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乘法》
1、估算:一般情况下,计算较大数目的乘法时,先对计算结果进行估算,以把握精确计算结果的合理范围。估算时,把每个乘数都看作与之接近的整百、整十或几百几十数,再将乘得的积作为估算结果。
2、列竖式计算三位数乘两位数的计算方法:相同数位对齐,先用两位数个位上的数去乘三位数,得数的末位和两位数的个位对齐;再用两位数十位上的数去乘三位数,得数的末位和两位数的十位对齐;最后把两次乘得的积相加。
3、乘数中间或末尾有0的三位数乘两位数得计算方法。
(1)乘数中间有0时,这个0也要乘;与0相乘时,如果有进位数一定要加上进位数,如果没有进位数,就写0占位。
(2)乘数末尾有0时,可以先把0前面的数相乘,再看乘数末尾一共有几个0,就在积的末尾添上几个 0。
4、估计具体事物的数量时,如果这个数量比较大,可以把它分成相同的若干份,先估计出一份的数量,再乘以份数估算出总数量。
估算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要将因数估成整十、整百或整千的数。估算时注意,要符合实际,接近精确值。
第四单元《运算律》
1、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有乘、除法和加、减法,要先算乘、除法;如果加法或减法两边同时有乘、除法,那么乘、除法可同时计算。 2、 在一个算式里,既有小括号,又有中括号,要先算小括号里面的,再算中括号里面的,最后算中括号外面的。
3、 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用字母表示是:a+b=b+a.
4、 乘法交换律: 两个数相乘,交换乘数的位置,积不变。用字母表示是:a×b=b×a.
5、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和第三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和第一个数相加,它们的和不变。用字母表示是:(a+b)+c=a+(b+c).
6、 减法的性质:一个数连续减去两个数,等于这个数减去这两个数的和。用字母表示为:a-b-c=a-(b+c)。
7、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乘前两个数或者先乘后两个数,积不变。用字母表示是:(a×b)×c=a×(b×c).
8、 特殊数的乘积:5×2=10 25×4=100 125×8=1000 625×16=10000
9、 两个数的和(或差)与一个数相乘,可以把两个加数(或被减数、减数)分别与这个数相乘, 再把两个积相加(或相减),结果不变。
用字母表示数:(a+b)×c=a×c+b×c或(a-b)×c=a×c-b×c
补充知识点:
(1)、 式子的特点:式子的原算符号一般是(+)×,(-)×的形式;在两个乘法式子中,有一个相同的因数;另为两个不同的因数之和(或之差)基本上是能凑成整十、整百、整千的数。
(2 )102×88、99×15这类题的特点:两个数相乘,把其中一个比较接近整十、整百、整千的数改写成整十、整百、整千与一个数的和(或差),再应用乘法分配律可以使运算简便。
第五单元《方向与位置 》
1、描述行走路线时,要先确定所走的方向及距离,然后确定到达地点。当按原路返回时,所走的每一段与原来路线的方向正好相反,但距离不变。 2、用有顺序的两个数表示一个确定的位置就是数对。
3、用数对表示位置时,先写出物体所在纵线的序号,再写出物体所在横线的序号。两个数之间要用逗号隔开,并用括号将两个数括起来
4、根据数对确定物体位置的方法:数对中第1个数字表示物体所在纵向位置,第2个数字表示物体所在横向位置。根据数对找到纵线和横线的交叉点确定物体在方格上的位置。
第六单元《除法》
1、 除数是整十数除法:三位数除以整十数,先看被除数的前两位,如果被除数的前两位部够除,就看被除数的前三位,除到哪一位,就把商写在哪一位的上面,如果有余数,余数要比除数小。
2、 三位数除以两位数的计算方法:先用“四舍五入”法把除数看作与它接近的整十数试商。先看被除数的前两位,如果被除数的前两位部够除,就看被除数的前三位,除到哪一位,就把商写在哪一位的上面,如果有余数,余数要比除数小。
3、变的规律:被除数和除数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商不变。
4、速度是指物体在单位时间内所行的路程。
5、路程、时间和速度之间的关系
路程=速度×时间 时间=路程÷速度 速度=路程÷时间
6、单价×数量=总价 单价=总价÷数量 数量=总价÷单价
第七单元《生活中的负数》
1、零下温度表示比零摄氏度还低的温度,可以用负数表示。零下2℃表示比0℃低2℃,用—2℃表示,读作:零下二摄氏度。
2、比较两个零下的温度的高低:零下温度的数字越大表示温度越低。 3、正数和负数表示两个意义相反的量:规定一个量为正,与它意义相反的量就为负;正数是在数(0除外)前加上“+”号或省略不写,读作正几或几, 负数必须在数前面上“—”,读作负几。
4、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第八单元《可能性》
1、可能性:事件的发生有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确定事件用“一定”或“不可能”来描述,不确定事件用“可能”来描述。
2、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有大有小。可能性的大小与数量有关,在总数中所占数量越多,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所占数量越少,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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