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墙倒众人推,落井下石,世态炎凉,本也正常。范冰冰出事了,本金加罚款加滞纳金8.4亿,这件事通过新华社播发了新闻,一瞬间传遍了全世界,作为娱乐圈儿的特大新闻,仿佛一颗原子弹在娱乐圈爆炸了。围观者,冷嘲热讽者,看热闹,痛骂者,一时间风起云涌口诛笔伐遍地沙砾满天黄云……站在正义的角度站在吃瓜群众的角度站在法律的角度,不论怎么站怎么看,这一切都来得合情合理。
不过,我倒想替范冰冰说句公道话。第一,偷漏税理当受罚,此乃天经地义,无可辩驳者。该补交的税也交了,滞纳金也交了,罚款也交了,范冰冰为其行为付出了应有代价。okay,事情到此画上了句号。那么其他的口诛笔伐肆意痛骂真的有必要吗?回答是有必要,但是在法律的意义上,已经超出了必要的界限。
第二,整个娱乐圈何止一个范冰冰,可能是千个百个,区别在于偷税漏税的金额有大有小,而已,如此而已。哪一个更高尚?君不见,那么多明星艺人忙着注销自己的公司,把个《伊犁日报》忙的是晕头转向。想当初为什么把公司注册到新疆某地?不就是为了减少交税吗,在某种意义上说不就是为了偷点漏点税嘛,不过这是合法的偷税漏税,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合法的,你的公司又何必匆匆忙忙的去注销呢?中国老百姓有所请教了。
第三,范冰冰的偷漏税行为固然为人不齿,但其行为总比贪官们的贪污腐败来得高尚一些。通俗的讲,范冰冰“偷”的是人家自己赚来的,贪官贪的本来就是人民的。区别在于此,所以法律给了范冰冰一个机会,补交并罚款就不提法律程序。根本原因也在于此。
第四,中国有几个范冰冰?她代表一众明星来自中国走向世界,为中国电影事业争得了荣誉,也是演艺界一个成功的典范,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范冰冰是值得肯定的。
所以说范冰冰不是人民的公敌,她是人民的女儿。连法律都选择了原谅范冰冰,我们吃瓜群众也就没有必要群情激昂义愤填膺了。
我们希望范冰冰能够痛定思痛,总结自己的违法行为,从哪儿跌倒在哪儿爬起,给国家和人民一个完美的交代。
至于网上那些恶意的骂人的话,我看你还是收敛一些吧,什么“范公交”、“范BB”,诸如此类,这些恶意的侮辱人格的语言,如果对簿公堂拿到法律上去你是违法的,严格的说,判你几天拘留并不过分。有些人,在范冰冰气势如虹的时候,一口一个“范爷”叫着,这些人眼下这个时候摇身一变有可能是骂范倒范最厉害的人!说句公道话,范冰冰过去不是“爷”,现在也不是“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