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从文自传》,在这里和大家做一下简单的分享。
《从文自传》作者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人,他是中国著名作家,历史文物研究者。
他的小说《长河》、《边城》,散文《湘行散记》等等应该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
先生于1988年病逝于北京,享年86岁。
《从文自传》全书收录了巴金的《怀念从文》《从文自传》,还有从文先生的三篇演讲稿等等。今天我只和大家分享一下《从文自传》的部分内容。
《从文自转》是先生唯一一本自传体作品,包括《我出生的地方》《我的家庭》《我读一本小书又读一本大书》等十几个章节,全书以湘西为背景,记录了从文先生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蜕变与成长。在这本自传中,既有先生天真好奇的乡野童年,也有他胸怀抱负与经历坎坷的青年生涯。
全书贯穿的是从文先生除了童年的顽皮之外,后来无论走到哪里都喜欢读书写字,聪慧好学、有思想有抱负,喜欢结交有文化的人,所以我想这应该是先生最终能成为文学家的主要原因吧。
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印象深刻的部分内容。
01.从文的家庭及逃学经历。
从文的祖父、父亲都是军人,他自己后来也参军。外祖父是个读书人,母亲读书见世面较多。从文先生在我的家庭中写到:
母亲告我认字,告我认识药名,告我决断——做男子极不可少的决断。我的气度得于父亲影响的较少,得于母亲的似较多。
而我觉得从文先生后来的勇敢和胆识应该还是得于他军人世家的影响吧!
从文四岁便开始由母亲教着识字,六岁上了私塾。从小聪慧得到家人的赞赏,而后来却在表哥及同学的带领下开始逃学,甚至学赌博,一度不得家人的喜欢。
原本在我的想象中从文先生是一个温文儒雅的人物,而读到这里才发现他也有少年时顽劣的一面,也许是现代人说的“叛逆期”吧,先生也没躲过。
而逃学却让他长了更多的见识,所以他说他是在“读一本小书,又在读一本大书”。
在逃学期间不论是去看老人磨针,伞铺做伞,皮匠做鞋,还是去看剃头师傅刮脸,打豆腐,砍猪肉等等,他都觉得新奇和欢喜,也从中明白了许多事情。
还有和木匠斗蟋蟀,甚至去偷人家园地的李子和孩子们打架等等虽然顽疲却也是充满了欢快的童年记忆。
02.从文淡定看杀人现场。
辛亥革命时间中关于杀戮的血腥场面,从文先生记录的却是波澜不惊。
文中写到:
被杀的人都是从乡下抓来的,糊糊涂涂不知道什么事,直到被杀的那一刻才一声哭喊惊慌乱跑。刽子手上去就是一阵乱砍。
这愚蠢残酷的杀戮继续了约一个月才渐渐平复下来。或许因为天气冷不易腐烂,或许因为要杀鸡儆猴,河滩上的尸首常常有个四五百。
这种看杀人的场面书中后来还提到几次,从文先生写得看现场杀人比我们看电影还淡定。
在怀化看杀人时他写到:
我在这里约一年零四个月,大致眼看杀了七百人。由于过分寂寞,杀人虽然不太雅观,但文职官员们却常常去观赏杀人。我每次去看时,有几个副官、上校参谋也总是在那里看热闹。
到杀人时,军法长常常马马虎虎宣布罪状,在预先写好的斩条上,画一笔朱红。人犯一被带走,大家便赶忙跑捷径站在一个较高处。等砍下那么一刀后,大家便用这次杀人作为茶余饭后的主题。
先生说:
我看过多次砍头,知道一些人在什么情况下被拷打,又在什么情况下被砍头。我还看见所谓的人类做出的蠢事,这些经验在我心头装着。
正是如此,我对城市中人的善恶观念没有多少兴味,一到城市中生活便不像个有感情的人。
当然这一切对于我们来说从未经历过确是无从体会,只是从先生淡淡的描写中,感觉到先生看似麻木的灵魂实则深沉而又悲愤的情感。
03.从文的另类审美。
从文15岁离开家乡。
一个人背井离乡,刚开始去了辰洲了一个衙门当差,后来又到了清乡,在那里,从文说他记忆较深的有两件事:
其一,是那里的乡下人因仇决斗,用同一种分量同一种型号的刀互砍直到有一个人躺下为止。他认为这种决斗方式比较公平。
