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王菊很空出世。05年,李宇春成为偶像的新典型。对于每一个时代来说,他们都是一种新类型的“美”。与以往的认知里的“美”不同,胖、黑、短发、中性化·······这让人们知道,美似乎不止一种。
前两年,尤其流行整容脸。尖的像刺刀的下巴,占了半个脸的眼睛,充满了液体的嘴唇。大家似乎对美的定义变为只有那一种,国字脸变成锥子脸,小眼睛拉成双眼皮。但是近来,越来越少看到大家觉得这种样子是美的,在微博里,称赞一个人很美时,往往说她气质很不一样、有特点、清新脱俗······
国字脸可以是李宇春,小眼睛可以是yamy。你可以依然不觉得这些人美,但不得不承认有很多人已经被他们的魅力吸引。美,有时候等于魅力。而魅力,不一定依靠五官的固定程式。每一种长相,只要自信,并且找到适合自己的展现方式,都可以变成一种魅力。你是国字脸,也许可以找到中性的风格,你是细长眼,也许可以画个眼线,做个酷酷的女孩。也许你不需要改变自己,去强扭自己的气质,而是顺应自己,找到自身风格的优点,并且发展一下。
当然,正如我们也可以看到的。有的人就是觉得王菊不好看,又胖又黑,觉得碧昂斯屁股真大,看着很难受。但是这没有错,一个人认为一个东西不美,对于其他人来说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你可能会指责说,“这是你对美的认知太狭隘,是你霸权式的想法,你不应该这样。”你以为你站在自由的一方,但殊不知,你在指责的同时,也是在霸权于“美”。就像同性恋的概念,我们可以把它想成恋爱观,有人非常不接受这个恋爱观,一些人会进行指责,理由是恋爱观应该是自由的,但是正因为恋爱观自由,所以我们也可以选择不接受这个恋爱观呀。
正如上文所说,很多很多人,还是不接受一些东西可以是“美”。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们接受不同类型的美,但是独独一种欣赏不来,还有一种是,他们只接受一种美,别的统统不留感受的余地。当然这也是两种极端的例子。我们无法要求别人认为一个东西美,美与不美自在心中,我们不能通过要求去改变。我们能做到的只有提供一种观念,宣传一种想法,也正是:美是有很多种的。我们也只需要做到此,这才是真正的审美自由。所以,当我们看到一个“王菊”式的人物,心里其实无法感知其美的时候,心里想一下,这种美存在但我没感觉到,我包容其“美”的存在,这也就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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