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人与钱
文:净宗法师
佛陀时代,凡出家人接受供养只限于房舍、衣服、饮食、汤药等生活必需品,僧人不蓄钱财,比丘原是乞士,可说是与钱无缘,堪称真正的无产者。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一切皆赖货币交易,没有钱可说寸步难行,因此僧人有少量的钱,以备不时之需,也就势所难免。
虽然如此,我们对于钱财却要有正确的看法。
一、当思从何而来。
才一出家,即受人供养,是我们劳动所获吗?是我们德行所感吗?丝毫不是。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我们不过是沾了佛的光。不信,脱了这身衣服,谁也不会给你半文钱。既然如此,我们要怎样才能对得起这身衣服呢?怎样做才配一个佛的出家弟子呢?
二、当思为谁所有。
一般人,钱在自己口袋里就认为“这是我的,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但僧人口袋中的钱,并不是属于我们,而是属于信众,我们不过代信众保管,代信众使用,还有代信众“增值”的义务。因为世人往往不会用钱培福,多多是享受、造罪、赔福,而佛教就是所有众生的福报银行,所以世人把僧人当作福田来供养,把钱交给我们,以便我们帮他使用,用于弘法利生,替他增福。这就如同储户把钱存在银行,请银行代为投资经营而取利息一样。所以说钱虽在我们的口袋,但所有权却是众生的。
三、 当思如何使用。
既然袋中的钱不属于自己,我们就不能随意使用,用时要心存戒慎、恐惧,就像忠诚的仆人用主人的钱财一样小心,不敢随便,又像掌管国库的职员一样,严守法律,不敢妄为。主人即是信众,法律即是因果。虽无人监督,而更严更密。若把信众用于植福的钱当作自己的,随便取用乱花,这和世间的贪污犯性质一样,而罪业更深。银行收了储户的钱,不仅要保证储户的本金,还要善加经营,付给利息,不然就要破产。出家享受一切供养,若能安守本分,老实念佛,弘法利生,便是上好福田,便能为佛教增光,为世人增福,不然就会破法。破产不过生计没有着落;破法即人天眼暗,众生失去归依,罪过就大了。
四、当思少量知足。
钱物用于弘法利生,多多益善;用于自身消费,自当少量知足。若对钱物有贪取心、蓄积心、盘算心,就背上了深重的烦恼。有人说:才出家时,身上只要有一点点钱,就觉得很足够了,所以身心轻利;后来时间久了,不知不觉信众的供养也多了,反而觉得钱不够,希望更多,远不如初出家时身心安乐。真人实语,现身说法,真是值得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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