其二,商会会长有个女儿很年轻就得病死去,埋葬后,这地方一个卖豆腐的年轻男子将其从坟墓里挖出,背出去睡了三天。
到后来,这事被人发觉,他被押解到我们衙门来就地正法。临刑时,我问他:“脚是被谁打伤的?”他摇摇头,微笑了一会儿说:“那天我送她回去,我也差点掉进了坟墓。”
我又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依然微笑,不理会我。仿佛他说了我也不会懂。过了一会儿,他自言自语:“美得很,美得很”。
另一个士兵恐吓要杀了他时,他柔弱地笑笑,便再也不说话了。那微笑仿佛意味深长……
先生说这两件事让他永远也不能忘记。这个地方也深切地影响着他一生的感情。
04.从文遇到的贵人。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从文先生后来遇到司令部的文秘书,对他来说是一次转折性的改变,我觉得应该算是先生的贵人吧!文秘书对他说:“你聪明,应当学好的,这世上有多少好事情可学!”他鼓励从文读书学习,从文很快和他成了好朋友,并借读了他《辞原》《西游记》《淮南子》等书,并订了报纸开始读报纸。
05.从文的初恋。
值得一提的还有先生曾被感情欺骗的一次,应该是从文先生的初恋吧。先生题名《女难》,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女人而遭了一难的意思吧。
十七岁的沈从文在舅父的警察所做办事员,由于写得一首漂亮的小楷深得大家的喜欢,给舅父他们抄诗,也因此学会了写诗,读了不少书,又聪明懂事,得到了不少绅士的青睐,争相给他做媒。
可是:
我那时却以为我爱上了那个白脸女孩,还相信着那个白脸女孩爱着我的鬼话。我无日无夜地写诗给那个女孩,还拖她弟弟给她捎去情诗。
家中那点余款本来是归我保管的,可是直到如今我也不明白为什么那白脸孩子把钱借来借去后我竟然少了一千块左右的数目。
后来,一切全变了,他不再为我每天捎情诗了。我有点明白了,我这乡下人吃了亏。
从文先生这段无疾而终的初恋,却是以被骗结束了。
先生郁闷至极,并因此远走他乡。
06.从文的一次转机。
远走他乡后,后来又参军,到处辗转。最终他的思想变动还是在自己得了一场大病后,又看着自己的一个同伴死去,才突然意识到生命的无常,自己闷在床上直躺了四天,想若是我无意中被这流弹打死,那我到底是该怎么活才够有意思。
于是,他便给自己下了赌注,他说:
尽管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赌一注看看,看看自己来支配一下自己,比让命运来处置得更合理一点儿呢还是更糟糕一点儿?
于是从文先生决定去北京读书,当他把这个想法怯怯地告诉上司时,没想到上司给他拿了三个月的薪水鼓励他去读书,这也应该算是从文先生的一个贵人吧!
最终从文先生“进入到了一个永远都无从毕业的学校”……自传也到此结束。
有人说:鲁迅是现代中国文学的激昂一面,而沈从文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从容、优雅的一面。确实,在他的文字中也无不处处体现。
在叙事时,他不是愤世嫉俗地宣泄,也不是通篇的大道理。而是很少的世俗,很少的主观思考,更多地展现了自然界的现象与社会的真实。
从文先生在书中写到:
我是个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的人。我看一切事物,都不把社会价值掺加进去。
我不大能领会伦理的美。接近人生时,我永远是个艺术家的感情,却绝不是所谓道德君子的感情。
粗略地阅读一遍,还没能真正认识先生内里的精髓,只是大概了解了他那些不平凡的经历,有时间还得再多读几遍。
特别喜欢先生如叙家常娓娓道来的写作手法,无论怎样特殊的经历在他的笔下都能变得云淡风轻,让人读来很是舒服,或许这就是先生值得我们学习的从容和伟大之处吧。
今日分享至此,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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