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错误》——非黑即白,那只是童话
河边的错误,是一篇短篇小说,余华的作品。关于他的做品,我记忆中应该看过三本,分别是活着、兄弟、许三多卖血记,想想已经过去很多年了,记不清故事写的是什么了,只觉得有些艰涩难懂,读来也不知道作者想表现的到底是什么。
这本书是一部悬疑小说,我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故事是从一起凶杀案写起的,死的是一个寡妇,后来死了一个年轻人,再后来死了一个小孩儿,故事中没有交待三者之间的关系,只是说了三个人都是一个村里的,大抵是认识的。故事中一直有一个疯子贯穿始终,最后死在了主人公的警察的枪下,他是故事中唯一一个死的有出处的存在,其余三个的命案,都是悬案。警察杀人后去自守,却被局长安排去看精神医生,最后的结局应该是被判定为精神病,所以杀人罪名不成立。
因为文中没有给任何交待,所有的背后的故事只能去猜测,先说第一个死者吆四婆婆,吆四婆婆与疯子的关系算是继母子,死在了河边,头与身体被分开。第二个死者是许亮,据他自己说吆四婆婆死的时候到过河边,也就是说有可能是目击者,书中交待是死于自杀,但有个前提是第一次吃药自杀没有成功。第三个死者是个孩子,是第一个发现吆四婆婆死的人,孩子与吆四婆婆死的一样,被人将头与身体分开。
据我猜测,应该三个人都是一个人所杀,而杀人的就是那个疯子。其实子并没有真疯,只是装疯,被吆四婆婆发现了真像,而被灭口,疯子怀疑小孩子也看到了,所以也被杀了。而许亮一直在说去过河边。我觉得可能也是为了灭口。
其被书中最耐人寻味的不是这个,而是最后主人公马哲,那个警察被定为神精病的那个笑,才是最值得注意的,也许,他就是下一个疯子。也许他是为了维护正义,他说法律制裁不了他,我来。这就是背后的真像,没有非黑即白,有时间真理不是黑白分明的。
书中还有一个更细节的点,那就是马哲的妻子,那个在知道马哲杀了人后还可以笑的女人,她说从此以后,你就不再会半夜三更的被人叫走,你也不会时常离家了。这句话背后的东西,让人有些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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