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发生失窃事件,我们一些班主任首先想到的是清查。当然,能够清查出来最好,但班主任毕竟不是专业侦破人员,要准确地查出“行窃者”,难度非常大,何况,还有不少法律忌讳(比如,不能随意搜查学生,)等等,因此,要成功地侦破案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往往花费大量精力却劳而无功。
因此,当老师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把清查放在首位,当然也要力所能及地进行一些调查。然后将注意力放在对整个集体的教育上,巧妙自然地抓住发生的失窃事件,对学生进行必然的教育。也就是说,把它当做一次教育契机,利用这不期而遇的教育情境,对全班进行自然而又入耳入脑,震撼人心的教育。
总之,当班里出现“失窃”事件,总的原则是:第一,不能伤害犯错误同学的自尊心。第二,不能大张旗鼓地搜查,那样的话,即使搜出来,也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第三,是否能够破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教育。因此必须在全班进行教育,但又不能因为一个同学犯错而兴师动众批评全班同学。第四,教育过程一定要自然,而且进入孩子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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