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是一首明快的小诗,但高鼎绝不是个明快的诗人。
根据他那位朋友的描述,高鼎“目露光近,读书目摩纸。”读书时几乎要用眼睛去翻书,也就是说,他高度近视。四十二岁那年,有眼疾的高鼎,娶了一个姓鲍的哑女为继室。高鼎相貌平平,木讷寡言,父母早亡,身边唯有一个妹子。他自己也过得不如意,漂流大半生,只是一个潦倒的教书先生。更加不幸的是,他还生活在一个渐渐变坏的世道里。
各类关于高鼎的介绍中,常常有这么一句:“高鼎,大约生活于咸丰年间(1851年-1862年)。”——这也是有人误会他是个10岁小童的原因。翻阅史书你又会发现,就是在咸丰年间,老迈而腐朽的清帝国,前脚刚发生了“鸦片战争”,后脚又迎来“太平天国运动”。
高鼎只是个落魄的小知识分子,战争里的正义与否和他无关,他更在意的是,在乱世当中,该如何活下去。
今天,我们还能够读到《村居》,首先当然要感谢高鼎,至于第二个有功之人,就是他的那位朋友李圭。
高鼎的诗集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有学者分析,根据《村居》所在的位置,此诗应该作于公元1863年左右。
那一年,太平军攻陷苏州,而高鼎为了躲避战乱,逃跑到宁波的乡下去教书。有人曾经主观臆断说,《村居》作于诗人“闲居农村之时”,所以才写得无忧无虑。
现实是这么个情况吗?也许,只有小孩子才能做到无忧无虑。但他们放纸鸢时的嬉闹,与大人们为了生存而担忧的场景,两厢一对比,是多么讽刺啊。
经历几个春来秋去、寒来暑往,直到闭眼的那一刻,高鼎的心境,应该也没有迎来“拂堤杨柳醉春烟”的时刻。《村居》里的一切,都只是他的美好愿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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