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女朋友》(3)

作者: 职场惠客厅 | 来源:发表于2018-04-08 21:05 被阅读18次
    Olga Kost(Poland)

    对于打耳洞这件事,我一直是很畏惧的。

    在我童年的时候,奶奶们告诉我,她们的耳洞都是用绿豆捻出来的。在她们很小的时候,她们的妈妈会用两颗绿豆,在她们娇嫩的耳垂上,一边一个细细地捻动,直到耳垂薄如纸翼,最终被绿豆穿破,然后别上细细的茶梗,过些时候就可以戴起耳环了。

    我的大姐姐们告诉我,她们的耳洞也是这样来的,然而这样的耳闻令我心生畏惧,从此对打耳洞异常敏感。等到我再长大一点,民间又开始流传着这样的故事,说的是一些舍不得吃穿的老太太,好不容易攒钱买了一副金耳环,刚戴了没几天就被混混们骗了去,又或者被他从耳朵上硬生生地撕下来,半个耳垂都没了。类似这样不太平的故事,还有项链的版本。

    于是,对耳环项链这些玩意儿,我更加地没了兴趣,耳洞不必说更是靠后站了。

    因为没有耳洞,我结婚时的耳环,都是夹耳式的。你知道,这样的款式,是相当受限制的。而珊在跟我逛了几次街,尤其是首饰摊儿之后,发现我对她热衷的耳环毫无兴趣,毅然决然要抓着我打耳洞。

    我不记得自己是否反抗过,也许这并不重要。时间过于久远了,过程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天色很亮,市场里很热闹。我刚刚站在镜子前,立刻被钉了两根耳针。这一切来得这样突然,我来不及思索疼与不疼,只是站在原地嘟囔,「难道就这么简单?」

    几天之后,伤口自然愈合,于是我多了两个利落的耳洞,也突然发现了自己对于耳环的兴趣。从此,走上了跟她一起淘耳环,继而是我自己淘首饰的不归路。

    直到现在,我依然喜欢各式各样的耳环,我的朋友英子常说我耳环控。若是一阵子不聊天,她的第一句话一定是,「最近有没有谈恋爱?」又或者是,「有没有买新的耳环啊?」

    说起与英子的相识,是很有意思的。

    那时我刚生完孩子,是个很新鲜的妈妈。我的婆婆伺候月子,一天能喂我吃好几顿饭,最多的时候给我喝八碗稀饭,每碗里面都放红糖、红枣和花生,有时候还会磕进去几个鸡蛋。她这么精心地喂养,我这么放心地海吃,直到变成了一个八十公斤的胖子。

    那些日子里,陆先生常抚着我的背,由衷地赞叹,「真是虎背熊腰啊!」产后重返职场后,我的同事田小姐也曾经轻笑,「在公交车上,想要抓你一把,都抓不住啊!」而楼上的网管小哥,可就没这么含蓄了。有一天,无意间看到他跟我的助理聊天,「问问你们大婶同意吗?」他说的正是姑娘我。

    认识英子的时候,我全无这些忧虑。那时我已经出了月子,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了,婆婆连忙回乡下伺候公公。等陆先生上了班,家里就剩了我和比比。而比比这孩子,是个很省心的孩子。你跟他玩的时候呢,他冲你一个劲儿傻乐;你不搭理他的时候,他就跟自己玩耍,啃完了手啃脚,啃完脚啃被褥。总之,我突然多出了很多时间。

    那时候,QQ群还是个很新鲜的东西。我一时无聊,加了许多群,以育儿群居多。英子碰巧跟我在一个群里。

    QQ群的规矩呢,是每个用户要按规则改昵称。这个群的昵称规则,是要改成孩子的名字加上出生日期。这么一改名呢,你就会发现跟自己孩子同名的,以及跟自己孩子一样生日的。非常巧的,我的比比,跟英子的比比,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这样的难得,自然是令人惊奇。于是我们聊了起来,聊了几句之后,立刻加了好友。

    到如今,孩子们并不认识,而妈妈们的友谊,一直维持到现在。

    当时,英子在一所私立中学执教,应该是很好的中学。然而她不满意,想要报考硕士,以后好去高校当老师。我十分钦佩她的勇气,然而却没有下苦功的决心。在我蹉跎岁月的这些年里,她读完了硕士读博士,然后进站博士后,再出国做访问学者,如今已是一家研究所的副所长了。

    你看,即使我们有一个同年同日生、且共用同一个乳名的孩子,我们依然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这就是生活啊。

    英子常问我这两个问题,也许是因为这是我们共同的爱好。对于恋爱这件事,她与我一样热衷,然而比我要勇敢许多。漫长的求学生涯,常年夫妻两地的生活,无数个孤单的白天夜晚,给了她许多恋爱的理由,当然更多的是空间。保守地说,在这些年里,她起码谈了一打的男友。

    你看,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女科学家,并不一定要心如槁木。英子的经历告诉我,爱情可以滋润学业,起码能让她熬过南方的寒冷,以及异国他乡的孤独。

    至于耳环,我觉得她比我更为痴迷。从一开始到现在,我不过是在檀木、贝壳、珍珠里打转转,甚至连黄金白银都没有仔细看过,而她从一开始就盯着闪闪发光的钻石。前年冬天,她发来一张图片,两只亮闪闪的耳钉,不晓得几克拉的钻石,还有她闪闪发光的脸庞。

    奋斗了这么多年,她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石头。更为重要的,这耳环是男人买单的,如此就更加显得珍贵。有些东西,是必须要作为礼物的,比如首饰。自己买当然是可以的,然而多少有些不体面,颇有些逞能的意思。

    而如果是别人送的,那可就不一样了,这是被宠溺的表现 。「爱你,就是舍得为你花钱」,这几乎是所有女人的圣经。还有什么比出手阔绰的男人,更令人心醉的呢?

    这珍贵的礼物,足以让人忘记一切。例如,他是别人家的男人。

    是的,男人,也该出场了。

    上一篇:《女朋友》(2)


    图片来自网络,随意转发分享。如有转载请联系开白。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都市]《女朋友》(3)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yydeh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