 被阅读0次

    河北邯郸四中    张建新

    读课程的逻辑第六章《概念重建与我国课程创新》,认识到知识习得的特性为我们课程创新提供了理论基础。

    知识习得的特性包括:第一,强调知识的经验基础;第二,强调知识的建构过程;第三,强调知识的协调本质。知识习得的特性为我们的课程创新提供了理论基础。它强调了知识习得的三层含义:知识习得是学习者的经验的实用化,不是记忆事实;知识习得不是被动灌输,而是主动建构的;知识习得是学习者与他人互动与磋商而形成共识。

    比较传统教学与建构主义教学的差异,传统教学的三个原理是跟建构主义背道而驰的:

    第一,认为学生犹如一张白纸,教学以教师讲解为中心,学生被动地汲取知识,所以,学生需要教师不断地灌输。然而,教学是引导学生主动建构知识,而不是灌输现成知识给学生。因为,教师与学生的经验毕竟不同,教师的认知不等于学生的认知。

    第二,传统教学认为知识是客观存在,如书本知识是绝对不变的真理,所以,学习的目的在于熟记这些真理。然而,知识不是客观存在的真理,而是建构于个人头脑之中的主观经验。

    第三,传统教学认为知识的意义客观地存在与书本文字与教师语言之中,学生只消安静聆听以便接受教师灌输的现成知识。然而,文字与语言本身不过是“有形无质”的无意义符号,其意义是说的人或听的人所赋予的。知识是经由学习者与他人磋商互动的社会建构。

    学习即智慧地对话。学习的实践是复杂地对话实践。课堂教学不是“教师的独白”,而应当是“智慧地对话”。“没有了对话,就没有了交流;没有了交流,也就没有真正地教育。”在对话中,我们不是相互对抗,而是共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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