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人寿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带病投保等情况),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人寿保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医疗险的等待期一般是30天。下文着重介绍重大疾病等待期内生病就诊的情况。
购买了重疾险后,如果等待期内生病就诊,会有以下几种结果:
1、如果没有达到轻症或重疾的理赔条件,保单继续有效,极少数保险公司需要告知,并且审核之后认定合同继续有效,或者进行有条件承保之后合同继续有效。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不需要告知,合同继续有效;
2、如果达到了轻症或重疾的理赔条件,需要告知保险公司,这里存在几种情形,
a、第一种情形:等待期内没有确诊,等待期后才确诊。这种情况下能否赔付,要看保险公司的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如人民人寿的精心优选定期寿险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关于重大疾病的定义如下: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等待期后确诊,即使在等待期内发现并就诊的,也可以赔付。
再例如同方全球的康健一生,关于“重大疾病保险金”这一保障责任的定义如下:
关于该定义中的“发病”,具体解释如下:
那么只要是在等待期内发现的病症,不管是不是等待期后才确诊,都是不赔的。
b、第二种情形:等待期内就诊,并且在等待期内确诊。
这种情形一般会退还保费,合同终止。但也有少数保险公司保单继续有效,但这项轻症或重疾不做赔付,而且会作为除外责任,再发生也不予理赔。
关于“首(初)次确诊”:指自被保险人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而不是指自本合同生效、复效之后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
比如,华夏人寿的【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对“首(初)次确诊”就有十分具体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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