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格大学女生浴室里发现了一具女尸。
警察到达现场的时候,花洒还在往外喷水,赤条条的尸体歪歪扭扭的躺在混杂着沐浴露和血渍的水里,她头发散乱,胳膊上,胸前以及大腿内侧满是被强烈摩擦过的痕迹,下体还在往外流血,搭在浴室墙壁上的手里拿着一根带着血肉丝的长把铁钩。
警方给出的最终结论是:死者想用铁丝钩堕胎,不慎引起大出血,导致死亡。
事后的第二天,西蒙才在新闻上得知这个消息,当时他正在餐厅里享用一份三成熟的牛排,葡萄酒的嫣红就着牛肉渗出来的血把西蒙的牙齿染成了深红色,他仔细的把牛肉切成小块,又用叉子一块一块的送到嘴里。
这是一则临时插播的紧急新闻,因为女尸找不到任何身份证明,也没有那个人认识他!西蒙放慢了咀嚼的速度,把眼睛从餐盘里转移到远在空中的电视机上,他只看了一眼那被血渍和凄冷所包裹的尸体,顿时就把刚吞下的牛肉呕了出来,他用纸巾把嘴角的粘液抹掉,喝了一口酒,压了压还在不断往上涌的牛肉块,他把头低进盘子里,只用耳朵去听。
警察给出了尸体的一些特征:
“女,25岁左右,脖颈一侧有一个心形的纹身,尸体昨天下午被发现于布拉格大学的女子公共浴室,其他情况不明”
西蒙听到心文身便立刻想到了,上一次他陪着女友去做了一个心形文身,他可以把文身留在“死亡之吻”的位置,按她的道理,这代表着:爱和死是一体的。
他没有抬头确认这具女尸是否就是女友,但他心里一百个明白那个被血渍点染的人一定就是她。
前天,她打电话给他,说:她想和他一起漫步在布拉格大学的林荫路上。
而他断然拒绝了她,因为他忙着收拾行装,闯进红灯区!
这是西蒙和女友分开的第111天,他的梦里已经没有了她,他只会在小便的时候突然想起她(他绝不是下流的痞子,只是那唰唰唰的声音让他想到了她洗澡时的模样)。他的床上没有了她,只剩一张空床,寂寥和落寞飘荡在半中央,而西蒙一个人独守空房。
他想去闹市的红灯区,只是想去见见那位被他拒绝过四次的尼莫小姐,他想聊以慰藉,给下体一个机会,来填补对女友的思念。
午餐,他只喝了一小杯牛奶,吃了半块我昨天剩下的焦面包,他努力的说服自己——端正对爱情的见地——然后,对着镜子挑选极简单的衣服,踏着拖鞋,径直闯入了红灯区。
西蒙不会想到,他会被另外的女人美的曲线的臀部所吸引,他心里默念着基督耶稣,纵使他知道他是那种向神祷告了,还会继续犯错的人。
他们在人声鼎沸的闹市享受人生至乐的欢愉,他们彼此倾心,又彼此分离,在无数的秒拍后他把她推向床的一角,但愿以此再无瓜葛!
可当他看到被他亲手推到一边的女人和那挂满汗滴的身体,他又心生怜悯了,他紧紧的抱住了她,他们的汗液和房间里
百合花的香味融为一体,他和她就这样一直相拥着,全身所有的部位都紧紧的贴着对方,蜷缩在一起,直到深夜降临,阁楼上上上下下的脚步声把他们吵醒。
从西蒙家出来,沿着巷道一直往前走,你就会从巷道交错的老城区出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又宽又大的马路,路上的人总是很少,可是横穿马路的人却很多,公交车靠在站牌一边,车上挤满了人,司机向拥挤在门口的乘客挥手示意,让他们等等下一班车,这才看见他们一个个松下口来,放走了过饱和的公交线。
公交车开走了,迎面看见一个大的绿色的破烂不堪的铁门,上边一个大的半弧形标牌,上书五个大字:精神疗养院。
西蒙的祖母过去常常到这里来,因为老人家在四十岁左右的时候就被诊断患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以及精神失语症。前者在西蒙六岁的时候他就见识过了——那时祖母把自己封闭在阁楼里,从窗户向外边的行人呼喊——快救他出去——大概半个小时后,你就会在客厅的沙发上重新看见她,她正在给西蒙准备冬天要用的毛线手套;后一种病,西蒙也只是听母亲讲过:祖母说话的时候是精神错乱的,祖母安静下来的时候,精神是非常清晰的。至于祖母是如何患上这些怪病的,母亲的话总是含混不清的。
西蒙每周都陪着祖母去精神疗养院,进行复杂的治疗。持续的时间,要看祖母病情的发作的节律。
西蒙抱着祖母胳膊,一起穿过马路,看守绿大门的是被西蒙称之为蛤蜊大叔的人,他膀大腰圆,走起路来,活像比赛中的相扑选手,他有一脸浓密的络腮胡子,布满凹槽的额头预示着他异于常人的经历,快看他的手——那是一个劲拉又劲拽的手,放在西蒙脸上,刚好就是一个大大的怪物面具。
西蒙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蛤蜊大叔时,自己被吓的大喊大叫,而祖母因此而犯病的场景,如今十几年过去了,他们成了老朋友,每一次见面,他都会和蛤蜊大叔拳对拳的比划一下,作为他和祖母进门的凭证,等他们刚要跨上台阶,走去医生办公室,这时就会听见,哐啷一声,大门紧锁的声音,西蒙每一次都会被吓到!
