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丁香花,不管白的紫的我都喜欢。我喜欢你,不管你是我的不是我的我都喜欢。——《匆匆那年》
刚刚从一个闭塞又狭小的初中考上梦寐以求的高中,感觉自己的人生又进入了新的阶段。对高中并没有什么概念的我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军训。也是在那时,我见到了被我视若神祗的人。
又是一天艰苦军训的开始,早上没怎么吃饭的我早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但无奈于教官一遍又一遍的要求背《悯农》,看着有饭不能吃,我默默地把盯着饭菜的视线移了起来。结果,就一眼看到了人群中的他。
刹那间,我感觉时间静止了,周围都安静了,那些锄禾日当午的声音也都不见了,我就那样隔着人群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然后……默默地拿出了眼镜,吓的我赶紧低着头,整顿饭也不知道吃的什么,就赶紧逃命般匆匆离去。说来也奇怪,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在食堂看见过他,我都怀疑是不是自己饿出了幻觉。就在那次略带搞笑的对视后,我不由地感叹,大概以后再也遇不上那样闪闪发光的人了吧。可那时愚笨的我大概不知道,只有一个学校的校友,才会在一起军训。
再后来,军训的劳累和枯燥已经冲淡了心里的悸动。但在开学的一周后,在楼下等舍友的我,一眼就认出了人群里的他,我高兴坏了,但后来才发觉,如果那天我没有抬头看那一眼该有多好啊
整整三年他一直活在我的生活了,整整三大本日记2258页,他出现了1889次,差不多五分之四,我喜欢他,从他没有女朋友到他有女朋友,在到他有女朋友,再到他没有女朋友。无数次,我鼓起勇气去找他,但停在他教室门口后的步子有千斤重,仿佛向前走的每一步都耗尽了我全部力气。最终还是放弃了。我很懦弱对不对,不知为什么平时大胆乐观勇敢的我,在他面前总是面红耳赤,抬不起头,一遇见就走的飞快,不敢停留。四处打听他的一切,了解他的喜好拼命减肥,就是为了有一天,能正大光明的打声招呼。可终究是没等到那一天。面对他,我始终觉得自己不够好,在那三年里,我总是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他,然后就那样看着,篮球场上的他,骑自行车的他,被罚站的他,得意洋洋的他……
三年里为他做过最勇敢的事大概就是偷偷写了一张明信片:
“我喜欢丁香花,不管白的紫的我都喜欢,我喜欢你不管你是我的不是我的我都喜欢。
但这个春天我打算不再喜欢你。
最后,祝你喜欢的人恰巧也喜欢你。”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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