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很少写太神奇的武功,小李飞刀却绝对神奇的。
我从未描写这种刀的形状和长短,也从未描写过它是如何出手,如何练成的。
我只写过他常常以雕刻来使自己的手稳定,别的事我都留给读者去想像。
武侠小说中的武功,本来就是全部凭想像创造出来的。
事实上,他的刀也只能想像,无论都无法描写出来。
因为他的刀本来就是个象征,象征着光明和正义的力量。
所以上官金虹的武功虽然比他好,最后还是死在他的飞刀下。
因为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黑暗的时候无论多么长,光明总是迟早会来的。
所以他的刀既不是兵器,也不是暗器,而是一种可以令人心振奋的力量。
人们只要看到小李飞刀的出现,就知道强权必将被消灭,正义必将伸张。
这就是我写“小李飞刀”的真正用意。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看那种将女人写得比男人还要历害的武侠小说。
我不喜欢《罗刹夫人》,就因为朱贞木将罗刹夫人写得太历害了,沐天澜在她面前,简直就像是个只会吮手指的孩子。
这并不是因为我看不起——我从来也是敢看不起女人,英雄如楚之霸王项羽,在虞姬面前也服帖得很。
但虞姬若也像项羽一样,叱咤风云,跃马横枪于千军万马之中,那么她就是不是个可爱的女人了。
女人可以令男人降服的,应该是她的智慧、体贴和温柔,绝不该是她的刀剑。
我尊敬聪明温柔的女人,就和我尊敬正直侠义的男人一样。
“侠”和“义”本来是分不开的,只可惜有些人将“武”写得太多,“侠义”却写得太少。
男人间那种肝胆相照、生死与共的义气,有时甚至比爱情更伟大,更感人!
爱情是美丽的,美丽如玫瑰,但却有刺。
“世上唯一无刺的玫瑰就是友情!”
爱情虽然比友情强烈,但友情却更持久,更不计条件,不问代价。
勇气也应该是持久的。
在一瞬间凭血气之勇去拼命,无论是杀了人,还是被杀,都不能算是真正的勇气。
苏轼在他的《留候论》中曾经说过:“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这段文章对勇气已解释得非常透彻。
勇气是知耻,也是忍耐。
一个人被侮辱、被冤枉时,还能够咬紧牙关,继续去做他认为应该做的事,这才是真正的勇气。
敢承认自己的错误,也是种了不起的勇气。
如果没有那种丰富的学识和经历,如果没有那种广阔的胸襟和精辟的见解,如果没有那种悲天悯人的幽默感,而一点要去写杂文,就是婢学夫人,自讨没趣了。
不幸的是,我又偏偏喜欢写。
写杂文至少不像写长篇连载,时时刻刻都感觉到好象有根鞭子在后面抽着你。
幸好我还有一点点自知之明,所以我写的大多都是我比较了解的事。
我敢写友情,因为少小离家,无亲无故,已经能多少了解到一点友情的可贵。
我敢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因为我深深了解到一个江湖人的辛酸和那种无可奈何的痛苦。
我敢写吃,因为我好吃。
我敢写喝酒,因为我虽然还没有到达“醉乡路稳宜频至,他处不堪行”的那种意境,却已经常常有“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那种豪气了。
十六年前,《萧十一郎》第一次拍成电影时,我曾有如下感想:
写剧本和写小说,在基本的原则上是相同的,但在技巧上却不一样,小说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思想,剧本的表达却只能限于言语、动作和画面,一定会受到很多限制。
一个有相当水准的剧本,也应具有相当的“可读性”,所以萧伯纳、易卜生、莎士比亚等,这些名家的剧本,不但是名剧,也是名著。
武侠小说的形式大致可分为几种:
一个有志气而“天赋异稟”的少年,如何去辛苦学武,学成后如何去扬眉吐气,出人头地。
这段历程中当然包括了无数次神话般的巧合与奇遇,当然,也包括了一段仇恨,一段爱情,最后是报仇雪恨,有情人终成眷属。
一个正直的侠客,如何运用他的智慧和武功,破了江湖中一个为非作歹、规模庞大的恶势力,这位侠客不但“少年英俊,文武双全”,而且运气特别好,有时他甚至能以“易容术”化装成各式各样的人,连这些人的至亲好友、父母妻子都辨不出真伪。
所以这种故事不一定离奇曲折,紧张刺激,而且还很香艳。
这种形式并不坏,只可惜写得太多了些,已成了俗套,成了公式,假如有人将故事写得更奇秘些,就会被认为是“新”,故事的变化多些,就会被认为是“变”,其实却根本没突破这种形式。
“新”与“变”并不是这意思。
《红与黑》写的是一个少年如何引诱别人妻子的心理过程。《国际机场》写的是一个人如何在极度危险中如何重新认清自我。《小妇人》写的是青春与欢乐。《老人与海》写的是勇气和价值,以及生命的可贵。《人鼠之间》写的是人性的骄傲和卑贱……
这些伟大的作家们,因为他们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有力地刻画出人性,表达了他们的主题,使读者在为他们书中的人物悲欢感动之余,还能对这世上的人与事,看得更深些,更远些。
他们表现的方式往往叫人拍案叫绝。
这么样的故事,这么样的写法,武侠小说也一样可以用,为什么偏偏没有人写过?
谁规定武侠小说一定要怎么样写,才能算正宗的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只要你能吸引读者,使读者被你的人物故事所感动,你就算成功。
我说谎,却从不这在我喜欢的人面前说谎,因为世上绝没有一个人的记忆力能好得始终记得住自己的谎言,我若喜欢她,就难免要时常和她相处,若时常相处,谎言就一定会被拆穿。
现在我的希望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只希望大家都能认同,小说只有两种——一种好的,一种坏的,好的小说好看,坏的小说看不下去。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都把小说分为很多种,推理侦探,可以增进思虑;青春爱情,充满飞跃的活力;悲欢离合,当然是文艺;写一个好小子或者好女孩从黑暗中冲向光明,就是写实;把这些故事的背景都写到乡下去,就是乡土了。
至于武侠小说呢,哈哈,这种小说怎么能算做一种小说?就算你能够把这些素材全都写进去,也没有人会承认你写的是一种小说。
写杂文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个样子的。
散文的意境深远,文字优美,总是能深入人心,专栏的见解精辟,总是有独到之处,方块当然更权威,定期定时,文化尖兵,你想要它不权威都不行,连它自己想要它不权威都不行。
至于杂文呢?最多也只不过是消遣解愁而已,就算有一点散文的意境,专栏的独到和方块的见解,也只不过是碰巧而已。
有些人甚至还承认,小说并不分种类,最多只能分为两种。
—— 一种好的,一种坏的,一种有人看,一种没有。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一类的事我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我当然也知道。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为了朋友、为了环境、为了钱、为了各式各样不同的理由,有谁能完全拒纯去做一些他不想去做的事呢?
从另一方面去看,我常说:——
一个人就因为常常会去做些他不想做的事,他的生命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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