当祖母被请进诊疗室,西蒙就一个人坐在走廊的椅子上,他数着对面墙上一张一张的人体解剖图,对那些陌生的部位,他不时的还询问来往的护士小姐,也就是在这里他知道了男人和女人那个部位是用来生小孩的,而小孩又是在哪里慢慢长大的,自那以后,他每一次洗澡,都会把自己的身体当做“解剖”的对象,对着镜子仔细的观察一番,也是在这一次次之后,他开始喜欢上了那些挂满水珠的身体。
一个星期前,大西洋的风就把雨季提前带给了布拉格,细蒙蒙的雨丝里夹杂着一星半点的雪花,雪花被风送到了这个被各种建筑风格环抱的世界里,洛可可,哥特式,罗马,还有西蒙最爱的巴洛克!风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另一个世界,在风的世界里,布拉格更美丽了。
也是那时,西蒙和女友分手了。
他第一次一个人从布拉格广场回到了住所。
天哪!寒冷的夜,他将如何安眠!
他盘着脚坐在床边,双手紧扣着交叉的脚踝,整个身子左右摇摆,眼睛死盯着缓缓转动的风扇,自说自话——
“路还很长,惊喜会在下一刻发生,煎熬只是快乐的阴暗面,你又何必自寻短见?”
“我努力的在幸福和痛苦中寻找平衡点,或者更确切的说是支撑点,可是痛苦总把幸福赶尽杀绝,保存下来的一点余孽,也只在下半身的燥热中蠢蠢欲动,我忍受不了这样的孤独感,所以我才抬起头死死的盯着缓缓转动的风扇看……”
他想,如果用一条绳子从风扇的一片叶子的根部绕过,一边系成一个环扣,踩上凳子,套上自己的脖子,然后借助脚掌上的力道,向后一蹬,人体立马悬空,呼吸一点一点被绳子掐断,可能有挣扎吧?最后一秒会是什么感觉?会不会在挣扎的时候,风扇突然掉下来,把人砸的头破血流,绳子会不会突然断开,人被摔在地上。西蒙坐在床上,仔细的思考着,身子一左一右摇摆着!
他感觉自己应该留下一些时间,来考虑自己在生前应该做的事情,比如穿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比如把房间收拾好,以及留下一份遗书——纵使自己什么东西也没有——他突然想到,天气这么热,会不会自己死掉一个月也不会有人发现,天气这么热,尸体肯定会臭掉。后来,他又想,时间到了,学校肯定会打电话过来,学生会奇怪,甚至从他窗户下经过的街坊也会为这一段巷道里的恶臭而大声咒骂,父母亲肯定不会知道的,因为他们刚刚和西蒙通了电话,问了他的工作和感情,所以不出意外,最起码半年之内再也不会和他联系。
西蒙把头略微的偏向侧后方,环顾了一下这个只有二十平米得房间里,墙壁上贴满的女友的照片,他们靠在一起,脸也蹭在一起,嘴巴挨的紧紧的,他很开心,女友很幸福,他想到了她们合欢时的一些糗事,突然哽咽起来——西蒙转过身,把手放在床头的照片上,想起了,他们分手时,他对她说的话:为什么你们女人就是不醒悟,是不是非得等到我死了,或者我娶了老婆,你们就开始呜呜呜地大哭起来。
西蒙想到,上帝一定是听到了他这些愤怒的话语,以为那些是他对爱的赌咒发誓,所以上帝在天上,或者就在这个房间的一角,默默地等待着心愿已了。西蒙继续哽咽着,他把书一本一本的放回书架上,那是他本来想好好研读的有关小说写作的参考书,他把一本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从床头柜取来,吹走上边的灰尘,把他同样也归回书架上,那是前女友每天晚上的必读书目,还有墙上那些照片,他用全新的纸张把他们一个一个全部盖住,把床上凌乱的衣物和被褥整理好,放在床的一角,他又坐回了开始的位置,继续为自己得死谋划着——
西蒙看到那些排着整整齐齐的书架,意识到,已经好久没有人和他一起讨论写作了,心里又一阵难过,压在胸口,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光着脚,把凳子挪到风扇正下方,从房间里搜寻可用来寻死的绳子,他翻遍了整个房间,却只找到一根两指宽的带子,上边还印了“happybirthday”的字样,那是去年圣诞节,女友过生日时,他从本来要扔掉的垃圾捡回来的,他一直都有回收各种绳子习惯,如今果然派上用场了,想来也确实可笑!
