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文摘】
“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走过的路挤满各式各样的汽车,见过的人还会经历更多萍水相逢,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摘自《一个人的朝圣》,作者蕾秋·乔伊斯
本周读书:《一个人的朝圣》,作者蕾秋·乔伊斯。一部关于自己的救赎之旅。
初读起来,本以为跟另外一本叫做《步行者日记》的书相似,只不过是小说的体裁而已,其间的故事也没有那么多的波澜曲折,甚至还跟朋友说这书一般,但读到后半程才知前面的部分都是在波涛袭来之前的暗流涌动。
年逾古稀,中年丧子,夫妻不睦,仅仅是因为一封来自癌症晚期同事的信,男主人公哈罗德踏上了一条徒步纵穿英格兰的路。历经八十余天,从一股冲动出门到失去动力再到鼓舞信心找到自己,紧接着又是对自己的否定和怀疑,最终抵达疗养院完成了向朋友最终的告别。哈罗德完成的不只是一次远足,更是对自己的救赎。
当然,小说与日记不同,读他人的日常记录时,或许是因为潜意识里设定的“这是别人的故事”作为基础,旁观者的意味更浓,虽也能和作者隔空互动,但情感总似包裹在外围,不能真正浸入读者的内心。而在一部好小说中,尽管是第三人称的视角,但渐渐地读者随着主人公的命运三翻四抖,思绪与情感不断堆叠,在找到出口释放之余也就完成了一次文字上的冒险。
在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中,哈罗德的救赎不仅作用在了自己身上,他突然的离去也使得妻子重新审视几十年的婚姻生活,最终在结尾处,哈罗德说出了最后一段文摘的那句话:“那就是爱的威力”。爱才是那把大巧不工的宝剑,能刺穿所有的障壁与甲胄。
然而在哈罗德完成看似不可能的朝圣的同时,读者也随着他的每一步而走在心的朝圣中。难道“朝圣”真的是为了某种宗教目的?难道“朝圣”所追寻的终点真的是无法触碰的神祇?我想在跟着哈罗德走完这一路后,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朝圣”当然有它的目的,但目的应该是找到内心丰盈的自己,以及一种与世相处的稳态。
书中并没有交代完成了自我救赎之后的哈罗德与妻子相处如何,想必在两个人各自经历了身心洗礼之后,他们晚年生仍将回归平淡,平淡得像金色夕阳的无语晚风,像竹林深处的余响钟磬,像俯视苍生的空垠繁星。
下周读书可能是一本讲述历史的《乱时候,穷时候》,作者叫姜淑梅。据说老人家年轻时是文盲,60岁后认字读书,75岁后开始写作,可称奇人奇书。当然如果你有好书荐我,可共享之。
祝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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