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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 凡俗人小肮脏、小罪过的快乐

芳华| 凡俗人小肮脏、小罪过的快乐

作者: 250b6ffe02b2 | 来源:发表于2018-01-05 21:43 被阅读24次
    芳华| 凡俗人小肮脏、小罪过的快乐

    撤档风波后的《芳华》,反倒让我关注起这部小说。

    严歌苓的笔触,写出了人性的纠结,妥协,可敬可畏。

    “You touched me"是这部小说的英文名字。

    触摸事件让刘峰从神坛上摔下来,人生发生了逆转。

    刘峰,“雷又峰”,是个雷锋式的英雄,这样的人就该在神坛上立着,不该参合凡俗人肮脏的情愫,所以在他像凡俗人一样像林丁丁表白,触摸到她的脊背时,林丁丁一声救命断送了他的前程。

    刘峰被批判,受过他恩惠的那群人开始落井下石,生怕不这样做自己就成为反叛者,大概是因为人都是逐利者。

    刘峰就是好的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

    《乌合之众》里有个词汇叫群体效应,大致上是一旦某个事件变成群体行为,人们会失去正常的理智,人们不再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而形成了群体。群体无意识,无道德观,有压倒性的倾向。一个原本善良正直的人,在群体意识的作用下,也会违背一切良知。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人心可以变的这么薄凉。

    在我生活的小村里,七八年前,路灯还没挂起,一到夜晚,便是一片寂静,但是越是寂静的地方,消息越是传的快。那个时候同性恋这种字眼,自然是禁忌,甚至都不该出现。脱离了集体的要求和想象的,都注定是悲剧。

    只是当时的我没想到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最好的朋友身上,一时间,他成了全村唾骂的对象 ,善良的人们干起了流氓的勾当,把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整的没了自己的家。“有家不敢回”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而我啊,是他最好的朋友,在他最需要我陪伴的那个时候,在所有人不要他的时候,我也将他推开了,那个时候的我,觉得他不耻,我,觉得他脏。

    我小学初高中都是在那个小地方度过的,直到大学才摆脱了那里,经历了很多人和事,才发现自己当年的错,大概是生命里最想重来的一段时光。

    后来,上大学的时候和他又有了联系,谈起往事,他说他当时只剩下我,可是我也不要他,所以内心也怪我。但是他还说了,我依然是他童年的全部回忆。

    我知道我们又回到了从前。

    其实啊人们只不过更愿意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碰到一丁点变化便认为是反叛,但令人难过的是,他们却选择了通过谴责、扭曲、歪解事实获得舒适感。

    故事是真的

    也曾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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