西蒙从收纳箱里找到了一对巫毒娃娃,他准备把这个重物系在绳带的一头,好把他绕过风扇叶子,可是拿到手里的两个本来分开的巫毒娃娃,却被红的黑的细线系得牢牢的,紧紧的靠在一起,西蒙想起来了,那是他干的!那两个娃娃是女友送来的,保佑他们天长地久的圣物。她告诉他虽然那是异教徒的东西,但是很灵验!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其中女娃娃的红心不见了,西蒙就想用胶水或者打火机什么的,把两个娃娃黏在一起,共用一颗心,可是不管他怎么用力,那两个娃娃总也粘不到一起,于是他就用黑红线把他们面对面绑在一起,他们都用双手推着那颗红心。西蒙想来,在那之后的日子里,他们还真是交心啊,小日子也过得相当幸福!
此刻,西蒙一手拿着生日快乐的绳带,一手拿着被捆绑在一起的巫毒娃娃,心里又是一阵难过,他蹲在凳子旁边,抽噎着,眼泪滴答滴答得掉在地板上。他的两只手攥的越来越紧,他起身,转过身拿来剪刀,把那那捆绑娃娃的黑红线一下子剪开,顺手把那个女娃娃又扔进收纳箱里,他把象征自己的那个娃娃系在绳带的一头,垫了垫脚,一下子就把绳带绕过了风扇的叶子,他把娃娃从绳带上边解下来,放在自己的口袋里,站在凳子上,把绳带系成一个环,往自己的脖子里试了试,绳圈大小刚好,低下头看了看高度差,凳子被登倒,自己应该刚悬在半空里,西蒙转过身,从窗户往外边看,他想听到那可人的喊声——每一次女友来都会在窗子底下,把手张成喇叭状,收着气息喊着西蒙的名字,然后西蒙会探出头去,对着下边悄悄地说一句:亲爱的,等我——西蒙拉着女友从楼下一路小跑到楼上,他们就拥抱在这风扇叶子的正下方,甜言蜜语,说着——我多么想你——之类的话,有几次她还调侃他们,说他们这样的幽会,像是在偷情,每当他说起这样的调皮话,西蒙总会告诉她,就算警察开找我,我也不怕,然后义愤填膺的摆出一副大男子的气势,当然,警察永远也不会来。
这时候,女友总会用手勾着西蒙的脖子,用眼睛紧紧的盯着他,他不敢看她,他担心自己身体的变化会引起她的取笑,可他每一次都拧不过她的妖娆百媚的身体和那刻意翘起臀部,当然他会用尽他全身的力量,把他抱在床头(就是西蒙一左一右摇摆着的床头),她勾着他的脖子,轻声问他——你要干什么——他在这时候从来不动声色,只是按照自己的惯性任由审题自由发挥,他和她合欢的日子算下来快要一辈子了,恐怕一辈子也不够,还要下辈子,再下辈子,她要给他一个孩子,一个男孩,他想占有她,征服她,他想把他所有最珍贵的东西都给她!他们的爱总吵的街坊邻居,大呼小叫,对于这些他们总是相顾一笑,然后仅仅得抱在一起,她谈论着她的过去,他诉说着他们的未来……
西蒙嘴巴里,默默地嘟囔着——亲爱的,你会不会再回来——眼睛里,脉脉地朝向已经被夜幕包裹的巷道,思念和过去的爱让他痛不欲生!他把绳套向下拉了拉,风扇也跟着嘎吱嘎吱的响起来,他侧着身子看着门把手,心里萌生着奇迹把他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去,他犹豫着,他的耳朵灵敏的盯着楼梯上下的声音,他又探了探窗外,他心里又泛起了思念她的波澜——我死了,她肯定会第一时间赶到他们曾经一起合欢的房子里,肯定会伤心的晕过去,肯定会为自己当初的幼稚和倔强捶胸顿足,可是,又能怎么样呢,无论他去的是天堂还是地狱,都和她在未来的时间上有了时差,她再也别想贴着他,亲吻他了——西蒙把这种感觉看成了自己对爱的一种惩罚,既然最初的爱把时空扭曲了,让本来陌路的人走在了一起,那么人生谢幕的时候,也应该把各自放归那茫茫人海,他想以爱的名义惩罚她,让她永远在孤独的合欢树下数着星月度日,永远也不会知道远远的星辰里一闪一闪的那一颗,就是我怎么也不敢看你的眼睛。
他知道她在遥远的国度,他们的距离有两千多公里,她不会突然的出现,西蒙告诉自己,箭已经在弦上了,不得不发,脖子已经在套子里了,不得不死!
