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之前我酝酿好久,当然也没有多久,也就是打两把排位,吃一个晚饭,啃一只冰棒,看完LPL夏季常规赛最后一场,UZI豪取四杀,那个激动的,心脏怦怦跳。
距离上次简书发文,半月有余,大概是在七夕节前吧,这么久不见不知可有人想我。当然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没有”。
人世间,车来车往,人与人总是在不经意间相遇,见字入面,远方的朋友,若有缘看到这篇文,不妨且看下去,看一看我想说的故事。
写文就像放屁,心中冒出来一个念头,总想着把它梳理成文,若不放,总是不舒坦的。
正文:如梦令
一晃已经二十有几了,出了校门就是工作岗位,来不及收起别离的小情绪,却已经开始为柴米油盐奔波。看车来车往,霓虹美景喧嚣城市,有时候自己也在想,是否有些孤独,是否要找一个人来牵挂?
牵挂总是在曾经。
那一年我二十一,她十九,我还留着刘海的发型,胡子还长得也没有如今快。我和她的初见,应该说是一场“吹牛”大会。
刚自降一级,从2013级的学员变成2014级,其中滋味儿不予言表(若想知,翻看以往文章)。有一个大一认识的老友,邀约我去学校的文学社做一个演讲,主要是说一说这些年来我的苦逼写作生涯。
天可怜见,我从一个爱看网络小说的逗比一跃成为了一个小有成就的写作达人,实属赶鸭子上架,然而架子已然搭好了,不上也得上,第一不能拂了老友的面子,第二不能丢了自己的里子。
尤记得那一日我精装了自己一番,穿了一席白衣,面带微笑(后来她们口中的阳光男孩儿)上了讲台。
台上台下稀里哗啦总算是有说有笑二十分钟且过,不管怎么说这一次我算是成功的打入了咱学校文学社内部。
此后和文学社的朋友不免多了许多交集。我和其中两个妹子相谈甚欢,其中一个后来成为我的女朋友。
岁月如歌,一晃月余。在此期间我和文学社的小伙伴们一起出去浪,一起出去嗨,感情自是不必说加深了许多。
一夜,星夜灿烂,我独自一人坐在足球场的草地上,喝酒,用手机写故事。
突然身后有一个人推了我一把,转身一看是“又又”,她说她今天朋友过生日。我木楞着问她:“嗯,帮她过生日,你怎么来了?”
她双颊微红,大大咧咧的说道:“我来找我未来的男朋友啊!”
当是她喝了酒壮了胆气,一天后,我找到了女朋友,她有了男朋友。
初见,种种画面还在眼前,第一次和女生牵手,第一次和女生接吻,第一次和人一起去去海边,第一次看潮起潮落。
我在图书馆写文,她在一旁安静看书,我在想这样子的日子或许可以一直下去,一直到毕业,一直到白头。
再见,分开是沉默后的爆发,是固执己见的执拗,是相拥后彼此的祝福。
夕阳西下,天边彩霞很美,我们在图书馆外分手。
取得题目真的难感情这种东西,散了就散了。
晨昏久看卷,一睁一闭一华年。
珠海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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