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古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大致意思就是表面得到了好处,但实际上是附加在自己付出的代价里的。而在互联网时代,这句话演变成了,羊毛出在狗身上,猪来买单。
在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正式全面实施之后,为很多的纳税人减轻了负担。特别是新增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租,房贷利息,大病医疗),有很多月薪过万的人甚至都可能个税都不用交,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说,这是个喜大普奔的消息,所有人都在拍手叫好。
但被抵掉的个税,总会有人来承担,比如说某些单位。近日个税法全面实施,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让租客申报个税房租抵扣不选组织。租住在自如客小林在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个税房租抵扣时,出现了两个选项:个人/组织。房子是自如租的,于是小林就填写了组织,不过在询问自如管家公司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却得到了令他意外的回复。“这个不用选组织,这个直接选个人就行。选完个人以后,到时候合同的信息就写你签的那个合同。还需要业主的姓名,还有身份证号,到时候我查一下发给你。”明明是组织但为什么要写个人呢?这也许是某些组织在打的一个如意算盘,以自如为例,如果租房合同上约定租金1000元,房屋为第三人所有,自如作为居间人,收取200元居间费用,800元为房主获得的实际租金,自如只需要就200元居间服务费收取进行纳税,承担的是现代服务(增值税)税点6%和企业所得税,而个税、房产税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房屋为自如自有,自如进行出租,收入1000,它就需要对这1000元租金进行纳税,租赁服务(增值税)不动产10%、房产税12%以及企业所得税,都由自如来承担。也就是说,自如要求租客申报时填写“个人”,确实能起到避税的作用。这对于已经拥有200万租客,年租金收入超过10亿的自如而言,能省下一笔不菲的税费支出。
然而小林的遭遇绝非个例,还有更加可笑的。这两天,一篇与“个税租金抵扣”有关的文章,戳中了很多正在进行个税专项扣除申报者的痛点。这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讲到:突然接到房东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如果你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我宁愿退房租!”文中房东算了一笔账: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12%),这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当然房东还一种做法就是,你申请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我就在房租上涨500元。结果想着为从千里来大城市奋斗的小青年减税,结果还被房东用涨房租狠狠的扇了一巴掌,典型的羊毛出在狗身上,猪来买单。不过这句话要改一下,改成“个税减在房租上,租客买单”。
虽然说房东的计税方式是不准确的,但这也隐藏了一个问题:人们申报的租房专项扣除,是否会变成税务机关向房东征税的线索?同时,房东会不会把这些成本转嫁到租客身上?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房价的段子:
甲有5套房,不上班,靠收房租生活;乙有1套房,上班赚工资;丙无房,租房子住,菜场卖菜,忽然有天要收房产税了。
丙说:“太好了,我没房,收那帮炒房人得税,我全力支持,房价大跌了,我就可以买房了。”
乙说:“没关系,我只有一套,收那帮炒房人得税,我支持,房价大跌了,我可以再买一套。”
甲说:“哦,房产税收多少?1%对吧,下个月房租涨5%。”
房租上涨了,丙很郁闷,想换个房子,发现大家房租都涨了,只好忍。
不过也不能吃亏,明天菜价也涨5%,恩,就这么干。
乙和甲去买菜,发现菜价涨了,很郁闷,想换个菜场,发现菜价都涨了,只好少吃点了。
新个税法的实施,对个人纳税人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特别是部分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房贷的当代青年。不给对于租住在大城市的青年来说,会不会让他们更加担忧房租上涨的问题,这个还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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