他用力把脚下的凳子往后一登,自己就赤条条的挂在了风扇的叶子上,他的脖子被勒下一道血槽,脸也憋的通红,眼球将要飞出,上气不接下气,呼吸道里气若游丝,他试图在挣扎中祈求解脱,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忘记过往,让所有的脑细胞在一个瞬间全都爆掉,他开始旋转,他开始大范围的手舞足蹈,他的脚踢到了墙上照片的白纸,他的手撕扯着脖颈的肉,风扇叶子被他的挣扎拉弯,扭曲——绳扣滑落,他从叶子上边摔了下来,鼻子被凳子腿擦伤了,他没有动,就躺在那里,感受那地板的冰凉!
天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夜里很冷。西蒙到很晚才朦胧睡去……
他做了一个被蜂吃掉面门的噩梦,蜂蛹在牙齿的连肌间蠕动,可镜子里却看不出个端倪,只是感觉牙齿被窗户漏进来的风吹得冰渗,牙齿像一下子倒光了,只剩下紧密摆布的神经与牙床。
第二天,大雨,西蒙撑着伞去看医生,因为他实在忍受不了对疾病的猜疑:鼻子不通气,他听别人说可能是有个肿瘤挡住了呼吸;吃的太饱,肚子隐隐作痛,他断言自己应该进行阑尾切除手术了,因为昨天下午他看见一位同学指着自己的伤口详细描述了阑尾手术的具体过程;还有脚指头被蹩脚的鞋子蹭的皮破流血,汗渍渗进去,也是隐隐作痛,他大喊,怎么自己这么倒霉,又染上脚气了,为此他差点哭出来!
可是如今的他还是一个28岁的健康男孩子呀,而且母亲经常告诫他没有谁比你的先天更健康了,别相信那些医生胡扯!昨天晚上,他一个晚上都在被不小心扭掉的脖子折磨,她相信自己和母亲一样都是患了严重的脊椎疾病,他实在受不了,因为他不知道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还会有什么突如其来的病痛,爬上他的身体,钻入他的心灵!这是早上的五点三十分,他洗了两边头,刷牙时间也比之前长,他刻意用毛巾把肚子和脖子上边的积垢狠狠地搽了两遍,对着镜子,他仔细考虑了自己今天的着装,因为怕泥水溅湿了裤子和鞋子,他刻意穿上了七分裤和凉拖鞋,从垃圾篓旁边的收纳箱里,仔细地挑选了一把最好看,最大的雨伞,拔掉电源,关掉风扇,出门前,再一次环顾一下这个只有二十平米的房子,扣上锁,出门了。
雨又大了,把雨伞打的直往西蒙脸上弯,他两只手紧紧的攥紧伞把,艰难的迈着步子,只走了不到一米的距离,西蒙的小腿和脚面就被泥水给糊住了,他开始有些后悔了,他感觉自己有病,的确,他的确有病,要不然他怎么会去看医生?此刻,西蒙突然感觉到总是认为自己有病才是有病,其实自己没病,可是没病又怎么会这么大的雨天,六点钟就出门去看医生?他就这样站在瓢泼大雨的巷道里,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时间过去了三十秒,他听见了教堂弥撒的钟声,他转过头,步子越来越快,他跑起来了,他从家门口路过,一路小跑,他去了教堂,在教堂门口,他给修女大婶示意,要了一件干净的衣服,在大门外边阁子里,用自己的衣服把身上的泥水仔细的擦了几遍,换上了大婶递过来的新衣服,再进去教堂之前,他很勉强的给了自己一个微笑。
西蒙看见那些聚集在教堂的大爷大妈们,包围着一大群孩子,男孩女孩都有,他们手里捧着透明的玻璃杯,里边盛着基督耶稣的血,西蒙想起自己小时候母亲和姨妈陪着领圣体的场景了,他还记得当时妈妈对着十字架上的主耶稣,祷告:主啊,愿西蒙做一个纯洁的孩子,阿门!西蒙多么想念自己的母亲和姨妈呀!看着那些一个个对生活充满美好期待的眼神,西蒙感觉自己静下来了,自己的病也好了许多,他抬头看了看绑缚十字架上的基督,感觉有一种力量把自己从恶人的手里救了下来,心里很是欢喜,恰在这时,孩子们和他们的父母亲都欢唱起来:哈利路亚!
