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六种情况不能打孩子———
*孩子犯错误,是因为:
父母事先没有告诉孩子不能这样做,或者父母没有把话讲清楚。
*孩子所犯的错误,父母自己也在犯。
*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
*孩子生理与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况者不能打:
行为亢奋有神经障碍的孩子,十分敏感的孩子,曾受过情感伤害的孩子。
*不到3岁的孩子不要打。
根据心理学家埃里克森提出的人格发展阶段理论,3岁的孩子处于游戏期阶段,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强烈,同时孩子的良心、道德感也有了发展,自我统一性开始出现,而3岁前的孩子,这一切都没有出现,或者只是刚刚发展。
即使是有的孩子过于顽皮,体罚他的时间也只能提前到1岁半,对于1岁半以内的婴儿是绝对不能进行体罚的。
因为在这一年龄段,孩子的活动主要是满足生理上的需要,主要是一系列因为吃、喝、拉、撒、睡带来的条件反射,是无意识的。
在这一阶段体罚孩子,会影响他们做出正常的生理与心理反应,导致孩子身心的不健康。
→既要管住孩子,又不能体罚他们,怎么办?
冷处理:不满足无理取闹的条件,不搭理。
自然后果法:让他体会一定后果。
用生气的表情告诉他行为不当。
给孩子讲明一些简单的道理。
→*6岁以后要尽量少打,12岁以后的孩子不能打。
这时体罚容易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使他丧失成长所必须的成功体验,影响人格的健康发展,养成消极、自卑的人格;而且在这一时期进行体罚,孩子能够清楚地记住父母对自己的体罚,在心灵蒙上一层阴影。他会感到这是对自己人格的严重践踏,产生强烈的抵触心理,一些男孩子甚至还会产生某种报复与逆反心理。
→这四种情况可以打孩子
*如果孩子喜欢触摸一些危险物,喜欢到一些不安全的场所,但由于孩子年龄太小,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严重性,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家里人又没有足够时间看住孩子时。
比如:有很多孩子喜欢拨弄电源插头、开水瓶、玩火等,如果不及时而有效地加以制止,将会发生不堪设想的后果。
*当孩子某些作为、习惯、心理倾向,长大后有可能发展为违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为时。
比如:从家里偷过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小男孩喜欢打人欺负比他弱的孩子,并以此为乐。
*过于自私、自我中心倾向严重,心中丝毫没有他人的位置。
*父母或老师已多次提醒他有规则存在,但他仍然故意犯规时,或者犯规后还丝毫不认错,下次还想再犯时,可以打孩子。简单地说,屡教不改时,可以打他。
读《十点家教》笔记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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