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雪落江湖,天涯何处,千杯祭我铁葫芦”,因了这一句歌词,我又翻出了之前看过多遍的《武林外史》,不为看沈浪的笑,不为控怜花的七巧玲珑心,只为这一个光风霁月的熊猫儿!
这个唱着“千金挥手美人轻,自古英雄多落魄,且借壶中陈香酒,还我男儿真颜色”以高歌痛饮之态出场的昂藏八尺大汉,就像人性永远激昂又温暖的一面,只要有他在,便是死,也是丝毫悲戚也无,一派豪迈,让你我于碌碌尘寰中挣扎的人莫名敬仰,心生向往。
猫儿其人 武学谋略
熊猫儿,《武林外史》中最草莽、最具有落拓江湖载酒行气质的角色,他像燕市屠狗的高渐离,大隐于朝市之中,他最隐没无闻,也最光风霁月:手下也有数千兄弟,干些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勾当,收尽道上朋友,却不为称雄称霸,求名求利,偌大个组织,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猫儿你心够大的!他是沈浪的至交,曾为朱七七心动,也与王怜花称兄道弟,最终也与此三人一起买舟出海,不问江湖恩怨、人事浮沉。
论武功谋略,熊猫儿也算是仅次于沈浪和王怜花,毕竟前者几乎已成神话,而怜花又是千面公子。但若因此轻视于他,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熊猫儿虽然相对世俗,但绝非一个简单角色,刚出场为偷沈浪而故意“搭便车”的他谈笑间就化解了金无望质问的尴尬,与沈浪拼酒、暗斗内力也并不落下风,与江左司徒家快活王手下色使的第一场交锋就屡破险招,“身形峙立如山,双目凝视如虎”,真是好气派。
金无望冷冷道:“你我去向不同,咱们要去的,正是你来的方向,这便车你如何坐法?”
那少年汉子仰天大笑道:“男子汉四海为家,普天之下,无一处不是我要去的地方,来来去去,有何不可。”
伸手一拍沈浪肩头,递过酒葫芦,道:“来!喝一口。”
沈浪笑了笑,接过葫芦,便觉得葫芦竟是钢铸,满满一口喝了下去,只觉酒味甘洌芬芳,竟是市面少见的陈年佳酿。
他离不开的酒葫芦,更是专破天下各门各派暗器,以东海磁铁所铸,号称“乾坤一袋装”的神磁葫芦。论江湖中的交游之广,更远在习惯了千里独行的沈浪之上,从洛阳城中号称“中原孟尝”的欧阳喜,到亦正亦邪的千面公子王怜花,都是他引见给沈浪的;也是他的手下发下快活王手下色使的异样,对朱七七和白飞飞得以救出,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说从“天云五花绵”和“烟雨断肠丝”两种暗器推断出遇见的青衣妇人出自江左司徒家只是靠江湖阅历和常识的话;那从被易容过的白飞飞写下的一句:“我是白飞飞,本是个苦命的孤女,却不知那恶妇人为何还要将我绑来,将我折磨成如此模样。”就推断出她本身为绝色,江左司徒门人必是要迷拐美女至某处,怕路上不便才下此狠手。这等跳脱又不失缜密的机变与思维,就连沈浪也不得不叹服了。
光风霁月 磊落洒脱
如果要我在《武林外史》里选一个当朋友,我一定选这只猫儿,够野,够味,光明磊落,又不矫情做作,认定的朋友,分分钟为你出生入死,两肋插刀。没有君子那么多克己复礼的规矩,更没有小人那么多的蝇营狗苟的算计,甚至不像古龙笔下大多数的浪子一样(诸如萧十一郎、傅红雪)有那么深刻的存在主义倾向,孤独寂寞,随时准备与这个世界为敌。
他浓眉大眼,潇洒豪迈,顾盼神飞,不拘小节,是天生的乐天派,风雪中依然敞着衣襟,腰里挂着葫芦和宝刀,什么三十年的竹叶青、八十年的女儿红,皆不放在眼里,只觉得一大杯一大杯烧刀子喝着干脆爽辣。
他的性格,用他自己的话概括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得罪了我,那保管没完没了。”他会狂笑,会大醉,有时候会放开一切,也忘记一切,他在快乐时,便是真的快乐。这一点,连沈浪都不得不暗暗羡慕。这是一种天生豪迈,并非说他有勇无谋,而是当真心中磊落,毫无介怀,拿得起,放得下!