声音充满了整个教堂,西蒙决定:吃一顿大餐,睡一个好觉!
午后的天空灰蒙蒙的,像是装满水的大气球一个个排在天空,可能谁的一个喷嚏就会导致倾盆大雨!西蒙没有去太远的地方,他就近去了这块地方最好的牛排店,他吃牛排的熟度从全熟到三分熟,今天他准备尝试一分熟,他感觉血腥味会让他的心里爽起来,会加快他的心跳,会让他联想到床上的女人,所以他很乐意把带着血腥味的牛排摆在自己面前,大块朵颐!血渍溅满了从教堂领来的圣衣,西蒙用袖子粘了粘嘴巴,喝了一口香槟离开了!
雨又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伞被忘记在了教堂里边,会有人帮着西蒙收好的,他蹦蹦跳跳的走在回家的巷道里边,嘴巴里还哼唱着:哈利路亚!
西蒙蹲在家门口,看着对面人家的狗,它浑身的毛发支棱着,尾巴也和毛发混在一起,眼睛被深深地埋在毛发里,腹部的毛发很长,被垂下来的奶头拖在地上,走起路来,像是一个活的墩布。
它的名字叫尼莫。
西蒙第一次留意到尼莫的存在,是在一天夜里,那是一个很热,但是没有一个蚊子的仲夏夜,他和女友在一阵颠鸾倒凤之后,正要把对方放进怀里,一个劲爆连带节奏的狗吠声,一下子把他们之间汗液的温存降到了冰点,因为当时已经晚上两点多了,而且昨天房东老爷刚刚过世,房间里还幽幽的飘荡着他那呛人的雪茄烟。他们被迫分开,又被迫紧紧的搂在一起,房间里静静地,狗吠声格外嘹亮!
“蠢货,贱货,大骚逼”西蒙听见对面的鲁鲁先生一边用脚狠狠地踢着尼莫的肚子,一边嘴巴狠狠的骂着!“要不然再来几个野狗,让你爽个够!”他听见一声一声狗吠声的震颤,伴随着铁链子哗啦哗啦的声音,回荡在巷道死寂的夜里。
尼莫安静下来了,但微弱的呻吟声颤颤巍巍地来到了西蒙和女友的床前,他们听到这忽隐忽现的气息,吓得把对方紧紧的扣住,因为那个声音让他们想到了房东老爷的咕噜声,这个声音一直伴随着他们安眠。
夜里,西蒙又做了那个梦,他梦见自己的脸被大黄蜂筑成了巢穴,蜂蛹在巢穴里蠕动,他对着镜子,轻轻的抚摸这一个个女人拇指一样的东西,活动活动嘴巴,认为他这个样子无伤大雅,就在他整理好衣装,准备出门,打开门的一瞬间,一只大狗恶狠狠朝他狂吠起来,他很惊讶,想用自己身体的某种功能去对付这突如其来的袭击,一时间,他竟然崛起嘴巴,使出浑身力气,朝着大狗一样狂吠起来,看起来,他的嘴巴要比大狗的嘴巴多,因为他的嘴巴里边有很多小嘴巴,帮着他一起狂吠!
