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构思了一个故事。但在对照设定好的大纲写到第三节(计划写五节)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我在继续写还是放弃之间犹豫了很久。继续写的话,我必须解决这个问题,但看起来难度非常大。放弃的话又觉得可惜,毕竟已经完成了一大半。
我写的故事不算多,但都有个明显的缺点:“细腻有余,情节不足”。
“细腻”是个好东西,运用得好,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一句对话,就能把人物性格、当下的心情准确地表现出来。
但细节的东西写多了,往往会把“情节”给挤下去。
就好比我们去爬山,一路都是台阶,两旁的树木稀疏凋零。我们一边气喘吁吁地往上走,一边还得留心这石阶什么时候给我们出个难题,心思全在走路上。这是我看我的故事的感觉。
再往远处看,另一条路上,曲径通幽,绿荫如盖,道旁的风景极好,你不用去思考这块台阶上是什么纹路,那块台阶为什么要造得窄一些,因为根本就没有台阶,你只管沿着山路高高兴兴地往上走就是了。这是我看好故事的感觉。
故事到底应该写成什么样子才算好呢?故事不是小说,小说定了纲,剩下的任务就是慢慢往下写。环境啊、背景啊、心理活动啊,只要是为想要表达的意思服务的,想写怎么细致都可以,因为你有更多的篇幅去写主要情节。而且这些细致还有个作用,说不定什么时候,它自己就有了血肉,改变了你原来的设想,自然而来地就推着你写成了另外一个结局。
故事呢?篇幅小,矛盾、冲突、解决方法等等都要在几千个字里完成,过于细腻就成了硬伤。我在那里写半天,写一个人心绪不宁,我就写她买东西的时候答非所问,买完之后却又把东西落下了;写一个人很孤独,我就写寂静的夜里卫生间水声嘀嗒,她摸索着走过去关水开灯,和镜子中的自己对视;写一个人怀念另一个人,我就把笔墨放到具体的物件上,比如说一对杯子,细致地描绘一下杯身,并试图让它在文中出现很多次……就这么哗哗哗,一下子几百个字就出去了。而情节才推动了十分之一。
到最后,整个故事就有点虎头蛇尾。
但我要因此放弃细腻的笔法吗?肯定不会。相反,我希望细腻能成为我的一个标识。别人看到一个故事,心内一动,这故事好看啊,然后在脑中搜罗一圈,发现有一个叫非村的也是类似的笔法,这在我看来已经可以算是十足的成功了。
所以要如何找到细节描写和情节展开的平衡点,或者说互相推进的方法,将会是我今后写故事时要摸索的一个方向。
写了这么多,我是不是过于认真了?写作这件事,虽然不一定能做到最好,但总希望自己可以走得久一些,因此必须尽可能的认真。
最近也买了一些写作方面的书,叶圣陶的《落花水面皆文章》、《文心》和《七十二堂写作课》、毕飞宇的《小说课》以及罗伯特. 麦基的《故事》,打算重新学习基础的写作方法,然后再学着写故事。
每一个喜欢写作的人在写作上都会有自己固守的东西,这东西有时候很不合时宜,却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试着把它作为闪光点用心去维护、去培养、去支持,它也许就会变成真正可以照耀我们理想的明灯,助力我们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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