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的已经封锁在我的记忆里很久了,久到我都忘记他的模样和姓名,还好,能记住姓,就称他为熊先生把。
2014年,我还在读初中,那时候很流行玩QQ,不知怎的,就跟他加上了好友,一来二去,就慢慢熟悉了起来,几乎每天都在“煲电话粥‘’,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网恋把。
一段时候后,终于迎来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是我去熊先生的城市,还依稀记得,他当时非常的羞涩,甚至都不敢正眼看我说话,所以,我们隔着约100米的距离打电话。
离别的时候还送了我一个很特殊的礼物,熊先生用自己的血在白布上写着我的大名和我爱你几个大字,一股腥味弥漫在半空中。
看着他手掌一道道划开的伤痕,里面的血迹肉见可见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特别的感动,这礼物真的好贵重,我深信不疑熊先生一定很爱我的。
因为错过了当天回去的班车,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去他家,是他爸爸骑车来接的们。
我非常清楚的记得,我刚到熊先生家坐下来,他妈妈问我的第二句话就是,你家房子买在哪里的?
我当时没有多想,直接回答道,在贵州某个地方,他妈妈一听是在市里,立即和颜悦色对我微笑,最后还把家里的鸽子都煮来吃了。
后面我中学毕业后去了市里读职校,而熊先生则是考上了当地的高中。偶尔间,他说他有同学跟我在同一间学校,而且曾看到我,说我相貌丑陋有。
熊先生或许也觉得在他同学眼里抬不起头,没多久,就跟提我分手了,说他心目中的女朋友是长发飘飘,温柔可人,皮肤白皙的人,而我一个也没有达到。
如果我以后达到他心目中的要求了,再来找他,至此,这段感情就这样无疾而终了。
只有我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那种锥心刺的痛,还被同学发现后拿去当笑话大势宣扬,这种感觉只有自己明白。
多年以后,有一个陌生的人联系加我,他自是熊先生,加我的原因是,借钱,想请同学吃饭,但是自己又囊中羞涩。
我没有跟他多说一句废话,直接把他送进我的黑名单,从此,世上再无熊先生。
对于这段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感情,曾经的我感觉自己很失败,很伤心,还幻想过自己再漂亮点是不是就不会分手了。
现在的我只感觉得庆幸,还好分的早。
仔细想来,真的细思极恐,第一,他送我的血书,一个能对自己下手的人,也不爱惜自己的人,怎么可能会爱别人?
第二,他妈妈问我家房子买在哪里?我家房子买在哪里跟你家有什么关系,难不成还想你儿子做上门女婿。
第三,说我达到你心中的要求再来找你,你当我嫁不出去吗,论家境我家更胜一层楼,轮长相,我承认读书时期的不太漂亮,因为没有打扮,现在不也出落得亭亭玉立吗。
反观你一米出头的身高,而且脸上还长了红色的胎记。真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
日落西山你不配,东山再起你是谁,同甘共苦你不在,荣华富贵你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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