西蒙被一阵狗吠声惊醒,很显然,她们还没有睡够,所以她迷迷糊糊的在女友有耳边说到——我一定要干死这个老狗——说着他便把女友的头发塞进自己的耳朵里,聊以慰藉,可是不久,他们两个都被这苍劲的狗叫声赶下了床,他们一起从窗子里向外看,正好尼莫也在看他们——是的,我把你们叫醒了——西蒙心里有个盘算,他想给尼莫一根嵌有巧克力的火腿,把他送到上帝的楼下,他这样做只是为了在周天的晚上和早上能和女友有一段该有甜蜜。
几个月过去了,他没有买到合适的火腿,而尼莫仍旧每天汪汪汪的狂吠着!西蒙感觉上帝也不缺这样一块墩布,因此上,他说服了自己去适应他,适应尼莫这条狗!
我们所爱的,常常不是一个人,而是爱情本身。
布拉格黄金街里有个小的弄堂,说他小,可别小看了他,隆重的节日里这里总是热闹非凡,只因为静御前小姐在这里表演那些好玩的布偶戏。在这里,西蒙第一次看见了这属于东方的艺术,也是在这里他第一次遇见了静御前小姐。
西蒙和神诉说完他的心事儿,迎着一股暖暖的气流,转过角,就看见了一排五颜六色的宣传海报,那些是中世纪炼金术师提炼黄金的秘密,只是在一些关键的地方抹去了神秘的药剂。西蒙突然想到了,这里不就是黄金街吗?
现在可不是什么隆重的日子,一条街一眼就能望穿,不过对面的玻璃工艺品店里倒永远灯火辉煌,星光旖旎!西蒙沿着这条被定期荒废的的黄金街走着,这些矮的像是霍比特人穴居的房子里,到底还有没有人,西蒙也不敢确定,只是从街道两侧里弄里传出来空地板被踩得吱呀作响的声音,同时飘来一股淡淡的古巴雪茄的味道,西蒙一个里弄一个里弄探着身子往里边看,那是一些夜里边忙弄的人,早晨在床上辗转反侧而不能入睡!
西蒙从一个里弄往里走,他知道这是静御前小姐表演木偶戏的地方,他也记得第一次和同学到这里,舞台上正在上演“猪八戒背媳妇”的“闹剧”,惹得观众们捧腹大笑。他也记得雪花落在静御前小姐脸颊上即可化掉,那停留的星星点点的水珠留给小姐的神韵,西蒙半蹲着身子点头示意,静御前小姐匆忙的点了点头,又匆忙的和伙伴们配合着木偶的一举一动,她的身子左摇右晃,起起伏伏,看起来就像是在跳着某种波西米亚的神秘舞蹈,样子可爱极了。西蒙的确是喜欢上了静御前小姐!
他们的喜欢疾如闪电,他们的爱犹如烈火。世间所有不经人事的爱恋难道不都如此吗?
爱在最神圣的的夜晚,西蒙从黄金街对面的玻璃工艺品店里,给静挑选了最精美的两件礼物,一个是天使之眼,一个是潘多拉魔盒!
因为他们在旧市政厅天文钟前表达心意的时候,有个驾着马车的老爷爷告诉他们,这里的人们担心时钟的设计者努汉斯会给其他地方设计出更加美丽的时钟,所以他们就挖掉了努汉斯的双眼,把他们扔进了玻璃融浆里,据说那对眼球被玻璃融浆包裹着,晶莹剔透。因为他美,他也能看见世间所有的美,所以那时的工匠们都把他称作“天使之眼”。只可惜后来战争离乱,所有的美丽都被无情的撕扯,支离破碎。
西蒙送给静的这颗“天使之眼”是工匠们从炼金术师那里讨来的模样仿造的,虽然如此,但是静依然视如珍宝。至于那个魔盒,自然是神话里边的礼物,只是魔盒的灾祸早被工匠融化在了玻璃熔浆里,留在盒子里的只有“希望”,就是无论如何也要相信对方,也要相信生活时刻有“希望”,西蒙对静如是说!
西蒙的眼里干巴巴的,他的确想掉几点眼泪来纪念这个人间初识的地方,可是自从那夜从布拉格广场一个人回到小房子的时候,眼泪都填补了心痛。不只是布洛芬可以医治伤痛,原来眼泪也可以。只是一个人的眼泪总是为另一个人的,人没了,眼泪流给谁?
黄昏的夜,查理大桥被静静的河水环绕,这里没有了人声的喧闹。西蒙站在桥的一侧,望着伏尔塔瓦河,河水悄悄地流向了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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