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桃花源 4

作者: 文史小郎君 | 来源:发表于2022-05-19 19:13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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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房的世界 4

    我叫李鹿衣,今年二十九岁,单身,是一个健谈而孤僻的男子。很多人闲聊时提到我,喜欢加上“美”这个形容词。

    我的名字是父亲取的。他叫李世明,外号“太宗”,是位小学教师,主职体育,兼职语文和算命。

    戏文里不是常说,天文,地理和算数合在一起可以算命。

    他是个狂热的武侠爱好者,狂热金庸,爱好古龙,喜欢《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妄想成为《大地飞鹰》里的卜鹰。

    还在娘胎时,他曾给我取名李狼豪,李虎孝,李龙吟,李凤先,李麟朴,李联鹰等一系列和神兽或禽兽有关的名字。

    很庆幸,我即将诞生时,他带着母亲到动物园散步,看到一头梅花鹿。梅花鹿矫捷的身姿给他留下深刻印象,最后给我取名“李鹿衣”。

    俗话说,人如其名。我自小就像头梅花鹿一般温驯可爱,体态优美。

    我小时候就读于父亲任职的小学。学校里有一些老师是中华武术的爱好者,他们应该都属于武林中的名门正派。经常对班级里的后进分子们(类似武林败类)施展连环铁砂掌和夺命鸳鸯脚,招招致命。

    老师们有时也让武林败类们抓对修炼七伤拳,你一拳我一拳的互相磨练筋骨。

    我小学的同桌,一个虎头虎脑的小胖仔,不堪忍受名门正派的长期围剿和磨练筋骨,在遭受多次铁砂掌和七伤拳后叫来了酒桌上的家长。

    万万没想到,他的家长其实是卧底在他家里更为残酷的名门正派。老师们最多算是少林武当之流,尚存一丝善念。他的家长堪比岳不群和左冷禅,秉持除奸务尽,在少林武当的蛊惑下,差点没在学校用醉拳将他直接击毙。

    江湖夜雨十年灯,桃李伤风一杯酒。

    从此,围观的学生们也就断了找家长帮拳的念头。

    倒是父亲,在学校只能算是一个纸上谈兵的武术爱好者,从未跟学生切磋过武艺,甚至会干涉一些老师比较严厉的切磋。

    在气功风靡整个大地的时代,他主要沉迷于修炼各种呼吸吐纳。

    万幸,感慨。

    得益于父亲,我从未当过老师和同学武术切磋的对手,虽然我在课堂上很是健谈,最多也是随手接接老师突然扔过来的粉笔飞镖或是飞刀笔擦。

    而健谈,是我的外壳。

    孤僻,才是我的内核。

    这两种矛盾的特质源于我懒散悲观,自负骄傲,落魄贵公子一般的性格。

    知道为什么用“一般”这两个字吗?意思是,虽然我不是贵公子,但经常把自己幻想成贵公子,而且是犹如光源氏一般的贵公子。

    不熟悉光源氏是谁的读者,可以翻一下《源氏物语》(如果您是文盲那就算了)。光源氏是日本第一代杰克苏男神,不认识他太可惜了。

    他精通琴笛,风韵娴雅,是平安时代一位色艺双绝,光彩照人的皇子。

    他比《天龙八部》里的段正淳更加痴心一片,比《红楼梦》里的贾宝玉还妩媚含羞。一生中,他深爱过十六个闭月羞花的女子。

    这十六个倾国倾城的女子也都倾心于他。他的第一位女友病逝后,不忍离去,变成孤魂野鬼呆在他的左右,最后不惜化为厉鬼,也要和他后来的女人们争风吃醋。

    那是一段催人泪下可歌可泣的爱情鬼怪故事……

    额,怎么感觉有些跑题,重新聊回自己吧。

    大学毕业后,无所事事了两年,我幸运地考上了龙城植物园,植物园的工作很适合我。工作压力不大,我又负责育苗管理和植物引种驯化这两项单调的业务,平日植物园虽人来人往,但需要和我打交道的却不多,我倒也乐得清静。

