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书完结了,我最近又在想一个问题,写小说的初心是什么?
我写小说的初心:喜欢文字,希望用文字养活自己。
写小说两年之久,也渐渐明白一些事情,自己喜欢的不代表读者喜欢,如果想让读者喜欢,让读者买账,必须是读者喜欢的内容,如果这样, 你还喜欢写小说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之前也想了很久,我是因为可以写自己喜欢的文字而提笔,可是我一旦不能写自己喜欢的文字,那写文还有意义吗?
该怎么选择?
这时候又回归到初心的问题,我的初心是希望用文字养活自己,现在看来,似乎目标明确了。
但是有一点是,我不能随心所欲写自己喜欢的文字,有时候觉得人是贪心的,鱼和熊掌都想兼得,可是生活上的很多事情,我们都需要妥协,都需要退一步。
能用文字典当生活就很好了,何必再耿耿于怀能不能用自己喜欢的文字去典当生活。
而且,很多时候只有商业文才更容易变现。
如果想要有所突破的话,要研究读者的喜好,暂时将自己的喜好放在一边(我说的并非完全考虑读者的喜好,作者自己也需有所坚持,这个度自己把控。)
对我来说,文字不但用来抚慰心灵,更加希望它赐我光明,赐我鲜花和掌声。
那么,我愿意把它化成千千万万的颜色,在这千千万万的颜色中,有几种开成了我喜欢的模样,那么我心是欢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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