他和沈浪的初次交手,竟然是为了偷沈浪的钱,最终还被沈浪将怀中之物全部顺走——大抵也只有古龙才会这样写正派男主之间的相遇吧?可即便偷沈浪不成还反被偷,却也只叹叹“好厉害……”便仰天大笑赞道:“好身手,好汉子,我熊猫儿今日能见着这样的人物,就算栽了个大跟头,也是心甘情愿的。”丝毫不觉冒犯,且无瑜亮之叹,萍水相逢,引沈浪为知己好友,帮他找七七、斗怜花、闯白飞飞的幽灵魔窟,进快活王的楼兰古堡,即便是在沙漠中快被晒死之际,也要找个理由给自己大笑,此等襟怀气度,实在让人不能不叹服。
如果说王怜花与沈浪是亦敌亦友,那熊猫儿就是沈浪最值得信任的朋友,就像花满楼之于陆小凤,胡铁花之于楚留香,阿飞之与李寻欢,熊猫儿永远与沈浪肝胆相照,不离不弃。如果说还有那么一个人能够看到永远带着让人安心微笑的沈浪内心深处的痛苦,这个人一定是猫儿。
图网侵删章台走马 爱而不得
他是江湖侠少年,也是章台走马客,认为“肯舍千金买一笑,方是江湖奇男子”,即便在朱七七面前,也绝不掩饰自己是青楼北里“识途老马”的身份,真是一个磊落到可爱的男孩子~
可他也会对朱七七一见倾心,拿着她丢下的刻着沈浪名字的玉佩,以为是她的名字,还在沈浪面前夸口:“这沈浪两字,乃是在下昔日一位知心女友的名字,在下为了思念于她,便将她名字刻在玉璧上,以示永生不忘。”(此处有木有人要站CP!)其实也不过才匆匆见过七七一面。
而被沈浪当面拆穿之后,本当是尴尬、嫉妒到无法收场吧,毕竟也是江湖侠少一枚啊……但他还是大笑洒脱以对:“好,好,我偷也偷不过你,偏也骗不过你,算我服了你,好么?”虽然还是忍不住喃喃叹一句:“那位姑娘既然将你的名字刻在贴身的玉璧上,想来对你必定情深意重……唉,好得很……唉。”
熊猫儿才是最懂得欣赏朱七七本真之美的人,连沈浪都觉得朱七七这种性格实在是太不安定,他却认为:“你知道什么?她那样的脾气,只因她心中实是热情如火,谁若被这样的女子爱上才是真正的福气哩。”在沈浪决定对王怜花将计就计,把朱七七气得半死的时候,也是他陪着朱七七风雪夜探云梦仙子巢穴,一句:“你只管放心,无论怎样,只要你说要我做什么,我就做。”如此朴素,又如此直肠,不理美人芳心已许,无可回转,只是喜欢她,便要对她好。
毋庸置疑,他是那个永远都不会赶七七走,永远愿意站在前面为她抵挡风雪的人,哪怕朱七七是在无理取闹,盲目闯关,自惹麻烦;哪怕他知道朱七七是故意激将,也愿意舍命陪之,连古龙也要叹一句,“熊猫儿纵横江湖,机变无双,精灵古怪,无论是谁,见了他都要头大如斗,但他见了朱七七,那头却比斗还大三分。”然而他却又从未想过同沈浪抢朱七七,不仅仅因为他一早知道朱七七对沈浪痴心一片,也因引沈浪为风尘中知己之人。
《武林外史》的三位男主,个个都是江湖中惊才绝艳的顶尖人物,各有各的妙处,可要我说,古龙最喜欢的,一定是熊猫儿;或者再说地直接点,他就像古龙本人的影子,酒色财气不碍心中正道,疏狂抱负又逃不出一个“野”字,他可能没王怜花那么文武双全,千面风流,也不似沈浪那样结合世家公子与深情浪子两种奇妙特质而自成完美,但那一双猫一样明亮睿智的眼睛,依旧是《武林外史》里最闪亮的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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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燕云归,散有离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