    同事中,我就和同批入职的张济聊得来。张济是个社交牛人,每周总会组织联谊聚会,偶尔拉上我,让我在聚会上讲各种奇幻故事和黄色笑话。

    那时的我往往成为聚会中的主角,在女孩们闪闪发光的眼神中,向她们描述一个个爱恨情仇的狐仙故事和一位位咸湿男女的爱情笑话。

    “你平日带着慵懒随意的神情,但当你聚精会神讲述一个故事时,身上似乎会发光。这种形象很讨女孩喜欢,而且你没有女朋友,或者说没有固定女友,我的聚会里需要你这种角色。”这是张济在一次喝醉时对我说的真心话。

    “原来我是聚会里调节气氛的工具人,谢谢你啊。”能成为好友的工具人,我喝醉时还是挺开心的。

    也许张济说得对,每次聚会,只要我喝酒后开始讲各种故事,聚会结束总会有女孩主动询问我的联系方式,但酒醒后我会觉得很无聊,无聊得想一个人躲进黑色的山洞,所以到现在一直没交到心怡的女友。

    究其原因,应该是我知道自己在人性深处是一个枯燥无趣的人,不想让见到我光鲜一面的女孩看到我隐藏在面具下无趣的灵魂吧。

    我喜欢周六的黎明,最好下着小雨。躺在床上,黑暗的潮水慢慢退去,我从梦中醒来,静下心,听见万物生长的声音。

    小雨滴答冰凉的音节,燕子叽喳细语的雀跃,草叶呼啦摇摆的倒歇。如果仔细听,还能听到土壤在地底深处慢慢移动,青苔在黑暗墙角缓缓漫延,时光在不经意间悄悄流逝。

    天刚蒙蒙亮,透过窗帘,要是运气好,可以看见阴霾的天空偶尔闪过一缕透着碧光的淡蓝,一闪而逝,令人喜悦又黯然。

    “时间还早,不用上班,可以赖床。”我的耳边似乎有一句模糊的咒语,让我再次沉入黑暗潮水蔓延的梦中。

    周六早晨,我一般都是十点过后才会起床。两年前的那天,不知什么原因,鬼使神差,我在床上无法再次入睡,大约在早上八点就爬了起来。

    洗漱完毕,发现一大早有着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感觉还有些雀跃,决定先给自己做份早餐。

    我从书柜的抽屉里取出咖啡罐,拿出蓝山咖啡豆,将一颗颗厚实饱满的咖啡豆倒入咖啡机,等蒸馏水慢慢沸腾,在咖啡机下方放上一个纯白马克杯,让蒸馏出来的咖啡慢慢滴进马克杯里。

    咖啡的香气在空气蔓延开来,好似一首浓郁的南美拉丁情歌。可惜我一直对黑咖啡不感兴趣,撕开奶油球,把咖啡伴侣倒进马克杯,用汤匙轻轻搅拌,奶油在黑色的咖啡中化开,逐渐缠绵在一起。

    美好的生活来自精致的仪式感,接下来是三明治环节了。

    我把放在欧式茶几上的切片吐司放进烤箱,调好时间,从冰箱里拿出火腿肉,培根和鸡蛋。往不粘锅里倒进橄榄油,开始煎火腿肉培根鸡蛋。把煎好的火腿肉培根鸡蛋倒进白色的陶瓷盘子时,吐司面包跳了出来,时间刚刚好。

    打开冰箱门,准备从保鲜柜里拿昨天买好的西红柿切片,发现保鲜柜里的西红柿少了两个,仔细一瞧,冰箱前方有着几滴红色汁液,我跟着汁液的痕迹来到阳台,发现阳台上躺着一头背着书包的小浣熊,兴许太累,正倒在地上呼呼大睡。

    我顺手拿起阳台的拖把,往前走了一步,不知为什么,那一刻,我记起了泪水,那些充当木人桩和练习七伤拳同学的泪水。安静地站在那思考了一会过往的人生和父亲的教诲,最终我决定放下拖把。

    回到卧室,我从床上取来一件黄色毛毯,来到阳台,把毛毯披在浣熊的身上,然后走回厨房,打开冰箱拿出剩余的西红柿,继续完成三明治的制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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