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每天的生活来来往往都是一样,同样的时间起床,出门,坐同一班车,甚至碰到的陌生人都一样,工作也没什么新鲜事。大学时还有写日记的习惯,也可能是时间充裕,也可能是太孤独了,需要自己跟自己说说话,随身带着个小本子,经常在图书馆一写半天。后来收拾东西发现竟然有四五本,翻出来读一读发现全是无意义的废话,感觉挺矫情,唉,这有什么可纪念的,自己读着都害臊,让别人看见更不得了,不舍得了几分钟就全部给扔了,不过大学时跟朋友的通信都留下了,那是青春里的真挚的友谊,想念,祝福都是真的。
工作后断断续续写了一些,但不能坚持。不过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倒经常回忆回忆,写写里面的感觉,也写信。最近迷上了李娟,把她的作品都买回来了,看得都不舍得睡觉。写的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事儿了,可是很有意思,就算再没意思的事写一写那也是生活。我得到了一些启发甚至动力,生活是什么呢?无非就是这些那些琐碎。不去想,它也就过去了,可是,难道生命中的今天,人或事,不值得记录吗?我看还是要记一记,我知道的,有些人在你的生活中消失了,该怎么证明他曾经存在呢?当然这不需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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